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纠纷,参与办理了多起房屋征收补偿类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掌握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在处理案件中,能将法律理论与现实案件完美的结合起来。
关于一户三代人住一起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宅基地的申请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一规定明确了宅基地申请的基本原则,即一户一宅。
2)一户三代人住一起的情况分析1. 如果一户三代人共同居住,且未分户,那么他们应被视为一个家庭单位,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2. 如果一户三代人已经分户,即形成了多个独立的家庭单位,那么每个家庭单位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分别申请宅基地。
3)宅基地申请的具体条件1.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 宅基地的申请需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特殊情况处理对于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一户三代人住一起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取决于他们是否分户以及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的具体条件。如果未分户,则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如果已分户且符合相关条件,则可以分别申请宅基地。在申请宅基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案为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上诉人王某某1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依法改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台州市市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台州市人民政某某76号令第六条、《台州市路桥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路政办发[2011]14号第七条的规定,因被上诉人王某某3是农业户口、上诉人王某某1是非农业户口,故被上诉人王某某2、余某某应与被上诉人王某某3合户申报宅基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王某某1负担。
陈某某、郑某某等共有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共有纠纷案件,陈某某生、郑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上诉请求:
1.判决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
2.本案二审诉讼费用由法院依法判决承担。按照原审判决“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使用权人即为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人”的观点,在1985年2月8日,只有被上诉人陈某某一人持有宅基地使用证,当时全家也只有涉案房屋这一栋房屋,那岂不是陈某某一人对涉案房屋及宅基地享有所有权及使用权,而众上诉人完全对涉案房屋及宅基地没有任何权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30000元,由陈某某生、郑某某、陈某某、陈某某、陈某某负担。
姬某某、杨某某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3、上诉人姬某某、杨某某互换的0.69亩土地至今不在姬某某兴名下,更不可能以双方当事人的名义办理宅基地审批或建房手续,导致上诉人全家至今没有住所,上诉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姬某某、杨某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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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一个人一个户口能申请宅基地吗,三户一个宅基地怎么办
内容审核:王姗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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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
北京在明律所介绍的核心是「专一」,2012 年创办,只做征地拆迁与行政争议。
一家所怎么样,别人说了不算。设立与执业是否合规、只做哪一块、案例能不能对上,自己查一遍最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