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拆迁房能不能买卖,安置房不收物业费的但买卖后物业要收物业费合法吗

咨询
于艳律师

于艳律师

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主要从事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先后任职于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司法务部门,有一定的法律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检察系统、公司法律风险规避等具体实务。

长沙的拆迁房能不能买卖,安置房不收物业费的但买卖后物业要收物业费合法吗,长沙商品房拆迁

一、安置房不收物业费的但买卖后物业要收物业费合法吗

关于安置房不收物业费但买卖后物业要求收物业费是否合法的问题,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1)安置房物业费的基本情况

1. 安置房的定义与性质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这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

2. 物业费的缴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因此,如果安置房小区物业能够拿出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收费依据,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

2)安置房买卖后物业费的变化

1. 安置房买卖后的性质变化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买卖后的安置房,其性质基本上与商品房无异,因此,物业费的处理方式也应与商品房相同。

2. 物业费缴纳义务的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在安置房买卖后,新的业主继承了原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新的业主有义务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3)物业费收取的合法性分析

1. 合法收费的依据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因此,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提供了服务,并且有足够的收费依据,那么物业费的收取是合法的。

2. 违法收费的处理

如果物业服务人没有提供足够的收费依据或者服务不符合约定,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物业服务人也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业服务人行为的约束。

安置房在买卖后,如果物业服务人提供了服务并且有足够的收费依据,那么物业费的收取是合法的。新的业主有义务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的收费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业主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不动产证上怎么能体现房屋取得方式

不动产证上房屋取得方式的体现,主要依赖于房屋的具体取得途径,并需通过合法程序在不动产证上进行登记。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房屋取得方式概述

房屋取得方式主要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大类。

1. 原始取得:

- 原始取得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特定法律事实,不依赖于原房屋所有人的意志而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

- 具体情形:

- 1.1 依法建造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个人按照法定程序建造房屋,如立项、规划、施工等流程完成后,自房屋建造完成时即取得所有权,此时不动产证上会体现为“新建”或“自建”等取得方式。

- 1.2 依法没收与征收:国家基于行政权力,对违法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进行没收,或在特定情况下对房屋进行征收,此时国家原始取得房屋产权。在不动产证上,可能会体现为“没收”或“征收”等字样,具体取决于实际情形和登记规定。

- 1.3 无主房屋的收归国有:对于长期无人管理和主张权利的无主房屋,经过法定公告期后,可依法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这种情况下,不动产证上可能会注明房屋为“无主房屋收归国有”。

- 1.4 添附:当不同所有人的物品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离的新物时,称为添附。在房屋方面,如甲将自己的装修材料用于乙的房屋装修,且经乙同意,则乙可能因添附而获得装修材料的所有权,但需给予甲相应补偿。不过,这种情况在不动产证上直接体现房屋取得方式的情况较为少见,更多是在房屋内部装修或改造的登记中有所体现。

2. 继受取得:

- 继受取得是指基于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愿和转让行为,通过特定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

- 具体情形:

- 2.1 买卖:这是最常见的继受取得方式。买卖双方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价款、交付时间、过户手续等条款。买受人支付价款后,出卖人需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此时,不动产证上会体现为“购买”或“买卖”等取得方式。

- 2.2 赠与:房屋所有人自愿将其房屋无偿赠予他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赠与房屋需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并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才正式转移。在不动产证上,会注明房屋为“赠与”所得。

- 2.3 继承: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在不动产证上,会体现为“继承”这一取得方式。

- 2.4 交换:房屋所有人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交换双方达成协议后,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实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不动产证上会注明房屋为“交换”所得。

- 2.5 其他方式:如房屋分割(一套房子变成多套)或合并(多套合成一套),以及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取得方式,也均属于继受取得的范畴。这些方式在不动产证上的体现,会根据具体情形和登记规定有所不同。

2)不动产证上取得方式的登记

- 不动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其上的登记内容必须准确、完整地反映房屋的取得方式。

- 在办理不动产证时,申请人需根据房屋的实际取得方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申请文件。

- 登记机构在审核申请材料后,会将房屋的取得方式准确登记在不动产证上。

3)注意事项

-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房屋,都必须确保合法合规,并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

- 在办理不动产证时,应如实提供房屋取得方式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文件。

- 如发现不动产证上的登记内容有误或不符合实际情况,应及时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

