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什么房子不能分割,拆迁补偿款分割定什么案由,拆迁给什么房

咨询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主任律师 党支部书记 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拆迁时什么房子不能分割,拆迁补偿款分割定什么案由,拆迁给什么房

一、拆迁补偿款分割定什么案由

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案由主要依据拆迁补偿款的归属和分割争议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这类纠纷可能涉及的案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共有财产分割纠纷

1.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拆迁补偿款作为因房屋转化而来的财产,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就会成为共有财产分割纠纷的一部分。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

1. 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例如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安置地点等,这也会构成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案由。

2.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3)其他相关纠纷

除了上述两种常见的案由外,拆迁补偿款分割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纠纷,如继承纠纷、赠与纠纷等。这些纠纷的案由将依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和争议内容来确定。

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案由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和争议内容来综合判断。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二、承租人己故 公租房同住人房子遇拆迁这拆迁款怎么分割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主要涉及承租人与同住人的权益分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基本分配原则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与同住人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配。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对于公平、公正的追求,确保每个有权获得补偿的人都能得到相应的份额。

2)承租人已故情况下的同住人权益

1. 承租人死亡后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这意味着,同住人在承租人死后,有权继续居住并享受公租房的相关权益,包括拆迁补偿。

2. 同住人的补偿权益:在承租人已故的情况下,同住人作为公租房的实际居住者,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补偿款的分配应遵循上述的均等分割原则,除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

3)特殊情况下补偿款的分配调整

尽管基本原则是均等分割,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补偿款的分配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 对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如果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保证其正常生活,可以酌情多分配,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对于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较多款项的同住人:如果同住人在承租公租房时支付了较多的款项,如装修费、改善费等,也可以酌情多分配,以体现其对于公租房的额外贡献。

3. 对于实际承担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监护义务的同住人:如果同住人实际承担了公租房内未成年人的监护义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可以酌情多分配补偿款。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应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基本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公平、公正地保障每个有权获得补偿的人的权益。

三、宅基地拆迁子女有权分割吗

1)宅基地拆迁子女是否有权分割,需分情况讨论。

1. 宅基地拆迁时,宅基地本身不能作为遗产被子女继承,因此子女通常没有直接分割宅基地的权利。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居民的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是可以被子女继承的。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政府提供的回迁安置房可以归子女所有。

2. 在某些情况下,如父母拆房时女儿具有产权、继承权或村民资格,女儿有权享有拆迁补偿。这包括女儿属于被拆迁人的情况,或者女儿在父母去世后作为遗产继承人的情况,以及女儿外嫁时户口未迁出或迁出后再次迁回原集体的情况。

2)如果是农村宅基地动迁,土地征收价值补偿部分,女儿是有份的。但房屋补偿部分归房屋所有人,即户主所有,子女通常没有这部分的分割权。

宅基地拆迁子女是否有权分割,取决于具体的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四、不动产权证上的宗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专有建筑面积 分摊建筑面积什么区别

不动产权证上的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以及分摊建筑面积具有明确的区别,以下是对这四个概念的详细解释:

1)宗地面积

1. 定义:宗地面积亦称土地面积,是指一宗地权属界址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2. 性质:宗地面积不属于个人,而是指享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因此不能私自建房。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这是衡量房屋大小的重要指标,也是房产交易、租赁等活动中常用的参数。

3)专有建筑面积

专有建筑面积通常指的是在多层或高层住宅中,属于业主专有的部分,如住宅套内面积,包括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

4)分摊建筑面积

1. 定义:分摊建筑面积是指小区内共有部分(如楼道、电梯、走廊、公共用房等)的面积,按照每套房子建筑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2. 性质:分摊建筑面积是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益,也是计算物业费、维修基金等费用的依据之一。

3. 法律依据及解释:虽然直接关于分摊建筑面积的法律规定并未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明确列出,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这暗示了分摊建筑面积作为不动产面积的一部分,也应在登记簿中有所体现。同时,实际操作中,分摊建筑面积的计算和登记通常遵循地方性的规定和标准。

不动产权证上的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和分摊建筑面积分别代表了不同的面积概念,具有各自独特的含义和用途。在理解和使用这些概念时,应明确其区别和联系,以确保权益的准确界定和保护。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时什么房子不能分割给子女

#拆迁房及拆迁款分割给子女协议书

#房子过了70年产权拆迁时还赔偿吗

#一般房子多少年会拆迁

#什么样的房子可以原拆原建

#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款怎样认定和分割

#房子多久会拆迁

#男方父母的房子拆迁离婚怎么分割

#怎么知道房子会不会拆迁

#离婚时房子有贷款未还清如何分割

#拆迁房哪些东西不能拆走

#什么样的拆迁房不能买

#拆迁分的什么房

#拆迁什么情况下不赔偿

#拆迁什么类型房屋补偿最高

#拆迁房为什么不能分户

#拆迁拆不了房子的有吗

#拆迁范围内的房子不让过户吗

#拆迁给什么房

#拆迁不能分户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时什么房子不能分割,拆迁补偿款分割定什么案由,拆迁给什么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承租人己故 公租房同住人房子遇拆迁这拆迁款怎么分割,宅基地拆迁子女有权分割吗

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时什么房子不能分割,拆迁补偿款分割定什么案由,拆迁给什么房/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房分家不均,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分配发生纠纷为分家析产案由吗

25年11月27日
济南槐荫区拆迁律师费用,民事主体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由

25年11月27日
房屋腾退验收流程,公租房强制腾退最新政策文件

25年11月27日
拆迁补偿什么案由,拆迁安置补偿属于什么案由,拆迁补偿属于什么案由

25年11月27日
拆迁补偿合同案由,民事主体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由

25年11月27日
土地纠纷通常是什么案由,土地纠纷案件处理方式

25年11月27日
腾退选完房可以换吗,皇城景山腾退房退款流程详解

25年11月27日
腾退房屋可以起诉吗,被人霸占自己房子 自己可以换门锁吗

25年11月27日
违法腾退房屋纠纷,强制执行房屋腾退的风险点

25年11月27日
腾退房起诉状,单位如何起诉职工腾退福利房

25年11月27日
房子拆迁租客要赔偿,因拆迁房子不能正常出租需要赔偿租客吗

25年11月27日
拆迁了多久能拿到房子,拆迁回迁房一般多长的时间可以拿到房子

25年11月27日
房子拆迁修路赔偿怎么赔,政府修路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25年11月27日
纳入拆迁的房子,买了小产权的房子 遇到拆迁能获得什么补偿,拆迁房计入限购吗

25年11月27日
罚了款的房子拆迁有补偿,民法典中对违建的如何处理 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

25年11月27日
买了房子拆迁了,买了小产权的房子 遇到拆迁能获得什么补偿

25年11月27日
买的套房子要拆迁了,要拆迁了一般提前几年就知道了

25年11月27日
拆迁中的房子视频,房子拆迁但房主已去世该如何处理

25年11月27日
大厦为啥不拆迁房子呢,元汉堂大厦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

25年11月27日
农村房子拆迁按什么赔偿,农村2025年房子拆迁补偿是按什么标准来赔

25年11月27日
最新新闻
筑牢党建根基 赋能律所发展|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25年11月27日
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荣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25年11月27日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27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11月27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11月27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27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11月27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1月27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27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1月27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