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集体土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怎么办,浙江省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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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一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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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公司法 合同法 行政法

师从中国民法学泰斗江平教授,后又跟随中国政法大学现任副校长常保国教授研读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毕业至今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在公司法、房地产领域以及行政法等各类诉讼案件及公司法务、合同审核等法律业务上,具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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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继续承包,二是放弃承包。

1)继续承包

1. 延期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届满后也依照该条款相应延长。因此,如果承包的是耕地,到期后承包期限会自动延长30年,无需特别办理延期手续。但如果是草地或林地,到期后也需按照法律规定相应延长。

2. 重新发包与签订合同

若需要重新发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惯例,应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并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重新发包时,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确定分配方案后,村集体会与承包人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2)放弃承包

如果承包到期后,承包人不想继续承包,可以选择不办理延期手续,即自动放弃承包权。此时,承包地会由村集体收回,并可能重新分配给其他有资格的集体成员。

3)注意事项

1. 承包期内权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进行的投入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 纠纷解决

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仍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至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承包人可以选择继续承包或放弃承包。选择继续承包的,需了解延期手续和重新发包的相关规定;选择放弃承包的,则应注意保护自己在承包期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发生纠纷时,应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抵押吗

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范畴。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村集体建设用地都可以无条件地抵押。

1)可抵押的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符合以下条件的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

1. 依法取得: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具有明确的权属证明。

2. 权属清晰: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关系必须清晰,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3. 符合规划:抵押的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不得违反相关法规。

2)抵押的限制与注意事项

虽然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仍需注意以下限制和事项:

1. 不得抵押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得抵押,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因此,并非所有类型的村集体土地都可以抵押。

2. 抵押权的实现:在抵押权实现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避免侵犯村集体的利益。

3)操作建议

在进行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咨询专业机构:在抵押前,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或土地管理机构,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2. 完善手续:确保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齐全、合规,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风险评估:对抵押的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抵押物的价值稳定且合法合规。

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抵押的,但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最新农村户口迁移新规定是什么

农村户口迁移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户口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农村户口迁入

如果是将户口迁回农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因工作而迁移原户口但现在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住所的,可以迁回;配偶一方有农村户口,双方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在农村发展的,可以迁回;因学业而迁移原户口,毕业后在城市没有稳定工作和生活场所的,可以迁回;以及原本是农村户口,后迁到城市但没有稳定工作,且父母是农村户口的,也可以迁回。迁回流程包括向村委会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获得村集体中7成以上农民签字同意,然后由村委会同意迁回,最后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户籍办公室办理。

3)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户口迁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可以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这保障了进城落户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村户口迁移的新规定既考虑了户口迁移的流程和条件,也保障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些规定旨在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同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地区

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地区的问题,实际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中,试点地区名单已经扩大至104个县(市、区)。以下是对这些试点地区的详细列举:

1. 北京市:昌平区、大兴区

2. 天津市:静海区、蓟州区

3.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邢台市信都区、定州市、平泉市

4. 山西省:平遥县、泽州县、清徐县

5.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五原县、开鲁县

6.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阳市于洪区、大连市旅顺口区

7.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梅河口市、通榆县

8. 黑龙江省:桦南县、兰西县、安达市

9. 上海市:松江区、奉贤区

10. 江苏省:沛县、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昆山市、泗阳县、盱眙县

11. 浙江省:德清县、龙岗市、象山县、义乌市、江山市

12. 安徽省:泗县、东至县、金寨县

13. 福建省:沙县、建瓯市、晋江市

14. 江西省:湖口县、大余县、永丰县、余江区

15. 山东省:平度市、兰陵县、禹城市、寒亭区、汶上县

16. 河南省:巩义市、孟津县、宝丰县、长垣市、新县

17. 湖北省:大治市、宣城市、汐洋县、恩施市

18. 湖南省:浏阳市、汨罗市、宁远县、凤凰县

19. 广东省:南雄市、珠海市斗门区、佛山市南海区、德庆县、龙门县、陆河县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贵港市覃塘区、北流市

21.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文昌市

22. 重庆市:大足区、永川区、梁平区

23.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泸县、彭山区、宜宾市翠屏区、西昌市

24. 贵州省:息烽县、湄潭县、金汐县

25. 云南省:宜良县、江川区、大理市

26. 西藏自治区:曲水县、山南市乃东区

27.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富县、神木市、柞水县

28.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陇西县、康县

29. 青海省:祁连县、湟源县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平罗县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奇台县

这些地区作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将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并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土地改革,确保土地权属的明确与合法。同时,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时,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

请注意,虽然原问题提及的是33个试点地区,但实际在新一轮改革中试点地区已经扩大至104个,因此上述列举的是最新的试点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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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抵押吗,最新农村户口迁移新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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