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租房子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补贴的。
一般来说,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申请人需要具有申请地的常住户口,并且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是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2)申请人的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需要符合一定标准,通常是在一定平方米以下,具体标准根据地区政策而定。同时,申请人家庭不能已经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也不能已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拆迁定向安置用房。3)对于毕业生等特定人群,还可能需要满足在毕业一定年限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在当地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等单位就业并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当地社会保险等条件。同时,这类申请人需要具有当地户籍且住房困难,或在当地无自有住房并在当地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申请租房补贴的具体流程如下:
1. 了解政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了解租房补贴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
2. 准备材料:根据政策要求,准备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发票等必要材料。
3. 提交申请:前往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租房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和填写备案表格。
4. 等待审核:提交材料后,等待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的审核结果。
5. 领取补贴:审核通过后,补贴将会打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可以自行前往银行领取现金或通过银行卡转账等方式领取补贴。
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问题,主要涉及承租人与同住人的权益分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基本分配原则公租房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与同住人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分配。这一原则体现了法律对于公平、公正的追求,确保每个有权获得补偿的人都能得到相应的份额。
2)承租人已故情况下的同住人权益1. 承租人死亡后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这意味着,同住人在承租人死后,有权继续居住并享受公租房的相关权益,包括拆迁补偿。
2. 同住人的补偿权益:在承租人已故的情况下,同住人作为公租房的实际居住者,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补偿款的分配应遵循上述的均等分割原则,除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
3)特殊情况下补偿款的分配调整尽管基本原则是均等分割,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补偿款的分配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 对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如果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保证其正常生活,可以酌情多分配,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对于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较多款项的同住人:如果同住人在承租公租房时支付了较多的款项,如装修费、改善费等,也可以酌情多分配,以体现其对于公租房的额外贡献。
3. 对于实际承担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监护义务的同住人:如果同住人实际承担了公租房内未成年人的监护义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可以酌情多分配补偿款。
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应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基本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公平、公正地保障每个有权获得补偿的人的权益。
公租房退库补贴政策主要涉及公租房腾退时的补偿与安置问题,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腾退情形
公租房腾退主要基于以下几种情形:
1. 租赁合同期满:公租房租赁合同有明确的租赁期限,合同期满后,若承租人不再符合续租条件,则需腾退。
2. 违规使用:包括转租、转借、改变房屋用途(如将居住用房改为商业用房)以及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这些行为都违反了公租房的使用规定,将导致腾退。
3. 家庭情况变化:承租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等状况改善,不再满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时,也需腾退。
二、腾退程序
公租房腾退遵循以下程序:
1. 通知:住房保障部门或公租房产权单位会书面通知承租人腾退的原因、期限等事项,通常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如30天)完成腾退。
2. 复核:承租人对腾退决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由住房保障部门进行重新审核。
3. 腾退执行:承租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腾退房屋,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并结清相关费用。
4. 强制执行:若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腾退且无正当理由,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腾退补偿款分配
1. 一般情况:公租房腾退通常没有补偿款,因为公租房是保障性住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2. 特殊情况:若公租房所在区域被征收拆迁,承租人可能获得搬迁安置补偿,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具体标准和分配方式依当地政策而定。为推进公租房政策调整或优化,政府可能会出台鼓励承租人腾退的政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金额和发放方式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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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承租人己故 公租房同住人房子遇拆迁这拆迁款怎么分割,公租房退库补贴政策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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