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律师为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2014年3月入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遍及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浙江、贵州、广西、陕西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办理及代理企业、住宅征收拆迁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多达50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为促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起到推动作用。执业以来,陈晨律师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委托人的好评和信任。
住建局和拆迁办不是一个单位。
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是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工作。而拆迁办,通常是地方政府为推进拆迁工作而设立的临时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与拆迁相关的事务,包括拆迁计划的制定、拆迁补偿的协商和发放等。
因此,住建局和拆迁办在职责和性质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它们并非同一个单位。在实际操作中,住建局可能会与拆迁办进行协作,共同推进城市建设和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但它们仍然是两个不同的机构。
城建局安置房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安置房的交付、登记以及管理等相关规定。以下是对此的详细阐述:
1)安置房的交付与登记1. 安置房交付后,当事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房屋首次登记。这些证明材料通常包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房屋交付通知书等。依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首次申请房屋登记应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竣工材料等。
2. 在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时,需注意安置房是否拥有完整产权。只有拥有完整产权的安置房才能办理房产证。若拆迁协议上明确写明是全产权,则可按照既定程序继续办理。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拆迁赔偿协议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产权证原件以及被拆除房屋产权证原件等。
2)安置房的管理1. 安置房的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政策。安置房除了受国家法律保护外,还受各地方政府相应政策的约束。因此,在管理和使用安置房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 对于安置房的建房行为,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民在安置点内建房需遵循“统一规划、依照控规、科学定点、合理布局”的原则。同时,每户在安置点内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土地管理有关规定。
3)特殊情况处理1. 在安置房交付和登记过程中,若遇到特殊情况,如产权争议、房屋质量问题等,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寻求解决方案。
2. 对于违反安置房管理规定的行为,如非法转让、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城建局安置房管理办法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安置房的交付与登记、管理以及特殊情况处理等。在办理和使用安置房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政策,确保安置房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城市综合执法局行使违建拆除执法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据该法条,对于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限期拆除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如果继续施工,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进行制止。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且未提起诉讼,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如果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这意味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这一法条为行政机关在必要时进行强制拆除提供了法律依据。
城市综合执法局在行使违建拆除执法时,主要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并需确保在执法过程中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违建无法拆除的情况,处理违法行为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以及强制拆除等措施。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1.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如果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乡、镇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正,可以进行拆除。
2. 对于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未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将面临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如果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或强制拆除等措施。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于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应依法处理。在房屋征收决定前,应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将不予补偿。
对于无法拆除的违建,相关部门会依据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以及强制拆除等措施来处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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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城建局安置房管理办法,城市综合执法局行使违建拆除执法的法律依据
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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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