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是云南省“五网建设”高速公路路网和红河州南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之一,在红河州高速公路路网中具有重要地位。该项目建设对于红河州石屏、红河、元阳、绿春等县的资源开发、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增强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安全、维护边疆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
该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玉溪市峨山县安常村,接G8511昆磨高速玉溪至元江段K110+460,经双龙村、松树岗、龙武、旧沙、哨冲、海马格、龙朋、小湾子、红土坡、松村、马鞍山、小河底,止于红河县底勐坝,接在建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 K8+030 处。路线在我州境内全长约96.103公里(石屏县境内 92.75 公里,红河县境内 3.353 公里)。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根据全州2021年高速公路建设会议、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工程建设时限要求,为确保按时完成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红河县段)建设红线内征地拆迁任务,切实维护好项目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秩序,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现将正式启动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红河县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红河县段)实地放线打桩划定的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包括种植物、坟墓、杆线、水管、道路等)。
二、征地拆迁组织实施及责任单位
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由(红河县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负责总协调,具体组织实施由指挥部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补偿办法及标准
严格按照《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红河县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红县政办发〔2021〕53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红河县段)红线内拆迁物还有利用价值的,被拆迁户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搬移至高速公路红线外水平距离20米以外,逾期未搬离的,视作遗弃物处置;
(二)本通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征地红线范围内私自新增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房屋加层)及其他地上抢栽抢种附着物均一律不予补偿;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农村户口已经落户城市的,不享有农村建房权利。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3、宅基地有偿退出。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2.31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9.248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1.56万元/亩。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8.24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3万元/亩。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Ⅰ类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按20%算为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比例按80%算为36万元/亩;农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45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