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房屋法律规定,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

咨询
贾波涛律师

贾波涛律师

专业律师 劳动争议纠纷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侵权

贾律师秉承“诚信、专业、高效”的服务宗旨,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征拆法律服务。他注重与当事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了解法律风险和权益保障,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腾退房屋法律规定,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

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

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补偿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如拍卖、执行等场景下的腾退要求。以下是对房屋腾退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析:

1)房屋征收与补偿

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征收房屋时,应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规定为房屋腾退提供了基础性的补偿依据。

2. 房屋价值的评估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若协商不成,则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

2)拍卖房屋腾退

1. 在拍卖房屋腾退案件中,执行法院在拍卖前应进行拍卖预告,明确告知对拟拍卖房屋享有租赁权等权益的案外人应在指定期限内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2. 执行法院拍卖房屋时,原则上应先清空后拍卖,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行拍卖,但必须在交付前予以清空。对于裁定确认拍卖、变卖成交或以物抵债的房屋,执行法院应负责交付。

3. 对于拟拍卖房屋上存在的租赁权,执行法院应重点审查租赁合同的真实性、签订时间以及案外人是否占有房屋等情况,以确定租赁权是否能够阻却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承租人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有权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

3)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为房屋腾退中涉及的租赁合同等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 在房屋腾退过程中,若涉及承租人与被执行人的恶意串通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

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房屋征收与补偿、拍卖房屋腾退的具体流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房屋腾退问题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最新

#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文件

#房屋腾退政策

#房屋腾退是什么案由

#关于腾退房屋法律问题的解释

#房屋腾退补偿方案

#房屋腾退是什么意思

#腾退房屋的法律依据

#房屋腾退协议书范本

#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最新

#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执行腾退房屋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房屋腾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腾退指导意见

#民法典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

#北京房屋腾退安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腾退房屋的法律依据

#要求腾退占有房屋的起诉状范文

#北京市房屋腾退管理办法

#房屋腾退法律规定

#民法典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

#房屋腾退通知书

#单位腾退房屋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腾退房屋

#房屋腾退之诉

#房屋腾退协议

#非宅腾退房屋内哪些项目补偿

#怎样让对方腾退房屋

#强制腾出房屋的法律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承租被执行的不动产或者伪造交付租金证据的,对其提出的阻止移交占有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北京在明拆迁律师整理与本文相关的案例推荐阅读

傅某某、潘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傅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腾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卫海路XXX房屋;

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房屋腾退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按年租金9.4万元计算)。2017年7月5日,原告将卫海路XXX两间商铺转租给了被告潘某某,租期为5年,年租金为12.8万元,至2022年7月5日止。被告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傅某某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租赁的房屋实际腾退日止按年租金94000元计算的占有使用费,被告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卫海路XXX的房屋并交还给原告傅某某。

冯某某与王某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冯某某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要求张某某、王某某腾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x号院西厢房北数第四间房屋并交付原告;

2、要求张某某、王某某给付2020年8月15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房屋占用使用费,按照650元/月的标准计算。事实及理由:

张某某、王某某自2018年7月14日租住到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x号院(以下简称x号院)内,双方为口头租赁协议,按入住日期,每月收取月租金及电费。被告(反诉原告)张某某、被告(反诉原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按照每月650元的标准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冯某某自2020年8月15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房屋占用使用费,被告(反诉原告)张某某、被告(反诉原告)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石各庄x号院西厢房北数第四间房屋腾退交还给原告(反诉被告)冯某某。

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与陈某某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城中建设局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公共租赁住房关系,被告立即腾退位于西宁市××区房屋。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7年2月19日期间的租金1797.04元以及自2017年2月20日至2021年3月20日期间的租金31009.16元,共计32806.2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城中建设局为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

证据《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证明:

1、2016年4月25日,原告与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西宁市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取得西宁市城中区安宁路12号百韵华居小区19号楼的公共房屋住房100套,用于安排拆迁户的过渡居住,租赁期自2016年4月25日起至2018年4月24日。被告陈某某善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西宁市城中区城乡建设局拖欠的房屋保证金1797.04元以及自2017年2月20日至2021年3月20日期间的租金31009.16元,共计32806.2元,被告陈某某善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腾退城中区安宁路12号百韵华居小区19号楼1单元1032室房屋给原告西宁市××区建设局。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腾退房屋法律规定,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拍卖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关于退房的法律规定

内容审核:贾波涛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腾退房屋法律规定,关于房屋腾退的法律规定/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城市拆迁村委会资产补偿规定,征地补偿村集体提留的法律规定

25年12月11日
征收拆迁补偿具体法律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规定的法律法规

25年12月11日
拆迁的地段怎么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办法,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2月11日
农村房子拆迁11年,法律规定农村拆迁归谁管

25年12月11日
农村征地拆迁规定文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2月11日
房子违法拆迁补偿,法律规定被非法强拆后几倍赔偿

25年12月11日
福州房屋违建举报可拆除,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及法律规定

25年12月11日
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2月11日
拆迁补偿款纠纷法律规定,全国法院: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裁判规则(一)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拆迁重置价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按重置成本核算合理

25年12月11日
拆迁后赔偿给亲戚,房屋干吗要叫腾退房屋腾退是什么意思

25年12月11日
被征收房屋重置价划算吗,拆迁重置价

25年12月11日
名下有房如何腾退,房屋腾退案中 案外人占用房屋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25年12月11日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强拆吗,法律规定宅基地可以强拆吗,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办房产证吗

25年12月11日
拆迁房屋后土地怎么赔偿,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法律规定

25年12月11日
房屋征收办待遇如何,房屋征收办忙吗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房屋可遗赠吗,子女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能继承农村父母死后留下的房屋吗

25年12月11日
集体土地上房屋评估价,评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价格法律依据

25年12月11日
2020年房子拆迁吗,征收集体土地时未拆迁地上房屋 20年后才拆迁地上房屋如何补偿

25年12月11日
最新新闻
筑牢党建根基 赋能律所发展|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员大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25年12月11日
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荣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25年12月11日
安置房拆迁公摊面积,2026年从评估程序查起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11日
违法强拆维权,2026年先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25年12月11日
自管公房拆迁,房改未办结的房屋补偿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25年12月11日
拆迁面积认定,2026年先申请复核评估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11日
过渡费停发,北京这类拆迁纠纷的救济路子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25年12月11日
环保关停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举证方式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2月11日
拆迁评估价低于市场价,2026年先调报告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5年12月11日
环保关停拆迁补偿,2026年先查土地性质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25年12月11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