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违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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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除违建,是征地拆迁中最常见到的情况!

  “我这房子都住了好多年了,怎么就变成违建了呢?”我们接到的征收拆迁咨询中,最常听到的就是这句话。

  那您知道什么是违建吗?违建的认定是有严格规定和讲究的。违建不能光凭嘴说或者只要你房子没证就是违建。

  但在现实中,拆迁方大多都是以房屋没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为标准,认定为违法建筑。这样的房子拆了,不给补偿或补偿极低。当事人当然会不乐意,往往就会升级为矛盾纠纷。

  曾经有网友还开玩笑的说,既然无证就算违建,那北京故宫是不是也是违建呢?当然,这只是一种幽默,一笑而过之后,仔细想想,也不无道理。

  那都2022年了,还敢随便认定违建就拆吗?那绝不能够!直接上干货。别愣着,赶紧记住了!从今往后,以下这四种无证房屋不再属于违建,不用拆了!

  一、因政策原因导致无证的村民唯一住宅

  这个很好理解,如果这个房子是你的唯一住宅,即使没有办理房产证,也不能算是违建。因为由于我国农村发展程序和管理规划政策制定的参差不齐,宅基地房屋存在手续不全的情况很普遍。

  这个问题不是农民可以克服解决的,主要过错更不在于农民自己,无证的责任不应由村民承担,反而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地方行政机关造成的,责任在于他们。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是对责令限期拆除的条件限制,行政机关更应当遵循“比例原则”,把对农民的权益损害降到最小化,最终保障社会的稳定运行。

  如果将这类房屋认定违建拆除,一是违背了“比例原则”,二是会让农民一家没地方居住,流离失所。这是谁也不想看到的结果,会最终导致个人与公共利益的对立,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因此,考虑到这样的唯一家庭住房安全需求,不应一概认定为违法建筑拆除。都2022年了,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二、年代久远的无证房屋

  年代久远的无证房屋,也不能认定为违建。年代久远有多远?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是1987年才正式实施的。还有《城乡规划法》在2008年开始实施。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1987年之前修建的房屋,拆迁方要是跟你说,你的房子是违章建筑,那绝对是忽悠你的,就是不想给你钱。而在2008年前建起来的无证自建农房,只要不是建在基本农田或耕地上,那也不能简单认定为违建。

  各位农民朋友,您记住这两个时间节点就可以。如果您的房屋建在他们之前,那就不是违建,拆迁方要张嘴就说您的房子是违建,那您就可以依法维权。

  三、部分超占面积的无证房屋

  很多村民反映,“拆迁方说自己家建的房子,超出了规定的建房面积,被认定为违建,要全部拆除”。

  这里要告诉大家的是,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农民在建房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审批下来的宅基地面积建房,超占或者多占面积建的部分属于违建,必须拆除不给补偿。

  因此,拆除改正仅能针对违建部分进行,不能将当事人的合法房屋也一并拆除。拆迁方以您的房子超出面积为由,要将您的房屋全部拆除,这是完全错误的。

  四、因招商引资建造的无证房屋

  政府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对于企业入驻经营一般都会有优待政策。这也是导致后续有些企业建房手续不全的原因。

  因招商引资建造的民俗,客栈等经营性无证用房应区分事实情况再做处理,不能直接就认定为违建。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乡镇政府等相关负责单位要严格依法对于房屋的建造年代、是否违法用地,是否违反城乡规划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再做准确认定。不能仅仅凭一张不知道什么时间拍的照片就一刀切的认定为违建。

  第二、要严格依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再对当年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进行协调处置。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充分和当事人协调沟通,保证其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争取问题的解决,简单粗暴的认为违建一拆了之是绝对不可取的行为。

  第三、对于没有占用耕地或者农用地的建的房屋,完全可以采用通过“罚款+补证”的途径解决手续合法性的问题,盲目一刀切的当作违建拆除不是理性的选择。

  总之,在现实中,将无证建筑认定为违建是拆迁方惯用的伎俩,这种伎俩通过认定为违章建筑再拆迁,就可以达到以“拆违”促拆迁的目的,还减少了拆迁补偿。这种行为不但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更严重损害了咱农民老百姓的权益。

  咱们农民朋友要是碰到有人说您的房子是违建要拆,先别慌,记住上面说的几点,仔细瞅瞅自己的房子到底是不是真正的违建。

  不是说没证就是违建,都2022年了,别再被拆迁方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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