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京拉开大幕的2022年全国“两会”上,耕地保护、遏制“非农化”“非粮化”势头成为了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就此表示,要更加严格的控制土地用途。“地就那么多,需求这么庞大,地上种什么不种什么,多种什么、少种什么必须要精打细算”。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无疑将成为2022年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这将给广大农民朋友带来怎样的影响呢?若干年前一不留神在耕地上种植了树木,或者挖塘养鱼、建养殖场,真的要被“一刀切”拆除、砍伐干净吗?
在明律师首先简要为大家区分一下“非农化”和“非粮化”在概念上的区别。
“非农化”是针对耕地等农用地而言的。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农用地自然不能用于搞非农建设,而耕地又是农用地中格外受政策、法律保护的特殊地类。对耕地进行“非农化”使用,不仅严重违法,甚至有可能涉嫌犯罪。
《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与之相对应的罚则也非常明确,《土地管理法》第75条规定,违反本法第37条规定,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是说,将遭破坏的耕地资源恢复原状是首要的治理措施。在此基础上,涉嫌违法占地建房的,要么拆除要么没收,并没有第三种结局存在。
而“非粮化”则是一个《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出现的比较新的提法,主要针对的是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中的高标准农田。通俗一点理解就是永久基本农田只能用来种粮食作物,不得贪图短期经济利益挖塘养鱼或改为从事林果业、养殖业,种植其他经济作物。
刚刚发布的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对此的描述为: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那么“非粮化”了又有怎样的惩处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前述《土地管理法》第75条的规定处罚。
大家注意了,对“非粮化”的主要处罚方式是“责令限期改正”,并不包括简单粗暴“一刀切”地将已种植的苗木强制砍除。
显然,法律并未赋予整治“非粮化”搞简单粗暴砍伐苗木、强行恢复成耕地的权力。根据《行政强制法》的一般原理可知,若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想要强制将某块土地上已种植的作物砍除,必须在作出相应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也就是村集体无权以“非粮化”为由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强行收回承包地。
毫无疑问,“非粮化”是一种土地违法行为,但相较于前面提到的“非农化”,其危害性显然较低,在查处上也理应符合行政法领域的“比例原则”。
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些年来不可否认,有好些地方耕地搞了林地、园地、草地,还有一些种了其他经济作物,按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要逐步回归到种粮食,各地在把控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能搞一刀切,简单粗暴把之前农民种的其他东西砍了,要合理合情、实事求是,制定一个逐步回归的时间表,把握好进程。”
在明律师要强调的是,部长的上述表态是十分及时、必要的。这就是说,对永久基本农田上种了果树等其他经济作物的,“责令限期改正”所设置的期限要合理。
像拆除违法建筑那样限期三、五、七天是不行的,而应当考虑到农民所种植作物本季的收成,能进行移栽的要预留出移栽至一般耕地、林地上的时间,在改正、恢复的同时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和合理利益诉求。
从严格意义上讲,“非粮化”在2020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前是不违法的,甚至在一些地区、项目上还受到过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故此,如今要对这种情形进行全面整治,也应当做到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不能用今天的政策去惩处老百姓昨天的行为。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对因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非粮化”情形政府要区分情况妥善处置,一旦遇到不分青红皂白搞“一刀切”砍除的,农民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种植、养殖设施的建设均属于“非粮化”而非“非农化”范畴,且以往自然资源部出台过关于占用一般耕地建养殖场的文件。故对于矛盾纠纷频发的农村养殖场问题,大家切勿轻信有关人员“非农化”、违法建设等施压说辞,而是要勇于拿出自己当年经批准许可建设发展的证据,在有补偿、有奖励的前提下配合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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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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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