三、签字章和签字一样效力吗

签字章和签字在法律效力上并非完全等同,但特定条件下可以具有同等效力。

1. 一般原则

- 签字是个人亲自书写自己名字的行为,具有直接证明签名者身份和表示其同意或认可某事项的作用。

- 签字章则是一个刻有签名人姓名或名称的印章,用于代替亲笔签字。

- 在一般情况下,亲笔签字因其具有直接性和个人性,通常被认为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2. 电子签名的特殊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在符合一定条件时被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这些条件包括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的专有性、控制性、改动可发现性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因此,在电子签名的背景下,如果签字章以电子形式存在,并且满足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要求,那么它可以与手写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 这一条款表明,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签名、盖章或按指印都是有效的意思表示方式,具有使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

- 因此,在合同签署的语境下,签字章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签字替代方式,与亲笔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章和签字在法律效力上并非完全等同,但在特定条件下,如电子签名满足相关要求或用于合同签署时,它们可以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长沙的拆迁房能不能买卖合法吗

#长沙的新房要几年才能买卖

#拆迁房满几年才能买卖过户

#长沙可以买卖的民居

#拆迁房能买卖吗

#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

#快拆迁的房子还能卖么

#拆迁房可以买卖吗

#拆迁房给子女是继承还是买卖划算

#拆迁房买卖合同需要体现哪些东西

#长沙的拆迁房能不能买卖呢

#长沙的拆迁房能不能买卖过户

#长沙拆迁房可以卖吗

#长沙拆迁户还能买房吗

#长沙拆迁购房限购吗

#长沙拆迁购房

#长沙拆迁户可以买几套房子

#长沙拆迁补偿房购房资格

#长沙商品房拆迁

#长沙拆迁户很有钱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沙的拆迁房能不能买卖,安置房不收物业费的但买卖后物业要收物业费合法吗,长沙商品房拆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头条-不动产证上怎么能体现房屋取得方式,签字章和签字一样效力吗

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长沙的拆迁房能不能买卖,安置房不收物业费的但买卖后物业要收物业费合法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户口政策长沙,国家对搬迁撤并类村庄的政策

25年12月23日
长沙农田征收安置费怎么算的,长沙征地补偿安置条例

25年12月23日
2023长沙拆迁补偿,国家590号拆迁补偿标准表2023

25年12月23日
高志鹏律师:拆迁新规定长沙,下碧湘街拆迁补偿标准最新规定

25年12月23日
长沙拆迁房的标准,砂子塘2024年拆迁计划

25年12月23日
长沙农村拆迁标准,杭集夏庄村拆迁款咋安排

25年12月23日
拆迁计划,长沙拆迁计划曝光!涉及雨花、岳麓、开福

25年12月23日
长沙2020拆迁补偿,黄兴镇2025拆迁详情

25年12月23日
长沙拆迁的房子,老人去世了房子不过户有拆迁补偿吗

25年12月23日
长沙拆迁户籍政策,拆迁半边户的认定

25年12月23日
拆迁房总的没有商量清洁,离婚案第二次开庭没有判 说他们商量下结果 是什么意思

25年12月23日
拆迁房不用掏物业费,为什么拆迁户不用交物业费 而购买安置房的要交

25年12月23日
拆迁户买房子免物业费,为什么拆迁户不用交物业费 而购买安置房的要交

25年12月23日
安置小区再拆迁怎么赔偿,拆迁安置小区物业费补贴的获取和发放

25年12月23日
拆迁房物业基金如何缴纳,回迁安置房应如何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

25年12月23日
怎么让物业整改房子不拆迁,拆迁安置房物业缴纳物业费缴纳规定

25年12月23日
小区拆迁物业费怎么收的,拆迁户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

25年12月23日
拆迁房小区物业管理方案,拆迁安置房物业缴纳物业费缴纳规定

25年12月23日
拆迁户物业,拆迁户要不要交物业费

25年12月23日
园区拆迁房收物业费了,拆迁安置房物业缴纳物业费缴纳规定

25年12月23日
最新新闻
在明中国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公益普法咨询活动

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25年12月23日
土地征收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先看四个要素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25年12月23日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2026年先看方案这三处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2月23日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2026年先查账目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25年12月23日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2026年先做损害鉴定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25年12月23日
集体土地被占用,2026年用地性质梳理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25年12月23日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房子住了二十年不算一句话的违建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25年12月23日
房屋征收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认定标准落在户籍和成员资格上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25年12月23日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差额集中的项目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25年12月23日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先做这件事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25年12月2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