破产企业拆迁怎么赔偿的,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破产中优先吗,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补偿金是多少

咨询
谢瑞青律师

谢瑞青律师

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违建处理

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破产企业拆迁怎么赔偿的,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破产中优先吗,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补偿金是多少

一、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破产中优先吗

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在破产中并不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破产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 普通破产债权。

由此可见,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并不属于上述任一优先清偿的类别,而是属于普通破产债权。

2)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通常并不涉及对特定财产的担保权,因此也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工程款优先受偿的特殊性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了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人可以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这一规定仅适用于工程款,并不适用于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因此,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不能依据此规定享有优先受偿权。

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在破产中并不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而是作为普通破产债权进行清偿。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时,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二、欠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优先受偿

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优先债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

一、土地出让金的法律性质

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的使用土地的对价,其本质上属于国家税收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中,破产人所欠税款位列于普通破产债权之前,属于优先清偿的范畴。因此,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优先债权,而非普通债权。

二、土地出让金的优先受偿权

1. 优先债权的定义:优先债权是指在破产清算中,依法享有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的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优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破产人所欠税款。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作为欠缴的税款,自然也属于优先债权的范畴。

2. 具体法律依据: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主要规定了被征收人的补偿选择,与土地出让金的优先受偿权无直接关联,但《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为土地出让金的优先受偿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在破产清算中,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

三、土地出让金未缴纳的法律后果

1.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2. 限制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对于未按时缴纳土地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动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期间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有关拖欠和违约信息要计入其诚信档案,可以通过提高竞买保证金或违约金等方式限制其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

四、特殊情况下的优先受偿权

1. 划拨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土地出让金在抵押权实现时具有优先受偿权。这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 出让土地使用权: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优先于抵押权实现,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是使用土地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土地出让金通常被视为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

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优先债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这一结论不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土地出让金这一特定税种的重视和保护。

三、离职补偿按照工龄还是司龄算呢

离职补偿是按照工龄来计算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离职补偿与工龄的关系

1. 工龄计算的基本规则

- 连续计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止,期间无中断就业的情况,工龄连续计算。例如,劳动者于2010年1月1日入职,2023年10月31日离职,工龄为约13年10个月。

- 特殊情况下的连续计算:

-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工龄连续计算。

- 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原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工作岗位轮换或关联企业间调动: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企业间调动,且工作具有连贯性,工龄连续计算。

- 间断工作的情况:

- 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又重新入职:工龄一般不连续计算,从重新入职之日起计算。

-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间断工作:中断期间应计入工龄。

2.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 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月工资的定义: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离职补偿的具体情形

1. 主动辞职

- 一般情形: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无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等过错,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2. 被动辞职或被解雇

- 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 法定情形:若用人单位因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法定情形进行裁员,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特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特殊规定

- 高收入者补偿限制: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三、工龄计算的起始与结束时间

- 起始时间:工龄计算起始时间从劳动者与雇佣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算,而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之日。

- 结束时间:工龄计算结束时间以劳动关系解除、终止之日为准,而非实际离开单位之日。

四、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在哪查进度

关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进度的查询,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法律实践提供的解答。

1)查询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进度的途径

1. 在线查询

许多法院都提供了在线查询系统,允许当事人通过法院官方网站或相关司法服务平台查询案件进度。要查询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进度,当事人可以登录这些系统,输入案件编号、当事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以获取案件的当前状态。

2. 电话查询

当事人还可以拨打法院立案庭的电话,向工作人员提供案件编号或当事人信息,以了解案件进度。这种方式适用于不熟悉在线查询系统或需要即时获取信息的当事人。

3. 亲自前往法院查询

如果当事人对在线查询或电话查询的结果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以亲自前往法院立案庭或查询窗口,向工作人员咨询案件进度。在前往法院时,当事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立案时提供的相关材料。

2)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重整程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具体来说,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第八十九条还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这些条款明确了法院在重整计划批准和执行中的职责。

