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土地三轮延包有关政策解读,集体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

咨询
赵超律师

赵超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甘肃省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土地三轮延包有关政策解读,集体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

一、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土地三轮延包有关政策解读

关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土地三轮延包有关政策的解读,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的详细阐述:

1)农村土地三轮延包的基本原则

1. 延包原则:根据相关政策,第三轮土地承包将坚持延包原则,即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继续延长承包期限,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以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的稳定。

2. 个别调整:对于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将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

3. 生活困难户保障:为避免承包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分,对于因承包方家庭人口增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将帮助其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服务,并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2)农村土地三轮延包的具体措施

1. 土地确权:通过土地确权摸底工作,搞清楚目前土地承包情况,以便对多占的、闲置的、撂荒的土地作出处理,为三轮延包奠定基础。

2. 土地流转:随着我国土地政策的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与承包权、所有权已经分离。在三轮延包中,将继续鼓励土地流转,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3. 土地承包者有偿退出:在城镇化的推动下,许多农民已经进城生活并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为此,国家鼓励土地有偿退出,即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退出原承包土地后可以得到一笔退出费用,收回的土地可以重新分配或进行流转。

4. 机动地政策:一些农村会预留部分机动地,对于符合承包条件的人,可以申请这部分机动地以满足其土地需求。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法律,为三轮延包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第三条明确了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并规定了承包方式;第五条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十三条则规定了土地发包的主体和程序,为三轮延包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农村土地三轮延包政策是在保障农户原有承包地稳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并通过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土地承包者有偿退出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二、最高院关于审理土地行政争议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土地行政争议的司法解释主要聚焦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领域,以下从背景意义、核心内容、案例说明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出台背景与意义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深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日益频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因土地权属争议、合同不规范、征地补偿分配等问题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加,亟需统一裁判标准,保障农民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1. 明确法律适用:填补《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的实操空白,为法院审理提供指引。

2. 保护农民权益: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征收补偿等行为,防止农民利益受损。

3. 促进农业发展:稳定承包关系,鼓励长期投资,推动适度规模经营。

二、核心内容解析

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为例,核心内容如下:

1. 家庭承包纠纷的处理规则

- 承包合同效力: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实际履行的,可认定承包关系成立。例如,村民连续耕种村集体土地多年未签合同,仍享有承包权。发包方违法收回土地的,承包方可请求返还或赔偿损失。

- 征地补偿款分配: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归实际投入人;安置补助费原则上归被安置人员。例如,失地农民应直接获得补助,而非由村委会截留。

2. 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特殊规定

- “四荒”土地拍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未经民主议定程序签订的合同无效。例如,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同意将荒山发包给外村人,合同可能被撤销。

- 流转合同限制:承包方需经发包方同意方可转包或转让;受让方须具备农业经营能力。例如,企业租赁农田用于非农建设,合同无效。

3. 具体条文解析

- 第十三条: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 第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本解释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第十五条的纠纷案件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三、典型案例说明

1. 承包地被征用后补偿款归属纠纷

- 事实:某村土地被征收,村委会截留部分补偿款用于集体建设。

- 判决依据: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青苗补偿费归实际种植户,安置补助费归失地农民。

- 结果:法院判决村委会返还农户应得款项。

2. 未经批准的土地流转合同效力

- 事实:农户私自将承包地转租给企业建工厂。

- 判决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合同无效。

- 结果:法院确认合同无效,责令恢复土地原状。

四、对农民和农业企业的建议

1. 农民注意事项

- 及时签订并保管好书面承包合同。

- 流转土地时核查对方资质,避免非法转租。

- 被征地时主动了解补偿政策,留存证据。

2. 企业合规要点

- 确保土地流转符合规划用途。

- 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土地经营权。

- 尊重农民意愿,避免强制流转。

三、弃耕抛荒的土地怎样处理

关于弃耕抛荒的土地怎样处理的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以下是针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基本农田的弃耕抛荒处理

1. 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2. 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若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2)一般耕地的弃耕抛荒处理

对于非基本农田的耕地,若土地经营权人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3)综合处理措施与建议

1. 政府引导与扶持: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如复耕补贴、技术指导等,鼓励农民复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组织代耕:在农民弃耕的情况下,发包方可组织其他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代耕,以确保土地不被荒废。

3. 土地流转与生态修复:对于无法或不愿复耕的土地,可依法进行土地流转,或根据土地状况进行生态修复,如植树造林、种草等,以增加生态效益。

4. 法律执行与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据土地承包合同对承包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地方土地管理部门也应积极行使土地管理职能,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处理弃耕抛荒的土地问题需严格依法进行,并结合多种措施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这不仅有助于保护宝贵的耕地资源,还能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手机上怎么举报土地违法行为

