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的一名员工,因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所在企业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但将该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工会后,工会却给出了不同意解除的建议。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对工会的建议意见必须要执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这就是说,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事先通知工会,这是解除的前置程序,如果没有履行这个程序,就属于程序性违法,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ctype":2,"value":"c2fdfc039245d688c355223fb6c27d1ed31b24d1","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c2fdfc039245d688c355223fb6c27d1ed31b24d1?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但在通知程序正确的前提下,工会其实也只是具有参与权,没有决定权,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法》还是《工会法》中也没有赋予工会的决定权。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不是让工会审议通过,而是意见的征求,对于工会的意见建议,用人单位认为正确的应当采纳,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充分说明,工会对劳动者权益维护职责的行使,不能替代和否决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法律分析:
一、工会不同意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2、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需要。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的,企业要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通知工会,工会根据用人单位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作出决定的意见,用人单位在接到工会的意见后要把处理结果再告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的行为,工会有权利让其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工会同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
现在单位解除职工不通知工会,基本上会被判违法解雇。
至于未建立工会的单位,是否需通知工会,各地司法实践有不同做法,从实务中看,绝大多数地区的做法都是可以不通知。
有个别地区规定需通知当地工会,比如: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
实务中,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可以是镇、乡、城市街道的基层工会,也可以是县级以上总工会。
一、个人如何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关系结束后,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相应附随义务,以协助对方工作。
劳动者负有办理工作交接、返还用人单位财产物品资料的义务,使用人单位不至于因更换工作人员影响工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义务。
一、企业未成立工会怎么解除合同1、企业未成立工会解除合同的方式如下:
(1)企业未成立工会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企业应当成立工会,但未成立工会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解除合同需要走哪些流程解除合同需要走的流程为:
1、协议解除,一般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2、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工会不同意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2、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
需要。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的,企业要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通知工会,工会根据用人单位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作出决定的意见,用人单位在接到工会的意见后要把处理结果再告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的行为,工会有权利让其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吗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吗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
根据规定,书面通知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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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深圳云集拆迁规划公示,工会不同意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审核:陈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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