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参与办理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征地拆迁案件百余件。
回迁安置法主要涉及拆迁安置政策以及回迁房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拆迁安置政策拆迁安置政策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其中,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的不便;奖励性补偿费则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这些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2)回迁房的法律法规1. 回迁房的产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若回迁房业主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则该回迁房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若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则在做二手交易时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并未得到房管局的认可。
2. 回迁房房产证的办理:
回迁房房产证的办理通常涉及购房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该条款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明确开发商应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以及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等。
在办理过程中,应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发生错误时的处理方式,以及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等。这些约定应详细明确,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3)注意事项在涉及回迁房的法律事务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产权清晰:在购买或交易回迁房时,务必确认其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2. 合同条款:在签订购房合同或回迁协议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特别是关于产权办理、费用承担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约定。
3. 法律咨询:在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回迁安置法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拆迁安置政策、回迁房的产权问题和房产证的办理等。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原告与被告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凤来社区中某某来居民小组签订的《中某某来安置房购房合同》(合同编号:
ZFL-10-2-302)无效;
2、判令被告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凤来社区中某某来居民小组返还原告购房款200000元,并按年利率6%向原告支付自2014年8月9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暂计至2021年3月16日,为80400元;
3、判令被告云南盈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安置房的建设是为了安置被拆迁主体,原告并非中某某来居民小组成员,不是被拆迁主体,其不具有购买该集体经济组织安置房资格,而被告也无权将安置房对外出售,双方签订的《安置房购房合同》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中某某来居民小组在未获得相应权利下将集体经济组织的安置房以商品房形式对外出售也属于无权处分,因此,该《安置房购房合同》无效,且该房屋无产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由被告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凤来社区中某某来居民小组、云南盈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返还原告刘某某购房款180000元,确认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凤来社区中某某来居民小组、云南盈信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中某某来安置房购房合同》(合同编号:
ZFL-10-2-302)无效。
丁某某、王某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丁某某某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徐某某的诉讼请求或者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徐某某承担。3.徐某某提交的《盐城市房屋拆迁协议书》明确,丁某某某继承房屋系因“新盐道工程建设需要”而被批准实施拆迁,且徐某某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亦明确该房屋属于“政策性住房”,由此足以印证,案涉安置房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购中低价商品房,盐城市人民政府基于拆迁安置的宏观政策而作出的“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故丁某某某与徐某某签订的《安置房转让协议》违背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依法应认定无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880元,由丁某某某负担5440元,王某某负担5440元。
周某某与卫某某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向原告退还超期过渡费人民币36,000元;
2.判决被告为原告办理能够领取超期安置过渡费的银行卡;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公证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4.判决被告继续履行《房屋权属转让合同》。2012年12月19日,原、被告协商,被告同意按当时市场价格约2000元每平方的价格将产权调换及相关赔偿权利真实作价48万元一并转让原告,但因被告的房屋还未实际得到,原告担心中途出现变故,被告同意在书面协议上将价格写为双倍价格96万元,以便原告可以要求惩罚性索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50元,由原告周某某负担,驳回原告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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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关于回迁房的法律法规,北京市回迁房管理办法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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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