手机上举报土地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使用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微信平台

1. 登录手机微信,关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公众号,或者通过微信-钱包-城市服务-关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

2. 点击“我要举报”,进入举报说明界面,勾选“阅读并同意《举报说明》”,点击“下一步”。

3. 选择举报类别后点击“确定”,进入我要举报信息录入界面,选择微信举报线索违法类型。

4. 完成用户信息注册,微信自动获取手机位置,匹配到举报地点中,点击“定位”,可在地图上选择举报地点,也可手工选择并录入举报地点详细位置。

5.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被举报人身份是否不详”,录入被举报人信息或选择身份不详。

6. 选择举报问题发生时间,录入涉及土地、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并描述举报问题。举报问题描述将根据填写的举报内容自动生成,用户也可自行修改。

7. 点击图片上传的“+”,选择本地照片或拍照(最多3张),点击“确定”,完成微信举报。

2)通过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举报

1. 百度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进入其官方网站。

2. 点击“互动”,进入部门和人民交流的入口。

3. 点击“举报信箱”的“国土资源违法举报”。

4. 选择“土地违法举报”或“矿产违法举报”,填写个人信息及举报问题。

3)其他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可以拨打12336举报电话,向县级国土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反映土地违法行为。

2. 当面举报或书面举报: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或者通过书面写举报控告信的方式反映问题。

3. 媒体曝光:如果政府部门不予处理,可以向有关媒体进行举报,曝光土地违法行为。

4. 法律途径:如果违法占地的主体是个人或民事主体,且行为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可以搜集相关侵权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行政机关违法占用土地,可以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因此,通过上述途径举报土地违法行为,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甘肃省集体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协议合同范本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最新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土地流转服务费依据

#集体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

#村集体收取土地流转管理费的法律依据

#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河北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最新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台账

#甘肃省集体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例

#甘肃省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集体流转合同范本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范本临泉

#集体土地流转协议合同怎么写

#集体土地流转协议

#甘肃省土地流转费用标准

#集体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

#甘肃省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甘肃省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土地三轮延包有关政策解读,集体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最高院关于审理土地行政争议的司法解释,弃耕抛荒的土地怎样处理

内容审核:赵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甘肃省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土地三轮延包有关政策解读,集体土地流转合同最长期限/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甘肃省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2021

25年11月28日
甘肃省厂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无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甘肃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1月28日
庆阳拆迁村名单,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1月28日
甘肃省国有土地征收赔偿,甘肃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5年11月28日
甘肃房子拆迁补偿,荷叶山社区一期拆迁

25年11月28日
甘肃省国有土地征收补偿,甘肃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年

25年11月28日
甘肃拆迁赔偿标准,磨店社区拆迁田亩补偿

25年11月28日
甘肃省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甘肃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年

25年11月28日
甘肃企业拆迁赔偿,高压线下农民载植的树木被砍伐可否获赔偿,甘肃省拆迁管理办法

25年11月28日
康乐拆迁补偿标准2025,2023年最新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征地补偿标准

25年11月28日
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25年11月28日
集体土地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

25年11月28日
私自买卖集体土地违法,农村集体土地个人可以买卖吗合法吗

25年11月28日
集体土地有什么权属,集体用地属于哪些土地性质

25年11月28日
怎么买集体土地林地,城市居民想买块地自己建房 怎样才合法

25年11月28日
集体土地建房手续转让,农村自建房有房产证可以过户吗

25年11月28日
集体土地村干部可,村干部有权处理集体土地吗,村干部将集体土地确权个人

25年11月28日
集体土地无偿转为国有,国有资产能否无偿划转给村集体,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后还属集体所有吗

25年11月28日
集体土地的民事纠纷案,集体土地使用20年后争议判决案例

25年11月28日
中山村集体土地拍卖公告,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25年11月28日
最新新闻
拆迁面积认定,单价低不等于没空间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28日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房子没了也能主张的赔偿项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5年11月28日
房子被偷拆,2026年先固定证据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5年11月28日
安置房不交付,2026年先把付款期限固定住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25年11月28日
停产停业损失,惠州这类企业的补偿标准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25年11月28日
补偿面积少算,单价低不等于没空间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1月28日
自管公房拆迁,2026年公房性质梳理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25年11月28日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2026年先看建成时间这一步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5年11月28日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2026年赔偿路子梳理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25年11月28日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25年11月28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