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集体土地承包,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算违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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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从事法律工作已逾15年。自2011年执业以来,致力于房地产相关的行政诉讼类及民商事类法律业务,并结合办案实务潜心钻研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征地、拆迁类法律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竭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没有集体土地承包,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算违建吗

一、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关于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规定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这进一步明确了,在家庭承包方式下,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才能作为承包方。

2)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否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 对于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他们通常不享有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这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这意味着,对于这类土地,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有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的。

3)其他相关规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如果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流转等方式获得了土地经营权,他们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需要向发包方备案。

2. 如果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想要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一般情况下不享有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他们有可能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得承包经营权。同时,他们也可以通过流转等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二、农村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归谁所有

农村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归属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明确如下:

1)农村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村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作为农村土地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归属于农民集体。

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形式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依农民集体的所属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种形式:

1. 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基本形式,属于全村农民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

2. 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即乡(镇)人民政府代行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3. 行政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

这种情形一般是指由过去的生产队沿袭下来的村民小组。这些村内的农村经济组织是否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特征,需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各个农村经济组织之间是否仍然明确保持着过去生产队时期的土地权属界线;二是这些农村经济组织对自己认定的界线内的土地有无法律规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农民集体土地的经营与管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中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通过社员入社形成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对于属于村内的农民分别所有的土地(实际上是以生产队为基础延续存在的),由村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属于乡(镇)的,则由这一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形式及经营、管理方式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严格规范。

三、农村户口第二轮土地承包没分着土地咋办

针对农村户口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未分到土地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土地分配原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也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2)申请土地分配

1. 若农村户口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未分到土地,可以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以及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2. 申请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包括: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地籍调查、测量等;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3)其他解决方案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2. 若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如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或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宅基地的,也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农村户口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未分到土地的,可以通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土地、与承包方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申请农村宅基地等方式解决问题。

四、村委会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把农田承包出去

首先,村委会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就把农田承包出去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土地承包程序违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明确的程序进行,包括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等步骤。而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直接承包出去,显然违反了这一程序。

2. 可能侵犯村民利益:

- 土地承包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包括土地使用权、收益权等。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擅自将土地承包出去,可能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土地纠纷。

3. 法律责任与后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因此,村委会的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解决途径:

- 村民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处理,或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甚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就把农田承包出去的行为是违法的,违反了土地承包的法定程序,可能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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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归谁所有,农村户口第二轮土地承包没分着土地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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