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团队督导律师,第十二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城市更新与征收拆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自2013年初加入在明律所以来,已专注深耕于行政诉讼、征地拆迁领域超过十二年,其带领的团队业务足迹遍及全国三十余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累计主办各类征收拆迁案件千余件,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严谨的工作态度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以“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收放自如”的庭审和谈判风格赢得认可。
农村宅基地不能卖给非本村人的法律依据及相关分析如下:
1)宅基地的权属与性质1. 集体所有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一规定明确了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性质,是宅基地流转的基础前提。
2. 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性:宅基地使用权是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紧密相连的,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权取得和使用宅基地。这种身份性特征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流转给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宅基地流转的限制与原则1. 流转范围限制:宅基地的流转一般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进行,这是基于集体土地权益应由本集体成员共享的原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参与宅基地的流转,这是为了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
2. 严禁向非本村成员出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确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这一政策从侧面反映了宅基地流转的身份限制,即宅基地不能卖给非本村成员。
3)宅基地转让的法律依据与政策导向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明确了宅基地转让需遵循集体土地管理的原则,即原则上应在本村集体成员范围内流转。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强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进一步强调了宅基地使用的限制性和合理性,也间接限制了宅基地的转让范围。
- 同时,该条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但这种盘活利用应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的,不涉及向非本村成员的转让。
3. 政策导向与司法实践:
- 政策上,国家一直强调保护农村土地资源,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和非法流转。因此,宅基地向非本村成员的转让是被严格禁止的。
-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认定将宅基地转让给非本村集体成员的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这表明了司法机关对宅基地转让行为的严格监管态度,也进一步印证了宅基地不能卖给非本村人的法律依据。
房地产企业购进的房屋再出售时,是否可以按照发票加计抵扣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来解答。
1. 增值税抵扣的基本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其中,特定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房地产企业购进房屋的抵扣情况
- 对于房地产企业购进的房屋,若该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如厂房、店铺、办公楼等),其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 如果房地产企业购进的房屋是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住宅),则其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
3. 关于“发票加计抵扣”的说明
- “发票加计抵扣”并非一个普遍的增值税抵扣方式。增值税的抵扣主要依据的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因此,房地产企业购进的房屋再出售时,并不能简单地按照发票金额进行加计抵扣。
房地产企业购进的房屋再出售时,其增值税的抵扣需根据房屋的具体用途来确定。若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则进项税可抵扣;若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则进项税不可抵扣。同时,增值税的抵扣并非简单地按照发票金额进行加计,而是依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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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房地产企业购进的房屋再出售 可以按照发票加计抵扣缴纳增值税吗,
内容审核:谢瑞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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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