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杰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征地拆迁经验,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及房屋纠纷等类型案件百余件。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善于运用多层次、多元主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地震毁掉的房子还需要还房贷吗?答案是肯定的。
1. 房贷合同与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地震导致房子毁损,只是一个抵押物的损毁,但银行与贷款者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因此,借款人仍有义务按月还清剩下的贷款。
2. 不可抗力与合同执行
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这并不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虽然房子因地震倒塌,但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需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
如果借款人因地震遭受巨大损失,无法按时还款,可以与银行协商延期还款或调整还款计划。但这不是免除还款责任的理由。
3. 房屋毁损的风险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因此,即使房子因地震毁损,买受人仍需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地震的等级没有达到当地的抗震设防烈度标准,且房屋因此损毁,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但这并不影响买受人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关系。
地震毁掉的房子仍然需要还房贷。因为地震只是导致抵押物(房屋)的毁损,并不影响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或与银行协商调整还款计划。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张某某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改判凯得小贷公司向张某某赔偿房价下跌损失277200元、房贷利息损失35347.82,共计312547.8元;
2.本案一审受理费、保全费、反诉受理费、二审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凯得小贷公司承担。因此,凯得小贷公司违约拒不返还房产证原件的行为,是导致张某某无法在2022年2月、3月完成卖房交易,并造成张某某房价下跌损失及房贷利息损失的最初始、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988元,由上诉人张某某负担。
刘某某与淮北市龙威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342475元,并支付利息85549.78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5年3月4日暂计算至2020年4月7日,实际应计算至被告清偿完毕时止);3.判令被告赔偿因违约给被告所造成的损失342475元;4.判令被告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342475元;5.确认上述债权为破产债权;6.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认为,被告将案涉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行为导致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原告无法取得房屋及应得利益,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要求赔偿损失。被告淮北市龙威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刘某某购房定金136990元,返还预付购房款273980元并支付利息(以27398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5年3月9日起计算至2017年6月20日止),解除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淮北市龙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定购协议书。
哈某某、陇南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于2012年4月30日签订的《大山沟居民危房灾后重建拆迁安置合同》,按照房屋实际面积119.43平方米,每平方8000元的价格赔偿原告房屋损失955440元;
返还原告已付购房款154030元及利息83792元,并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54030元,上述共计1347920元。2、由被告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12年6月13日至实际赔偿原告损失之日至的安置补偿费。3、由被告承担原告垫付的鉴定费7800元;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被告早已将重建房屋全部建好,但迟迟未按合同约定对原告进行安置,对合同约定的安置房楼层一再变更,将《安置合同》中约定向原告交付的位于武都区大山沟金鑫丽苑商住房××元的的位××区出卖给梁某某家,并且目前梁某某家已经居住使用,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原告迫于无奈才选择诉诸法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除原告哈某某与被告陇南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30日签订的《大山沟居民危房灾后重建拆迁安置合同》,由被告陇南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哈某某被拆除房屋折抵的购房款114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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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地震毁掉房子需要还房贷吗,房子在地震中塌了贷款还要还吗
内容审核:白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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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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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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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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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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