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拆迁安置的法规 政策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78号

咨询
刘鑫律师

刘鑫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行政谈判

十年时间专注于征地拆迁领域,在征地拆迁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谈判专家,尤其擅长与政府谈判,能以最快速度帮助委托人争取到最大限度合法合理补偿。代理案件不光能做到尽职尽责,更能做到尽心尽力,所代理案件从未有过投诉或委托人不满意等情况。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拆迁安置的法规 政策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78号

一、关于拆迁安置的法规 政策有哪些

关于拆迁安置的法规和政策,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以下是对这些法规政策的具体解读:

1)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为拆迁安置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原则。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详细规定了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需要订立的补偿协议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这确保了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具体而明确的保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也强调,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同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拆迁安置政策

在拆迁安置方面,具体的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根据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 周转补偿费:针对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进行补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拆迁安置的法规和政策旨在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制定更为详细的拆迁安置方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本身的价值,通常会根据房屋的结构、折旧程度等因素,按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是为了弥补被拆迁人在搬迁过程中以及临时安置期间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搬家费、临时住宿费、生活不便补偿等。具体补偿标准会根据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来确定。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这部分补偿通常会根据被拆迁人的经营情况、停产停业的时间等因素来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些补助和奖励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方式,具体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政策和被拆迁人的选择。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和利益。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被拆迁人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以实现双方的共赢。

拆迁安置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具体来说,补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1. 这部分补偿主要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也就是说,补偿金额会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如建筑面积、房龄、结构类型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1. 这部分补偿包括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搬迁费用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搬迁而产生的实际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则是为了补偿被拆迁人在新房安置前的临时居住问题,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 对于因房屋征收而导致停产停业的被征收人,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还会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额外的补助和奖励,以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房屋被征收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305号令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1年

#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了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78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国家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有什么

国家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该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为房屋拆迁补偿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原则。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该条例对房屋拆迁活动的规范与被拆迁人的补偿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如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第十七条还规定了征收房屋应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该法第六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这为房屋拆迁提供了法律依据,并强调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和居住条件的重要性。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房屋拆迁的法律体系,为房屋拆迁活动的规范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房屋拆迁有什么程序

房屋拆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调查核实与逐户走访

1.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需到相关部门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及房产情况,并进行核实。

2. 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2)编制拆迁计划与申请拆迁

1.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明确拆迁时间、步骤和形式。

2. 拆迁人持相关批文、拆迁计划和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领取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3)发出拆迁公告与签订协议

1.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范围、期限等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并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2.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方式、金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时限及违约责任等。

4)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公告需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同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方式应在补偿协议中明确。

房屋拆迁程序涉及多个环节和步骤,包括调查核实、编制拆迁计划、申请拆迁、发出拆迁公告、签订协议以及实施拆迁等。在整个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一条款为房屋拆迁安置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1. 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这一规定确保了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补偿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些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拆迁补偿的内容,使得被拆迁人能够得到更全面的补偿。

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房屋拆迁安置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确保了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房屋拆迁有什么程序

房屋拆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调查核实与逐户走访

1.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需到相关部门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及房产情况,并进行核实。

2. 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2)编制拆迁计划与申请拆迁

1.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明确拆迁时间、步骤和形式。

2. 拆迁人持相关批文、拆迁计划和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领取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3)发出拆迁公告与签订协议

1.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范围、期限等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并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2.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国家和地方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方式、金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时限及违约责任等。

4)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公告需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同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方式应在补偿协议中明确。

房屋拆迁程序涉及多个环节和步骤,包括调查核实、编制拆迁计划、申请拆迁、发出拆迁公告、签订协议以及实施拆迁等。在整个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一条款为房屋拆迁安置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1. 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这一规定确保了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补偿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些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拆迁补偿的内容,使得被拆迁人能够得到更全面的补偿。

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房屋拆迁安置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确保了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三、国家对房屋拆迁有什么政策

国家对房屋拆迁的政策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这些政策主要规定了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标准和程序,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1)补偿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不动产,并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对于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也应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补偿的具体内容。根据该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拆迁程序与监督

在拆迁过程中,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需要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国家的房屋拆迁政策旨在确保拆迁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最新修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时间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全文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7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哪一年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5年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01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目前废止了

四、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

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这一条款明确了征地拆迁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公共利益优先,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 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需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若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 补偿内容:该条例第十七条详细规定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应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及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征地拆迁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共利益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这一标准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会进行调整或者重新公布。因此,具体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申领安置补助费时,先了解当地最新的政策和标准。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确保他们的长远生计。这一费用的具体标准会根据多种因素综合制定,并且会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来规定的。首先,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目标。

1)补偿费用类型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这些费用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并同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补偿标准制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制定这一地价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这一标准至少每三年会进行调整或者重新公布。

3)特定类型土地补偿

对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以及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制定。若涉及到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并尊重村民的意愿,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4)社会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责任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缴费补贴。这些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制定的。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的复杂体系,旨在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五、违章建筑拆除最新政策

违章建筑拆除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违章建筑的认定与处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应依法予以处理。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将不予补偿。

2)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1. 责令停止建设与限期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和第六十八条,对于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 强制拆除的公告与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3)违章建筑拆除的法律依据

违章建筑拆除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违章建筑的认定、处理、拆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违章建筑拆除的最新政策强调了对违章建筑的严格监管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强制拆除等措施。同时,也明确了违章建筑拆除的法律依据,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令305号2022年最新修订)全文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令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1]第78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1年版全文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305号令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86年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1年作价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1年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全文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拆迁安置的法规 政策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78号”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国家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有什么,国家对房屋拆迁有什么政策

内容审核:刘鑫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拆迁安置的法规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老房子拆迁有什么好东西,居住了40多年的老房子 因历史遗留问题没有房产证拆迁是如何赔偿的

25年12月23日
租房腾退有补偿吗,腾退公租房有什么要求

25年12月23日
拆迁都不签约怎么赔偿的,拆迁安置费是从签约时候开始计算还是腾空日起开始计算

25年12月23日
拆迁户代用拆迁款买房,拆迁户买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25年12月23日
90岁老人拆迁补偿金,动迁中老人有什么补贴政策

25年12月23日
拆迁违建人员有什么补偿,这几类“违建”房屋在拆迁是可以拿到补偿

25年12月23日
拆迁现在什么政策,国家对房屋拆迁有什么政策

25年12月23日
拆迁户拆房子怎么赔偿,房子拆迁后宅基地有补偿吗

25年12月23日
今年哪里拆迁房子会增值,开发商拆迁安置房增值税

25年12月23日
集体土地房屋翻新重盖,农村住宅拆旧建新有什么政策和要求

25年12月23日
怎样拿到房屋拆迁补偿款,房屋拆迁的流程

25年12月23日
家电小区拆迁,孙河乡拆迁最新政策

25年12月23日
房屋拆迁自愿吗,自愿拆迁和拆迁有区别吗

25年12月23日
增加挂钩房屋拆迁可以原地回迁吗,增减挂钩强拆还是自愿

25年12月23日
2020年铁路拆迁补偿,铁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2月23日
四川企业拆迁补偿全解析,工厂厂房拆迁赔偿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赔偿标准详解,

25年12月23日
国有土地上拆迁与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办法全文

25年12月23日
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直播,直播间律师办案是真是假

25年12月23日
自建房屋拆迁合同怎么写,自建房拆迁标准

25年12月23日
购买宅基地上房屋拆迁有补偿吗,购买农村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25年12月23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23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23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23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23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23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23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23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2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3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