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房屋可以确权吗,子女继承父母农村房屋翻建可以吗,集体户口产权的房子子女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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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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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集体户口房屋可以确权吗,子女继承父母农村房屋翻建可以吗,集体户口产权的房子子女能继承吗?

一、子女继承父母农村房屋翻建可以吗

子女继承父母农村房屋后是可以进行翻建的,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翻建需符合法律和规划

1. 翻建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且符合当地标准,同时需要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若在未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新房屋,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2. 翻建房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且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将被视为违法建筑。

2)宅基地与房屋继承的区分

1. 严格意义上说,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且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因此宅基地本身不能被继承。

2. 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是可以继承的。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了房屋即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3)翻建时的特殊情况和限制

1. 如果继承的房屋在宅基地确权时属于超标房屋,则不可随意翻建,因为一旦拆除可能难以重建。

2. 对于非村集体户口的继承人,虽然可以继承并使用房屋,但通常没有翻建的权利。若房屋出现坍塌等情况,宅基地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

3. 翻建时不得随意更改宅基地地址,否则可能面临处罚。

4. 宅基地不得买卖,城镇居民买到的农村房屋也不能进行翻建。

子女在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后,虽然有权进行翻建,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二、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2020年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否继承的答复原文

关于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2020年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否继承的答复原文,虽然无法直接提供具体的答复原文,但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一、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总体原则

1. 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不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只享有使用权。

2. 继承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而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间接享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具体情况

1. 与被继承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如“一户一宅”原则),那么在继承房屋后,可以按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 如果继承人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原则,虽然可以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

2.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户籍子女):

- 城镇户籍子女也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

- 他们同样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行为。当房屋自然坍塌或丧失使用功能后,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限制

1. 不得单独处分宅基地:继承人只能基于房屋所有权而间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单独处分宅基地,即不能将宅基地单独转让、出租或赠与。

2.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继承人在使用宅基地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或进行违法建设。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能单独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间接享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一权利的行使受到继承人身份、宅基地申请条件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限制。

三、农村确权后父母过世后房子还能推倒再盖吗

农村确权后父母过世,房子是否能推倒再盖的问题,主要取决于继承人的身份以及是否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 继承人身份与宅基地使用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需要继承人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不可以翻建、改建、扩建房屋。

2. 房屋继承与翻建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遗产,可以被继承。但继承后能否翻建,需遵循相关规定。

- 若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则可以翻建房屋,但需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并确保翻建的房屋符合当地标准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 若继承人是城市居民或其他村村民,或虽为本村村民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则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翻建。一旦房屋自然倒塌,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 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未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原宅基地上翻新房屋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 农村建房有严格的面积要求,如果房屋在宅基地确权时属于超标房屋,也不可随意翻建。

农村确权后父母过世,房子能否推倒再盖,取决于继承人的身份、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以及是否遵循相关规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翻建房屋是违法的。

四、老人去逝己消户 土地确权是否可以变改到子女名下

老人去世后,其土地确权是否可以变更到子女名下,这个问题涉及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首先,明确一点,土地确权后,土地的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土地只享有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因此,老人去世后,土地确权不能直接变更到子女名下作为他们的私有财产。

1. 土地确权与所有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表明,土地确权是对土地使用权的确认,而非所有权的转移。

2.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意味着,在老人去世后,如果其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可以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但这并不等同于土地确权的直接变更。

3. 继承法的适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土地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土地承包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老人去世后,其土地确权不能直接变更到子女名下。但子女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也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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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2020年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否继承的答复原文,农村确权后父母过世后房子还能推倒再盖吗

内容审核:徐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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