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住房供给,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最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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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创始合伙人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征收腾退 宅基地拆迁

马丽芬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系北京市最早专注从事征地拆迁业务领域的律师之一,熟知北京及周边地区征拆案件的谈判习惯和补偿政策。自2006年起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深耕,目前已近20年,其独立或合作办理相关案件超2000件,涵盖直管/自管公房、私房/宅基地、企业厂房、承租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等多种类型,尤其在处理企业拆迁与住宅房屋拆迁方面成果显著,成功为数千位被征收人维护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住房供给,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最新指导意见,集体土地房屋交易合法了吗

一、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最新指导意见

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最新指导意见主要围绕政策背景、核心内容、面临的挑战与对策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展开。以下是对相关指导意见的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意义

1.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住房需求激增,尤其是新市民、青年群体对可负担租赁住房的需求迫切。同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在低效利用问题。为盘活土地资源、增加租赁住房供应、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国家启动了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的试点。

2. 意义:

- 优化土地利用:激活农村闲置土地,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 稳定租赁市场:提供规模化、规范化租赁房源,平抑租金波动。

- 保障居住权益:为新市民等群体提供长期、稳定的租住选择。

- 推动乡村振兴:通过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政策核心内容

1. 土地来源:

- 仅限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如宅基地、废弃厂房等,不涉及新增用地指标。

- 符合规划要求: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保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开发主体:

- 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开发或联营、入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主体作用,自主开发或与其他市场主体联营、入股。

- 鼓励国有企业、专业机构参与运营:引入国有企业和专业机构,提升租赁住房的运营和管理水平。

3. 运营模式:

- 只租不售:严禁分割转让或以租代售,确保租赁住房的长期稳定供应。

- 租赁合同备案:租赁合同需备案,纳入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便于管理和监督。

4. 收益分配:

- 土地增值收益共享:由村集体、村民共享,部分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促进农村社区发展。

三、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1. 挑战:

- 法律障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完善法规,明确入市规则和程序。

- 融资困难:村集体信用评级低,融资渠道有限,影响项目开发和运营。

- 管理复杂:租赁纠纷、消防安全等问题频发,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2. 对策:

- 制度突破: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规则和程序,为试点提供法律保障。

- 金融支持:设立专项基金,推广REITs等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 规范管理:制定租赁房建设标准,强化联合执法,确保租赁住房的质量和安全。

四、未来发展方向与建议

1. 扩大试点范围:

- 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推广成熟模式: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成功经验,在更多城市群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的试点。

- 探索跨区域合作:实现资源互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 创新金融产品:

- 开发“集体土地租赁贷”“REITs+Pre-REITs”等产品:满足项目开发和运营的融资需求,降低金融机构的顾虑。

- 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通过政府、金融机构、村集体等多方合作,共同分担项目风险。

3. 强化政策支持:

- 将集体租赁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给予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降低项目运营成本。

- 完善配套设施规划:同步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租赁住房的吸引力和居住品质。

4. 提升数字化水平:

- 构建智慧租赁平台:实现线上签约、缴费、报修等功能,提升租赁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 利用大数据监测市场动态:精准匹配供需,为政策制定和项目开发提供数据支持。

二、建立什么样的住房制度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是我国当前住房政策的重要方向。这一制度的设计旨在通过多元化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人群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1)多主体供给

1. 政府角色:政府作为住房市场的重要参与者,通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为低收入群体和新市民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同时,政府还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其他主体参与住房建设。

2. 市场力量: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是住房供应的重要力量。它们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多样化的商品住房或租赁住房,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住房需求。

3. 社会参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也可以通过合作建房、租赁等方式,参与住房市场的供应。这种多元化的供应体系有助于丰富住房市场的选择,提高住房的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

2)多渠道保障

1.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确保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同时,推进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2. 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完善长租房政策,推动租购同权,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这有助于为那些暂时无法购买住房的人群提供稳定的租赁选择。

3. 金融与土地政策:通过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等政策,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同时,优化土地供应政策,根据人口流动和住房需求变化,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加住房用地来源。

3)租购并举

1. 平衡租购需求:鼓励居民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居住需求,合理选择租房或购房。通过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为购房者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同时也为租赁者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

2. 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住房市场监管,打击投机炒房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 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租购并举的策略有助于缓解购房压力,避免房地产市场出现过度投机和泡沫。同时,租赁市场的发展也能为住房市场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和房源供应,促进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是我国为应对当前住房问题而提出的重要政策方向。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全体人民的住有所居目标。

三、十五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关于“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目标,并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直接规定,但可以从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的相关内容中进行推导和理解。

1)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性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共同构成了住房保障体系的“三驾马车”。“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旨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2)“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目标

1. 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这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刚毕业大学生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

2. 增加房源供给:为了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的短缺,“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供给。这将通过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等多种方式进行建设。

3. 政策扶持:政府将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这包括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长期贷款等金融政策。

4. 优化布局:鼓励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到交通比较方便、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以避免出现选址偏远、生活不便的问题。同时,将重点利用存量土地、存量房屋,在老城区、园区或者交通便利的区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3)实现发展目标的措施

1. 制定具体政策:各级政府将根据“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明确房源建设、分配、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2. 加大投入力度: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同时,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资和建设。

3. 加强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监管和管理机制,确保房源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加强对承租人的资格审核和租后管理,保障房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

“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目标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增加房源供给,优化布局,并通过政策扶持和加大投入力度等措施实现这一目标。

四、什么是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政策

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政策,即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是指国家为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和制度。以下是对该政策的详细解读:

1)政策定位与目标

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共同构成了住房保障的“三驾马车”。其主要目标是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2)保障对象与标准

1. 保障对象: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刚毕业大学生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

2. 保障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面积和租金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3)政策支持措施

1. 土地支持政策: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及其最高年限等,参照住宅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2. 金融支持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并鼓励商业保险资金参与。

3. 税费支持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享受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4. 价格支持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取得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阶梯价格标准执行。

5. 简化审批流程: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在4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联合验收制度。

4)建设方式与选址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通过多种方式建设,包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以及非居住存量房屋等。选址上鼓励建在交通比较方便、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避免出现选址偏远问题。

5)政策影响与意义

1. 促进新型城镇化:有助于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

2. 完善住房制度:有利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3. 缓解市场供给不足:能够弥补住房租赁市场缺少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的问题,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4. 培育住房租赁企业: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促进了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政策是一项旨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重要政策,通过提供土地、财税、金融等多方面的支持措施,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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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建立什么样的住房制度,十五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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