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划拨新的宅基地怎么办,己重新盖房,原宅基地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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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划拨新的宅基地怎么办,己重新盖房,原宅基地怎么处理

一、己重新盖房,原宅基地怎么处理

己重新盖房后,原宅基地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保留原宅基地

如果重新盖房后,原宅基地仍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且没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那么可以选择保留原宅基地。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在保留原宅基地的同时,需要确保没有违反这一规定。

二、退还或转让原宅基地

如果重新盖房后,原宅基地不再符合个人需求或者当地政府的规划要求,那么可以选择将原宅基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者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村民。这需要按照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三、由原宅基地置换新宅基地

在某些情况下,当地政府可能会推出宅基地置换政策,允许村民将原宅基地置换为新的宅基地。这通常发生在村庄进行整体搬迁或者土地整理时。如果符合置换条件,可以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申请和置换。

综上所述,己重新盖房后原宅基地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者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

二、宅基地不建房会被收回吗

法律分析:

需要具备申请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完成办理流程。

主要有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房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镇)级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的的手续有:

(一)、申请条件:

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三、老宅基地盖房子要重新批吗

老宅基地盖房子要重新批。

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房屋翻新必须按照如下流程:

1、首先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2、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这个简单,户口本或者身份证都可以证明。

3、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建房申请书。

4、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5、村委会报乡建办。

6、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7、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可以开始建房,建房完成经验收,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要符合城乡规划;

其次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

最后需要去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四、农村房子倒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法律分析:

不是,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村委会)收回,可以在村委会做出收回宅基地决定之前,申请在宅基地上重新盖房子。

宅基地从始至终都是属于村集体所有(全村村民),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

农户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

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五、宅基地重新盖房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需要具备申请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完成办理流程。

主要有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房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镇)级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的的手续有:

(一)、申请条件:

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六、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

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不建房会被回收。

农村宅基地批准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的审批,如果经过审批的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集体可以收回该处宅基地。

如果是已经批准建设的宅基地,可以延长期限,但是也必须在一年内建设完工,不得拖延,否则还是会收回。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的范围一般包括:

正房、辅助用房、禽畜舍、院子、房屋外围的围墙内的土地,以上均属于宅基地的范围;

晒场、房前房后的土地,一般情况均不属于宅基地的范围。

宅基地发生纠纷时调解程序: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5、调解为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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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划拨新的宅基地怎么办,宅基地重新盖房需要什么手续?

内容审核:徐会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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