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代管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

咨询
马建波律师

马建波律师

主办律师 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

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代管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征收。

详细分析如下:

1)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

2)房屋征收主体

虽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但房屋征收的主体并非农民集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而言,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

3)征收实施单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还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需注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且房屋征收部门需对其在委托范围内的行为负责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征收,并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

二、村里安置的农房归谁所有

村里安置的农房归谁所有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包括被拆迁农民家庭或个人、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以及特殊情况下政府代建方三类主体,其归属依据包括拆迁补偿协议、家庭共有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政策以及政府特别规定等。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被拆迁农民家庭或个人所有

1. 基于产权置换的安置:

- 情形:当安置农房是基于对被拆迁农民原有合法房屋的产权置换时,安置房的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原有房屋的产权人。

- 法律依据: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主要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但其原则可参照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安置,即被征收人(包括农村村民)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享有调换后房屋的所有权。

- 实例:如村民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政府以产权置换方式提供安置房,则该安置房所有权归该村民所有。

2. 以人口为安置标准的情况:

- 情形:若搬迁安置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依据进行分配,安置房原则上属于家庭成员共有。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在农村安置房分配中,家庭成员间的共有关系通常基于家庭关系产生。

- 实例:如一个农村家庭按人口标准获得安置房,且未明确约定各自份额,则该房原则上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

二、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所有

1. 集体统一建设的安置房:

- 情形:在某些情况下,村集体可能统一建设安置房,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村民使用。此时,安置房的所有权可能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若村集体通过合法程序决定将安置房所有权保留在集体名下,则符合该规定。

- 实例:如某村集体规定,安置房虽分配给村民使用,但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需遵守该规定,不得擅自处分安置房。

2. 村民自愿放弃或回购的情况:

- 情形:若村民自愿放弃安置权益,或村集体根据政策回购村民的安置房,则这些房屋的所有权将归村集体所有。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村集体作为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的管理者,有权对这类房屋进行处置。

三、特殊情况下政府代建方所有

1. 政府代建模式:

- 情形:在采用BT模式(建设-移交)等政府代建方式建设的安置项目中,政府可能通过合同约定保留特定房源的所有权。

- 法律依据:此类情况需符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安置用地性质的规定,即退出的宅基地应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若政府代建项目涉及此类用地,其所有权归属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 实例:如政府与村集体签订代建合同,约定部分安置房所有权归政府所有,用于特定目的(如公共租赁住房),则这些房屋的所有权将归政府所有。

2. 政府特别规定:

- 情形:政府可能针对搬迁安置房制定特别规定,如限制转让、设定回购权等。此时,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和使用需遵循政府特别规定。

- 法律依据: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或法律法规中的特别条款。

- 实例:如政府规定某些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或设定回购条件,则村民需遵守该规定,不得擅自处分安置房。

三、交房产税一定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交房产税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很多情况下两者是同时需要缴纳的。具体是否需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定义与征收对象: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 两者征收的独立性:

- 房产税的征收主要依据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无直接关联。因此,即使缴纳了房产税,也并不意味着自动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则完全基于土地的使用权。只有在使用了规定范围内的土地时,才需要缴纳该税。

3. 实际情况中的并行缴纳:

- 在许多情况下,尤其是自有营业性房产的情况下,产权所有人或使用者既拥有房屋也拥有土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既需要缴纳房产税,也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但如果是租赁房产,则可能只需由房产所有人缴纳房产税,而土地使用税可能由土地出租方或其他使用者缴纳,具体取决于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安排。

4. 法律法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则规定了房产税的纳税人。

交房产税并不直接等同于需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两者虽然都是财产税的一种,但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不同。在具体情况下是否需要同时缴纳,还需根据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四、供销社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还是集体所有制

供销社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

详细来说,原供销社的土地应该是划拨用地,使用权归供销社所有。当国营企业宣布破产后,该土地可以进行划拨补办出让或是国家做价入股。若划拨补办出让,则该土地使用权变为个人或个人企业的使用权;若国家作价入股,则该土地使用权变为个人或企业和国家共同所有,但土地性质依然为国有,仅是使用权人发生了变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供销社的土地,作为原国营企业的用地,其性质为国有土地。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代管房管理办法

#租赁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法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委托代建证明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和拆迁的区别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代办服务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代管房怎么办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与安置方案

#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标准的通知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法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 政府信息公开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公告与征收决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怎么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批文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代管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村里安置的农房归谁所有,交房产税一定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代管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由谁负责征收,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重残人员腾退,腾退房屋残疾证有补贴吗

25年12月01日
农房征收可给多少房屋,征收农村房屋补偿标准

25年12月01日
农村拆迁后房屋赔偿,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被拆迁 应该怎样赔偿

25年12月01日
村集体无证房屋,无证房屋处理新规定最新,无证农村房屋,遇征收,有赔偿吗?

25年12月01日
房屋拆迁补偿几次,拆迁前房屋测量一般几次

25年12月01日
什么叫合法拆迁房屋补偿,拆迁的合法性

25年12月01日
征收房屋补偿款怎么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发放

25年12月01日
公房拆迁如何补偿房屋,一般公房拆迁怎么安置补偿?

25年12月01日
经济发达地区拆迁补偿怎么赔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按重置成本核算合理

25年12月01日
集体土地房子会被拍卖吗,房屋建在集体土地上 可以被法院拍卖吗

25年12月01日
村集体土地延包程序,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内容

25年12月01日
集体土地经营房拆迁知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2月01日
村集体土地分布图片高清,农村集体土地如何分配的

25年12月01日
村集体土地可以继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25年12月01日
合法取得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个人买了村民的集体房怎么办

25年12月01日
集体土地抵押流失,民法典关于集体土地抵押的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抵押违反法律法规

25年12月01日
集体土地入市后如何确权,集体土地入市最新规定

25年12月01日
集体土地拆迁系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拆迁

25年12月01日
集体土地纳入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房屋补偿标准

25年12月01日
农用地集体土地区别,国有农用地与集体农用地区别

25年12月01日
最新新闻
强拆没给补偿怎么维权 拆迁征迁程序维权要点解析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25年12月01日
被强拆没给补偿怎么办?拆迁维权实操要点解析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25年12月01日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2月01日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25年12月01日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要点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25年12月01日
人口补偿认定存异议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25年12月01日
征地拆迁新增人口安置 各程序节点维权操作指南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25年12月01日
缺少人头费补偿不满意 征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2月01日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 拆迁各程序节点维权要点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25年12月01日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 征迁程序维权要点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25年12月0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