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从事征地拆迁业务至今,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纠纷处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在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自参加工作以来,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底线意识,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始终坚持事实与理论相结合,灵活处理案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追求,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以良好的实务技能,严谨的工作风格,获得了诸多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农村集体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资源性资产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农村集体经济的实际状况,资源性资产主要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2. 这些资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基础,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2)经营性资产1. 经营性资产是指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等。
2. 还包括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
3. 这些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3)非经营性资产1. 非经营性资产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资产。
2. 这些资产的存在,体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公共服务的重视和投入,也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这一条款明确了农村集体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即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财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三大类。这些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资产的所有权归属明确,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集体经济归乡镇哪个部门管的问题,主要涉及土地管理和集体财产的管理。具体分析如下:
1)土地管理1. 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也承担着重要的管理职责。
2. 管理职责:
-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等工作。
- 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 开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
2)集体财产管理1. 管理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集体财产的管理通常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负责。
2. 管理内容:
- 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或本集体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 负责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组织实施本村或本集体的建设规划等。
3)综合说明- 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土地管理和集体财产管理。土地管理方面,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但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其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集体财产管理方面,则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负责。
- 在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相关事务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农村集体经济归乡镇哪个部门管的问题,并非由单一部门负责,而是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在具体事务处理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管理部门和职责。
村集体购置固定资产的程序主要涉及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以及可能的招投标流程。具体程序如下:
1)村集体资产处置的基本程序1. 独立经营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依法自主决定其资产的经营方式,这包括购置固定资产。
2. 决策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村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因此,村集体购置固定资产需经过本集体成员的决策程序。
3. 合同签订与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村集体需与供应商或卖方签订合同,确保资产所有权和权益的明确。
2)可能的招投标流程1. 招投标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于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以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等,必须进行招标。若村集体购置的固定资产属于此类项目,则需遵循招投标法进行相关操作。
2. 招投标程序:若需进行招标,村集体应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要求和条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
3)其他注意事项1. 资产登记:购置固定资产后,应依法进行资产登记,确保资产的合法性和权益的明确。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的规定,虽然直接关联的是土地,但同理适用于其他固定资产的登记。
2. 资产管理与保值增值:村集体应制定经营目标,明确经营责任,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购置的固定资产,应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长期价值。
村集体购置固定资产的程序包括村集体资产处置的基本程序、可能的招投标流程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保护村集体的权益和利益。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1)诉讼时效的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即,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2)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纠纷中,权利人通常是在得知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被侵害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例如,如果村民发现自己的土地补偿款被非法侵占,那么从他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之日起,三年内可以提起诉讼。
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虽然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如果当事人有特殊情况,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延长诉讼时效。
4)最长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还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意味着,无论权利人是否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只要从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了二十年,权利人就失去了通过诉讼寻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特定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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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集体经济归乡镇哪个部门管,村集体购置固定资产程序有哪些
内容审核:李若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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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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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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