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集体土地收回,民法典上规定村委会有权收回集体承包地吗,集体土地收回批复是否可诉?

咨询
赵超律师

赵超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将集体土地收回,民法典上规定村委会有权收回集体承包地吗,集体土地收回批复是否可诉?

一、民法典上规定村委会有权收回集体承包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村委会在特定情况下确实有权收回集体承包地。

1)收回承包地的法定情形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这些情况下,村委会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有权依法收回承包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强调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但也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例如,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收回承包地的程序与限制

1. 收回承包地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包括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不能擅自违法收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在收回承包地时,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这是基于公平原则和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

村委会在符合法定情形和遵循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有权收回集体承包地。但这一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和监督,以确保不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五种情况村委可以收回承包地

村委会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收回承包地。这些特定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但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2)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如果承包地被用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在此情况下,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3)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如果承包方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在报经批准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4)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

该条款同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中,若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导致承包地停止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5)特殊情形下的调整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如遇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的承包地进行适当调整时,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村委会在承包方自愿交回、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因撤销迁移停止使用以及特殊情形下调整等五种情况下,有权收回承包地。

三、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闲置超过两年会被收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因此,对于闲置土地,若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需要缴纳闲置费;若闲置时间达到两年以上,则政府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收回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收回土地的补偿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补偿原则

国家收回土地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补偿应涵盖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损失、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价值以及生长的农作物损失等。

2)补偿内容

1. 土地补偿费: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2. 安置补助费: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费用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

3)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可以包括货币补偿、提供安置房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等。具体方式应根据被征地农民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

4)法律依据

收回土地的补偿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征收土地应给予的补偿内容、方式和标准,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闲置超过两年会被收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如果一年内未使用且可以耕种并收获,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若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则需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如果连续二年未使用,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因此,对于闲置土地,闲置1年以上不足2年的,要征收闲置费,闲置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这是为了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

收回的补偿规定是什么?

收回土地的补偿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补偿原则

国家收回土地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补偿应涵盖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损失、因失去土地造成的生活困难、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价值以及生长的农作物损失等。

2)补偿内容

1. 土地补偿费: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2. 安置补助费: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费用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

3)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可以包括货币补偿、提供安置房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等。具体方式应根据被征地农民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

4)法律依据

收回土地的补偿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明确规定了征收土地应给予的补偿内容、方式和标准,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闲置超过两年会被收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如果一年内未使用且可以耕种并收获,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若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则需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如果连续二年未使用,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因此,对于闲置土地,闲置1年以上不足2年的,要征收闲置费,闲置时间达到2年以上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这是为了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确保土地的有效利用。

四、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程序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该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告知与调查

1. 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并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共同确认调查结果。

2)组织听证与签订协议

1. 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当事人申请听证,则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听证。

2.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3)公告与支付补偿

1.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并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

2.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4)后续监督与登记

1. 监督补偿费用分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进行土地登记变更:完成征地补偿后,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地登记变更,确保土地权属的合法性。

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将集体土地收回进行流转合法吗

#将集体土地收回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文件

#村集体土地收回告知书怎么写

#村民集体土地被收回合法吗

#关于同意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集体土地未完成收回手续前动工的处罚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原因

#集体土地依法收回补偿协议书

#将集体土地收回怎么处理

#将集体土地收回违法吗

#将集体土地收回怎么办

#集体土地收回怎么补偿

#集体土地收回法律依据

#集体土地收回程序

#集体土地收回协议书

#集体土地收回告知书

#集体土地收回批复是否可诉?

#集体土地收回项目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将集体土地收回,民法典上规定村委会有权收回集体承包地吗,集体土地收回批复是否可诉?”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五种情况村委可以收回承包地,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审核:赵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将集体土地收回,民法典上规定村委会有权收回集体承包地吗,集体土地收回批复是否可诉?/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村集体土地可以盖房,农村集体土地建工厂可以吗

25年12月10日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出资,法律关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规定

25年12月10日
集体土地的养殖场征用,养殖场占用了基本农田最新政策

25年12月10日
集体土地安置房出让,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2月10日
集体土地转集体,国有土地可以转为集体土地吗,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有什么好处

25年12月10日
集体土地流转技术流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流转手续需谁签字

25年12月10日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强迁,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办,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

25年12月10日
镇上集体土地门面房,集体土地征收可以购买商品房用于回迁安置吗

25年12月10日
农村集体土地出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用地转让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卖给本村人吗

25年12月10日
集体土地出租条款,集体土地使用管理办法,集体土地出租的最长期限多少年

25年12月10日
外嫁女土地拆迁政策,民法典对外嫁女拆迁怎么规定

25年12月10日
腾退租赁房屋的约定,民法典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5年12月10日
拆迁房临时安置,民法典对拆迁临时安置费过渡期超过时间的规定

25年12月10日
拆迁房的赠与有哪些,民法典针对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条文规定

25年12月10日
拆迁户合理补偿房屋,民法典关于农村宅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有哪些

25年12月10日
农民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谁所有民法典

25年12月10日
民法典外嫁女集体征地补偿,民法典外嫁女集体征地补偿

25年12月10日
依法依规处理拆迁房,民法典中对违建的如何处理 违章建筑被拆迁有补偿吗

25年12月10日
拆迁时的房屋赔偿多少倍,民法典规定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25年12月10日
西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关于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5年12月10日
最新新闻
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25年12月10日
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25年12月10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2月10日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25年12月10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25年12月10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25年12月10日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房子住了二十年不算一句话的违建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12月10日
房屋征收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认定标准落在户籍和成员资格上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25年12月10日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差额集中的项目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2月10日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先做这件事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5年12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