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禹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督导律师,拥有逾18年法律执业经验。他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执业,多年来一直坚持一线办案,专注服务于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类服务;企业法律风险、行政风险防控及处置;民商事、行政争端解决。
法律分析:
不满足危房改造,进行危房拆除重建 无论是新房修建还是农村旧房重建,都属于农村房屋修建的范畴,所以农民朋友必须要满足农村建房的各项条件,即拥有当地农村集体户口,经过审批获得农村建房许可。 1、重建房屋必须要在国家危房改造规定的面积范围之内;2、危房重建的选址必须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地址债还高发区重建,一般遵循原址重建的原址;3、危房改造不得强强行占用农村耕地。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分配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危房,是指建筑的承载能力已经接近极限,不能保证居住者安全的房屋,如果一栋建筑成为危楼,且还在继续使用,一旦危及居住者和第三者的安全,产权人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法律责任。法律依据: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当年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以及省级有关部门申报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情况,统筹考虑各地农村危房户数、农户数、改造成本、改造效果、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地危房改造任务。衍生问题:
危房鉴定的程序有哪些?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受理委托:
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
收集调整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检测验算:
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鉴定评级:
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处理建议:
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出具报告:
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法律分析:
危房可能会拆迁。可能被拆除的危房范围如下:
1、为满足市政规划必须拆除的房子;
2、地理位置较好的老房子:
3、已经不适宜继续居住的危房。危房是指根据依法设立的,属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房屋危险性等级属C、D级的住房。危房被拆迁也是为了保障其中的住户安全,住户应当配合进行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危房拆除重建政策如下:
1、重建房屋必须要在国家危房改造规定的面积范围之内;
2、危房重建的选址必须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地址债还高发区重建,一般遵循原址重建的原址;
3、危房改造不得强行占用农村耕地。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分配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自住房屋若是想要拆除重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依据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相关规定,危险房屋共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只有D级危房才可以拆除重建,在满足D级条件后,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对自住房屋进行处理。二、怎么写房屋拆建申请书?申请报告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全家现有在册人口人,另有一人(本人之妻)外省户口尚未迁入,现有一座危房需申报拆建(经我县房屋鉴定所鉴定为D级危房),其占地面积约_,位于。自年建房以来,历经四十年的风吹雨打,屡次遭受暴风雨和强台风袭击等自然灾害,加之当时的经济条件与建筑质量低劣等原因,现每到下雨的时候,房子许多地方出现漏水和渗透的现象,经多次维修无效,据专业维修人员反映,四间房屋的屋顶许多枝木柱与竹柱已出现老化和弯曲的严重现象,如不尽早拆建,将有危及人身的安全。为了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我们全家人员经协商,尽快将这座危房重新拆建成二间三层新房(目前已征得县规划建设局同意)为此,本人代表全家人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烦请贵局批准我家危房拆建。三、房屋被烧毁重建需要办什么手续?如果是城镇房屋,向规划部门申请重建,符合城市规划的才会批准。如果是农村房屋,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被火烧后一年内不提出用地申请的,土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当然即使在期限内申请,也需符合人均面积少于义政发(2006)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分析:
危房不可以擅自翻建增层。住宅所有权人在原址上申请改建、重建的,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不能突破原建筑基底,不能扩大原建筑面积,不能增加原建筑高度,还要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其他条件。如设计方案还需考虑改建或重建的建筑与周边环境协调,原有的技术标准和日照要求不能降低。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房屋安全鉴定应使用统一术语,填写鉴定文书,提出处理意见。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法律分析:
农村违规占地建房将会进行拆除整治,不会强制拆除,不过违规占地建房在房屋倒塌之后,将不能够在原址重建,其土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农村危房政府拆除是有补偿的,符合重建要求的,按照程序向你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会申请重建。具体补偿标准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危房拆除的相关补偿可以到当地的政府部门询问,因为是由当地的政府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标准。房屋是农民的安身所在,拆迁补偿问题尤为重要。危房改造不同于征收拆迁,对于危房改造是申请、认定之后由政府发放补助款,协助申请人改造危房以改善原居住环境。各地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补助对象自筹资金的能力,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
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还可以试试申请危房补贴一、房子处在的场地是危险场地:
场地有危险,如滑坡、地裂等导致地基不稳容易造成房屋的损害,而且这种造成的损害难以修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农村危房拆除重建政策具体如下:
1、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县乡、镇(C级)农户,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贫困户。优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的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2、改造方式:
(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C级)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2)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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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危房重建原拆原建政策北京,农村老房子屋顶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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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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