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参与多起群体性征拆案件,熟悉房屋及土地征拆流程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程序,办案能力强,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从业经历。
土地征收办公室并不直接归属于国土局下属单位,而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 土地征收的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国务院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体来说,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而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 土地征收办公室的角色:
土地征收办公室,通常作为政府机关的一部分,是由当地的市区县人民政府或管委会成立的,专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它负责处理后期遗留的拆迁问题,监管补偿费用,并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征收办在前期需要起到宣传和动员的作用,深入基层做思想工作,积极配合前期的拆迁宣传工作。同时,对于因征收产生的纠纷问题,征收办也负有及时解决的职责。
3. 与国土局的关系:
国土局是负责土地资源管理、监督和执法的政府部门,其职责包括土地规划、土地利用、土地市场管理等。虽然国土局在土地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土地征收办公室并不直接归属于国土局下属单位。
土地征收办公室在征收土地时,需要依据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土地信息、规划数据等进行工作,并与国土局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协作,以确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土地征收办公室并非国土局的下属单位,而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它与国土局等部门在土地管理方面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但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本案为一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根据博罗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周某某的土地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关于东山公园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请示》、博国土资(储备)字(2015)37号《收回国有建设地使用权得到通知》,以及博罗县政府作出的博府办函(2013)98号《关于东山公园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有关问题的复函》,对被告康某某公司开发建设的涉案小区的规划用地作出调整,收回被告康某某公司名下位于小区出入口西侧322㎡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办至被告周某某的名下。驳回原告博罗县罗阳镇城市绿洲业主委员会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120元(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王某某与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办事处、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居民委员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发放原告征地补偿款86718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该土地承包后一直属于改编后的第七小组(原第七生产队和原第十生产队合并)集体所有,被征用后就成了他们口中的“自留地”,被告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居委会第七小组组长王某某也证明原告是原第十生产队成员。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办事处、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居民委员会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王某某发放征收补偿款86718元,案件受理费984元,由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办事处、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王某某与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办事处、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居民委员会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发放原告征地补偿款86718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该土地承包后一直属于改编后的第七小组(原第七生产队和原第十生产队合并)集体所有,被征用后就成了他们口中的“自留地”,被告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居委会第七小组组长王某某也证明原告是原第十生产队成员。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办事处、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居民委员会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王某某发放征收补偿款86718元,案件受理费984元,由被告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办事处、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崔家崖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征收归哪个部门管,土地征收办公室是归国土局下属单位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征收办属于哪个部门,征地拆迁办属于什么部门
内容审核:杨国雷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