3)查询时需注意的事项

1. 保护个人信息

在查询过程中,当事人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泄露给无关人员。特别是在使用在线查询系统时,应确保网络环境安全,防止信息被盗用。

2. 遵守法院规定

当事人在查询案件进度时,应遵守法院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向法院工作人员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

查询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进度的途径包括在线查询、电话查询和亲自前往法院查询。在查询过程中,当事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规定,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同时,了解法院在重整计划批准和执行中的职责,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参与重整程序并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破产企业拆迁怎么赔偿的法律规定

#破产企业拆迁怎么赔偿的依据

#公司因拆迁解散怎么赔偿员工

#厂房拆迁租户怎么赔偿和补偿

#企业拆迁涉及哪些补偿标准

#最高院拆迁承租人获得赔偿案例

#企业产住宅拆迁怎么补偿

#公寓拆迁怎么赔偿和住宅一样吗

#工矿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政策

#商业用地拆迁怎么赔偿

#破产企业拆迁怎么赔偿的呢

#破产厂房拆迁

#破产了拆迁房怎么说

#国有企业破产后 拆迁

#企业破产员工安置赔偿

#企业破产了员工有多少的安置费

#破产安置补偿

#企业破产安置

#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补偿金是多少

#企业破产后征用的土地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破产企业拆迁怎么赔偿的,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破产中优先吗,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补偿金是多少”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欠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优先受偿,离职补偿按照工龄还是司龄算呢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破产企业拆迁怎么赔偿的,欠付政府的拆迁安置过渡费破产中优先吗,破产企业职工如何安置补偿金是多少/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企业拆迁企业纳税多少,企业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 税率多少,企业拆迁补偿纳税

25年11月27日
企业家属院拆迁怎么赔偿,家属院房子拆迁怎么赔

25年11月27日
养殖场拆迁怎么补偿企业,养殖场拆迁禽畜出清补偿标准是什么,养殖场拆迁有补偿吗

25年11月27日
贵州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拆迁房办房办证需要哪些证件,贵州拆除公司

25年11月27日
企业拆迁财务费用补偿,土地开发整理费用组成,企业拆迁款会计分录

25年11月27日
拆迁企业工人安置,拆迁被安置人员和被拆迁人有什么区别吗,企业被征迁员工安置费

25年11月27日
拆迁房满五年,拆迁房五年内不能过户吗

25年11月27日
政府拆迁赔偿企业所得税,政府拆迁补助款要交企业所得税吗,拆迁补偿款怎么交企业所得税

25年11月27日
企业拆迁款怎么转出来,拆迁款给的转账支票还是现金支票,企业拆迁补偿怎么入账

25年11月27日
企业拆迁搬迁费怎么算的,政府拆迁时设备搬迁费是怎么计算,企业拆迁补偿需要缴纳多少税

25年11月27日
拆迁垃圾清理补偿标准,政府将对每吨建筑垃圾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为55 140元不等补贴如何征税

25年11月27日
拆迁补偿金购房税收优惠政策,拆迁前买的房子拆迁后交税享受优惠政策吗

25年11月27日
农村的拆迁有没有补偿金,农村自建房政府拆迁补偿政策

25年11月27日
集中居住拆迁补偿款,什么叫政策性搬迁,新强村集中居住 补偿金

25年11月27日
拆迁土地补偿金和房产补偿金,拆迁奖励金和补偿金的区别

25年11月27日
达成口头拆迁补偿协议,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还可以维权

25年11月27日
拆迁公司补偿金,工厂拆迁员工补偿最新标准

25年11月27日
拆迁安置补偿金装潢,拆迁装修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11月27日
房屋征收补偿金是多少,房屋征收补偿新标准

25年11月27日
诸暨房屋征收补偿金多少,诸暨房屋征收红线图2020

25年11月27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1月27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1月27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1月27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1月27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1月27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1月27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1月27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1月2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27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1月2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