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年,全国各地开展城市更新项目。上海市人大公布了《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城市更新工作呈现出加快推进的态势。由于上海市中心城区旧里存在很多住房面积小、人口多的现象,家庭成员之间就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存在一些争议。
那么在公有住房征收拆迁后,拆迁补偿安置款到底该怎么分配?这个到底是自由约定,还是遵循法律、政策的规定?发生争议怎么维权?
本文,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邓阳律师将结合一个咨询案件,为大家讲解公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并解析维权方法。
【基本案情:某房屋有四个户口本,拆迁补偿怎么分】
第一户:1995年,根据本市属农场职工知青子女落户政策,A户户主将户籍从市郊某农场迁入该房屋。咨询者系A户的户主。
第二户:1962年,B户户主从本市某学校迁入该房屋,后配后户口迁入该房屋。
第三户:C户户主在该房屋报出生户籍,后配偶户口迁入该房屋。
第四户:D户户主在该房屋报出生户籍,后子女户口迁入该房屋、迁出、拆迁前又迁回该房屋。
2005年后,该房屋对外出租且无证经营,上述各户人均不再实际居住。各居住人无其他福利住房。2018年,该房屋所属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行政机关作出了征收决定。那么问题来了,上述4户人口都能获得拆迁安置补偿款吗?如何分配呢?
【律师分析:“共同居住人”身份认定是关键,租户也能获偿】
公房系因历史政策产生的,具有“共同居住人”身份的人口均有权获得补偿。在分配征收利益时应综合考虑。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通常家庭内部成员就征收补偿款的分配自主协商一致的。如无法协商的话,则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物权共有纠纷来处理。
比如,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租户也有权利获得安置补偿利益。出租人将房屋进行出租经营,实际上是对“居住权”的一种让渡。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本案中,涉及知青子女、曾有过福利分房、年老体弱、户籍多次变动的在册户籍人员,房屋早已对外出租等复杂情况。虽然租户已经和征收办公室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咨询者和共同居住的人员均有权取得自己份额内的征收补偿利益。当无法协商一致的,只能诉诸司法救济。
由此,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邓阳律师建议咨询者整理自家的房屋居住情况证明,并获取该征收补偿项目的安置补偿方案等材料,再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补偿利益分割,选择启动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这里面区别很大,涉及到诉讼方案的最优选择问题。老百姓必须高度重视自己的合法权利,有意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拆迁补偿利益。值得注意的是,诉讼维权是一个技术活,每个案件的诉讼策略都不同。因此,老百姓认为自家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拿起法律武器,并充分把握维权时机!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