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没有房照的房子法院估价的计算需结合房屋合法性、权属情况及评估标准综合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措施,但未明确无房照房屋的估价规则。实践中,无房照房屋的估价需分以下情形处理:
一、房屋合法性认定对估价的影响
1. 合法建筑但未办理房照
若房屋因历史遗留原因(如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或手续正在办理中未取得房照,但符合建房政策和规划要求,法院通常将其视为合法建筑进行估价。
估价依据:结合房屋区位、用途、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同类有证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例如,某城市历史遗留的无证商业用房经评估后拍卖,买受人明知无法办理产权证仍参与竞拍,法院按市场价值评估后确定起拍价。
2. 违章建筑
未经审批擅自建造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属于违章建筑,法院可能不予估价或仅按材料价值补偿。
特殊情形:部分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可能获得适当材料补偿,但估价标准远低于合法建筑。例如,某农村无证房屋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拍卖,法院在公告中注明“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无法过户风险”,并按材料成本价估价。
二、权属清晰性对估价程序的要求
1. 权属调查义务
法院在拍卖前需通过调查、公告等程序,明确无房照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情况及相关权益归属。若权属存在争议,可能暂停估价或降低评估价值。
案例参考:某无证房屋因产权纠纷被多人主张权利,法院要求权利人提供建房审批手续、购买合同等证明材料后,才启动估价程序。
2. 风险告知义务
法院需在拍卖公告中明确披露房屋无房照的瑕疵,并说明可能存在的过户障碍、拆迁补偿争议等法律风险。买受人知情后仍参与竞拍的,视为接受风险,估价不受影响。
三、估价方法与费用承担
1. 评估机构选择
法院通常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无房照房屋进行估价,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若房屋无同类市场交易案例,可能采用成本法估算建设成本及折旧。
2. 评估费计算
评估费一般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收,具体费率因地区而异。例如,某地区费率标准为:100万元以下部分按5%计收,101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2.5%计收。
最低收费限制:评估机构可能设定最低收费标准(如每件不低于200元),小型无房照房屋的评估费可能按最低标准收取。
3. 费用承担主体
评估费通常由被执行人承担,但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可能由申请执行人预交,最终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
四、特殊类型无房照房屋的估价规则
1. 小产权房
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若符合宅基地分配政策和规划要求,可能按合法建筑估价;若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可能仅按土地价值或材料价值估价。
案例参考:某小产权房拍卖中,法院限定买受人为该村村民,并按土地使用权价值及房屋建设成本综合估价。
2. 无证自建房
城市无证自建房若未占用公共资源或影响规划,可能按实际使用价值估价;若占用消防通道或公共绿地,可能不予估价或按拆除成本估价。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本案为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原告吴某某匀、冯某某、冯某某、冯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请求贵院立即停止对登记在被告冯某某名下的以下不动产的评估拍卖措施:
1.坐落于恩平市的土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为:
恩府集建总字第157396号/字(牛江)第005631号】及地上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
粤房字第××号】;
2.坐落于恩平市旧修配厂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
粤(2018)恩平市不动产第××号】;
3.坐落于恩平市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
粤(2018)恩平市不动产第0003096】。请求贵院立即解除对上述不动产的查封措施;
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冯某某、冯某某承担。(以上第三项诉讼请求合计500000元)。现原告对贵院的查封、评估、拍卖行为提出异议,主要理由如下:
案涉不动产虽然登记在冯某某名下,但并非是冯某某的个人财产,而属于冯某某及其家庭成员(包括妻子吴某某匀、儿子冯某某家庭、儿子冯某某家庭、儿子冯某某)的家庭财产。驳回原告吴某某匀、冯某某、冯某某、冯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800元(原告吴某某匀、冯某某、冯某某、冯某某已预交),由原告吴某某匀、冯某某、冯某某、冯某某负担。
杨某某、陕西榆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原告杨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位于榆林市榆阳区东沙金阳小区林枫苑20幢3-402号、20幢36号(房产证号:
00××**)房产为原告和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占有上述房产50%的份额;
2.请求依法为原告保留上述房产一半的份额;
3.本案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庭审中原告明确第二项诉讼请求为:
请求依法判令停止执行上述房产中原告享有的50%份额或者拍卖后享有相应对价。事实与理由:
原告和第三人于2002年5月23日登记结婚,2008年5月24日,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与榆林市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该房屋是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用原告与第三人的夫妻共同存款在其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已废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规定,该房产应当为原告与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因登记在第三人名下而改变房屋的共有性质。确认位于榆林市榆阳区东沙金阳小区林枫苑20幢3-402号、20幢36号(房产证号:
00××**)房产系原告杨某某与第三人叶某某夫妻共同共有,对位于榆林市榆阳区东沙金阳小区林枫苑20幢3-402号、20幢36号(房产证号:
00××**)房产执行的价款50%留归原告杨某某。
袁某某与何某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原告袁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珠海市×××××××××××××××××××(房产权证号:
C3500146)不动产为原告与第三人罗某某共同共有财产;
2.判决确认原告享有珠海市×××××××××××××××××××(房产权证号:
C3500146)不动产50%权益;
⒊判决终止执行拍卖珠海市×××××××××××××××××××(房产权证号:
C3500146)不动产原告50%的份额;
⒋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第三,在原告与被执行人罗某某未经申请执行人认可的财产分割协议,或者在夫妻离婚协议人民法院确定具体份额前无权请求终止案涉房产50%变价款的份额。确认第三人罗某某名下的珠海市×××××××××××××××××××产为原告袁某某与第三人罗某某的夫妻共有财产,确认原告袁某某就珠海市×××××××××××××××××××产享有50%份额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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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没产权的房子怎么司法拍卖的法律依据,法院房产拍卖评估费怎么算
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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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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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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