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承包权属谁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还是村小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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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诗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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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承包权属谁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还是村小组集体,集体土地承包责任制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还是村小组集体

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解析

一、总体归属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这里的“集体”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具体归属需进一步细化。

二、具体归属情形

1. 村农民集体所有:

-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 解释:若土地未明确划分给村内更小的集体经济组织,则默认归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经营和管理。

2. 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所有:

- 法律依据:同样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 解释:若土地已明确划分给村内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村民小组),则这些土地归相应的村民小组所有,并由其负责经营和管理。

3. 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 法律依据:还是《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解释:在极少数情况下,土地可能直接归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此时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

三、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区分

- 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农民集体所有,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

- 经营、管理权:根据土地的具体归属,由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行使经营、管理权。这种权利是基于所有权授权或法律规定,而非基于所有权本身。

二、农村土地归谁所有民法典

关于农村土地归谁所有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2)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划分

依农民集体的所属不同,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为三种:

1. 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全村农民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

2. 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

3. 行政村内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种村内的农村经济组织是否具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特征,需考察其是否保持过去生产队时期的土地权属界线,以及对其界线内的土地有无法律规定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民法典关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中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通过社员入社形成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所有权主要归农民集体所有,具体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同时,也需注意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情况。

三、农村承包的土地征收款是归集体还是归承包人

农村承包的土地征收款归属需分情况讨论,通常分为归集体所有和承包方所有两种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情况

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 具体情形:

- 农业用地征收:当农村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被征收用于非农业建设时,土地补偿费一般归村集体所有。

- 未明确到户的集体土地征收:对于一些未明确分配到户的山林、荒地等集体土地被征收,其土地补偿费同样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归承包方所有的情况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中,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承包方享有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的权利。

2. 具体情形:

- 青苗补偿:在土地征收时,对于承包方正在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蔬菜等),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青苗补偿费,该费用直接支付给承包方。

- 地上附着物补偿:若承包方在承包土地上建造了房屋、温室大棚、灌溉设施等地上附着物,征收时会对这些附着物进行评估并给予补偿,补偿款归承包方所有。

四、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归 包户还是所属村民小组

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如下:

1)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

承包土地被征收时,补偿款的归属需根据补偿款的具体类别来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承包人所有。

1.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是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用于补偿其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部分补偿费不属于土地承包人,而是归集体所有。

2.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是支付给承包人的,因为承包人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并承担对土地的经营管理责任。因此,当土地被征收时,承包人有权获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

2)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

3)特殊情况说明

在土地流转的情况下,如果承包地已经流转给他人,那么土地补偿费仍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应归实际使用权人所有。同时,如果流转合同中另有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承包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需根据补偿款的具体类别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归承包人所有。这一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精神,也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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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土地归谁所有民法典,农村承包的土地征收款是归集体还是归承包人

内容审核:王诗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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