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琳律师具有充足的知识储备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严谨、认真,能尽心尽力为每一位委托人负责,以最大的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宜昌明年大拆迁地段如下:
1、高铁占地征迁村,以及沿线个村许庄、南留庄、东照、关李马浒、佐各庄、张马浒、芦光寺、王马浒、张神堂、昝家巷、刘神堂、李林庄、大四方、小四方、梁神堂、望驾台、小步村、崔村、孤庄头;
2、容易线建设需要动迁的村庄南太平庄,西野桥,小野桥,沙河营,北城,大南头,大张堡,南剧,晾马台,辛庄,新盖房,西王槐,东王槐,西三村,浒州,东王村,这些属于今年的潜在征迁村。宜昌明年大拆迁依法履行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参与制定本行政区域城市拆迁管理措施;
3、审核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计划和实施方案,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通告》,召开动迁会议;
4、审查确认拆迁人、被委托人资质,培训拆迁工作人员,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和拆迁工作人员证件;
5、检查、监督房屋拆迁活动,裁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6、依法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规章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7、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执行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法律分析:
可以在宜城市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上查询,具体现在进行鲤鱼湖片区(一期)拆迁。
法律依据:
《宜城对鲤鱼湖片区(一期)拆迁工作再部署》 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鲤鱼湖片区(一期)拆迁工作进展情况,传达了市委书记武义泉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和征收工作的要求。
副市长向智勇在会上要求,市征迁指挥部、各工作专班和包保工作队要高度重视征迁工作,继续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再组织、再动员、再鼓劲,以拆促签、以签促评。市征迁指挥部要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征迁进展和工作做法,加快推进鲤鱼湖片区(一期)征迁工作。
法律分析:
可以在宜城市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上查询,具体现在进行鲤鱼湖片区(一期)拆迁。
法律依据:
《宜城对鲤鱼湖片区(一期)拆迁工作再部署》 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鲤鱼湖片区(一期)拆迁工作进展情况,传达了市委书记武义泉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和征收工作的要求。
副市长向智勇在会上要求,市征迁指挥部、各工作专班和包保工作队要高度重视征迁工作,继续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作风,再组织、再动员、再鼓劲,以拆促签、以签促评。市征迁指挥部要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征迁进展和工作做法,加快推进鲤鱼湖片区(一期)征迁工作。
法律分析:
(一)征收补偿办法。
1.被征收人严格按一户一基的原则还基自建,自建房屋必须符合新农村建设和镇、村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的规划。
2.被征收人原房屋安装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待入住迁建新房后,由所在地乡镇与相关部门协调免费安装。
3.被征收人每户一次性补偿宅基地平整费5000元打包到乡镇自行实施。
4.被征收人每户过渡性安置租房费按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助5元,每户每月最多不超过500元,补助期限为12个日历月。
(二)补偿标准。
1.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标准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标准执行。
2.房屋及其附着物由(含屋上屋)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值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三)地面附着物、坟墓、树木等补偿按下列标准执行。
1.坟墓:
土包坟1000元/棺,有碑坟2000元/棺,有建筑物坟3000元/棺。
2.树木类:
挂果树150元/棵(含油茶、桔子、李子、桃子等),未挂果树100元/棵,胸径10公分以上50元/棵,胸径3—10公分25元/棵,杂木8元/平方米,竹园10元/平方米,桂花等苗木8000元/亩。
(四)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的处理。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抢建、抢装修的,不予补偿,并依法强制拆除。
(五)补助与奖励。
1.房屋搬迁费每户补助3000元,空调搬迁费每台补助400元;
太阳能搬迁费每台补助800元。
2.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00元/㎡给予签约奖励。
六、其他规定
(一)供电、供水、供气、电信、广电、移动、联通、网通、市政等公共设施需要搬迁的,由其主管单位自行拆除搬迁,不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后,被征收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部门的“一书两证”同时予以收回。逾期未收回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公告注销。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被征收人应当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被征收房屋。搬迁腾空验收合格后,被征收人持本人身份证一次性领取房屋补偿费用及奖励。
(四)被征收房屋搬迁腾空移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时,被征收人应当保持被征收房屋结构的完整,不得擅自拆除被征收房屋及房屋的装修装饰、附属物及附属设施。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专业拆迁机构统一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法律分析:
地块1、宜城街道谈家干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可知:
四至:
东至新长铁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面积:
农用地3.5868公顷,建设用地0.9674公顷,未利用地0.2910公顷。
地块2、宜城街道谈家干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28号》可知:
四至:
东至空地,西至芜申运河,南至空地,北至芜申运河。
面积:
农用地4.6167公顷,建设用地0.0275公顷,未利用地0.2995公顷。
地块3、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29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河流,南至河流,北至亚溪路。
面积:
农用地5.3617公顷。
地块4、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0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地块,西至官张公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河流。
面积:
农用地3.0299公顷,未利用地0.0472公顷。
地块5、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1号》可知:
四至:
东至徐张公路,西至空地,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河流。
面积:
农用地2.4744公顷。
地块6、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2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河流,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面积:
农用地3.2189公顷,建设用地0.3096公顷。
地块7、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3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面积:
农用地2.5428公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8098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098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525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334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619元/亩。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第一条 一类土地:
鄱阳镇。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8098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098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525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334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619元/亩
法律分析: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8098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098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525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334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619元/亩。
法律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第一条 一类土地:
鄱阳镇。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8098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098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525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334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619元/亩
宜昌市企业拆迁补偿通常有以下3点:
1、房屋补偿费。通过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按平方米的单价来算;
2、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进行补偿;
3、房屋拆迁补偿费。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补偿通常由当地政府按本地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政策进行确定。
宜昌点军区拆迁补偿标准是: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的规定执行。点军区属于宜昌市城区,点军街道、桥边镇、艾家镇属于Ⅱ类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7500元/亩(101.25万元/公顷)。
2、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宜昌市点军区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办法》(点政发〔2020〕3号)等相关规定据实结算。
总结:
宜昌点军区2022年最新拆迁村名单涉及1街道2镇7村(社区),分别是点军街道范家湖村、朱市街社区、巴王店村,桥边镇石堰村、偏岩村、太平村,艾家镇艾家村,拆迁补偿标准为67500元/亩(101.25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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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襄宜高速肖堰拆迁房屋多少一平方,宜昌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白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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