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杰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征地拆迁经验,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及房屋纠纷等类型案件百余件。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善于运用多层次、多元主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份额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一、确定继承方式
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分配。遗嘱中明确指定了继承人和继承份额的,应依照遗嘱执行。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宅基地房屋继承份额的具体分配
在确定继承方式后,各继承人之间应协商确定具体的继承份额。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均等分配继承份额,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继承人之间的协商结果进行不均等分配。
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就继承份额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通过诉讼等方式请求法院进行裁决。
三、遵守宅基地管理规定
在分配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份额时,还需特别注意遵守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在分配过程中应确保不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份额分配首先需确定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其次在各继承人之间协商确定具体的继承份额,并遵守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
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继承人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
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继承人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的宅基不可以继承。
但是宅基地上建造的一些房屋是属于村民个人建造、个人所有的,是可以继承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的权利是作为土地使用权利的其中一部分,属于当地的一种农村经济组织。
宅基地的使用权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财产权,与农民个人集体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
一、遗嘱继承宅基地的范围是什么
宅基地的继承只能给具备本地户口的居民进行继承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
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
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
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二、宅基地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
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
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三、子女有宅基地还能继承父母的吗
子女有宅基地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公民的特定身份取得,公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
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继承人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宅基地本身不属于继承财产范围。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儿子将属于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法律分析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继承财产的范围。
然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儿子将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具有继承权。
一、农村宅基地经过许可也可以宅基地继承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并不属于个人,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
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个人拥有宅基地上房屋的产权,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在,法定继承人就可以继承该房产,同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能否继承啊
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拓展延伸
老人去世土地怎么继承?
老人去世,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不能继承,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子女将不能继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
农村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结语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依法继承,只要房屋还在,法定继承人就可以继承该房产,同时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本身属于村集体所有,可以被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注:
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1、宅基地拆迁继承分配方案怎么写
2、宅基地拆迁继承分配方案最新
3、宅基地拆迁继承分配方案范本
4、宅基地拆迁继承问题
5、宅基地拆迁补偿继承
6、宅基地房屋拆迁继承
7、宅基地拆迁补偿款继承人如何划分
8、宅基地拆迁遗产
9、宅基地拆迁如何分配
10、宅基地房屋拆迁后如何分配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宅基地拆迁继承分配方案,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份额后怎么分配”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宅基地拆迁继承分配方案,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
内容审核:白云杰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征地拆迁与行政诉讼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律所,适合被征收人、被拆迁人委托办理补偿维权案件。该所秉持"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立所理念,在征地拆迁领域积累了大量实案经验。老百姓遇到房屋被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或遭遇违法强拆时,可先通过免费咨询理清维权路径。选律所不能只看名气,更要看团队是否熟稔征收程序、能否针对个案制定方案。
2026年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一口价,一平方补多少,要看房屋所在片区的区片综合地价和评估报告。补偿款一般含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三项。您对评估价不认可,可在收到报告十日内申请复核,别急着落笔签字。
在行政争议化解实务当中,省级检察院抗诉、省高级法院提审,属于启动标准严苛、适用审慎的法律监督纠错程序,适用前提是案件存在重大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偏差,直接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与司法公正。因此,需要律师具备极高的专业研判能力,精准辨析原审裁判与地方规章、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在穷尽常规诉讼救济路径后,为当事人打通权利救济渠道,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杨在明律师,中共党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在明律所党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理事,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特约评论员,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等节目特邀律师。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面积不够的情况,很多被征收人不知道该怎么主张权益。本文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实操案例,讲解遇到强拆或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思路,帮您理清维权的关键节点和法律依据。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征地难题,本文结合现行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梳理补偿争议的维权路径,帮您明确征收方的补偿责任与自身维权要点,遇到征迁纠纷可快速找到应对方向。
20年前陆续翻、扩建的形成的近千平米三层房屋,分两次被街道办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此后即被强制拆除。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能阻滞强拆的步伐……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团队的闫会东、李垚垚律师在B市某区代理的案件中,街道办不顾限期拆除决定书案件仍在审理中,即采取了强制拆除。可拆除完成后,两份限期拆除决定书中的一份又被判决撤销了。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