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浩律师自2016年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后一直从事拆迁业务实务工作,迄今9年,目前为律所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业期间承办征地拆迁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集体案件和对接企业拆迁谈判。殷律师熟知各地的拆迁惯用手段和政策,乐于钻研学术,随机应变能力强,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在乡村振兴的热潮中,招商引资无疑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活力,众多投资人带着资金、技术与项目,怀揣着对乡村未来的憧憬,投身于广袤田野的开疆拓土之中。然而,近期却出现了一桩令人心寒的案例:某投资人积极响应号召,慷慨投入数百万元进行荒地开发,却不料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遭遇村委会的“翻脸不认账”,投资人的权益受损,项目陷入困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那么下面就由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律师解读
一、招商引资,投资人为乡村“开疆拓土”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进,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投资人李先生便是其中一员,他看中了某村庄一片荒芜的土地,决心将其打造成集生态农业、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乡村增添一抹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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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生变故,村委“翻脸不认账”
然而,就在项目稳步推进、前景一片光明之际,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村委会突然以“合作协议存在瑕疵”为由,单方面宣布解除与投资人的合作关系,否认先前的口头及书面承诺,拒绝承认投资人对土地的开发权益。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犹如晴天霹雳,让李先生措手不及。
李先生试图与村委会进行沟通,但对方态度强硬,不仅不承认之前的协议内容,还声称投资人的投入属于“自愿行为”,村委会无需承担责任。面对如此局面,数百万元的投资仿佛石沉大海,项目被迫停滞,李先生深感无奈与愤慨。
{"ctype":2,"value":"b3b7d0a20cf431ad4fb7aaa55936acaf2fdd98c1","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b3b7d0a20cf431ad4fb7aaa55936acaf2fdd98c1?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三、问题症结与法律解读
此案的核心问题在于,村委会是否应当为投资人的巨额投入负责,以及双方的合作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对此,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合作协议效力:口头协议在法律上同样具有约束力,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即可视为有效。书面协议则更具法律效力,除非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否则不得随意解除。本案中,李先生与村委会的口头及书面协议若符合上述条件,应视为有效。
村委会行为责任: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村民及合作方的合法权益。若村委会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无正当理由,且造成投资人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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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诚信招商,共筑乡村振兴梦
此案警示我们,乡村振兴的道路上,诚信招商、依法履约至关重要。无论是投资人还是村委会,都应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契约精神,共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投资环境。唯有如此,才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共同绘就乡村振兴的美好画卷,而非让满怀热情的投资人在“开疆拓土”之路上遭遇“滑铁卢”。
{"ctype":2,"value":"4a36acaf2edda3ccf68151bc13e93901203f92c1","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4a36acaf2edda3ccf68151bc13e93901203f92c1?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公正处理此案,给投资人一个合理交代,同时也为今后的乡村招商合作树立正确导向,避免类似事件重演,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初衷与目标。
史主任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法律解析:
基层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和政绩,往往会不惜一切代价吸引外来投资,导致环境污染、土地流转等问题。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无视环保法规,草率施工,致使大量有毒废水和废气排放,损害公共环境和民众健康;
同时,大规模开采土地也会造成农民失地、流离失所,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对乡村社会造成长期而深远的伤害。
为避免这种情况,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在招商引资时严格审查企业资质和环保措施,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同时考虑到长远发展的利益,以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为先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环境资源,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商引资政府奖励政策是什么
每个省区的政策都不一样的,以余杭区政府为例对高新技术企业部分优惠政策如下:
(1)、对省高新技术企业,经同级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审核,从认定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
(2)、对国家级新产品和国家级科技项目,从认定(立项)之日起,由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招商引资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
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
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2195%,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招商引资合同代写律师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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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300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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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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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
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
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2636%,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招商引资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计时收费:
200-3000元/小时。
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
3000-2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以下:
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
招商引资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
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
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2195%,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十三)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
鼓励各地提供投资促进资金支持,强化绩效考核,完善激励机制。
支持各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专项政策,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及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
充分运用因公临时出国管理有关政策,为重大项目洽谈、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等因公出访团组提供便利。
各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等要求,注重综合改善营商环境,给予内外资企业公平待遇,避免恶性竞争。
(中央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外专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明确招商引资的方向和重点。
按照抓住龙头、抓准产业的要求,突出大项目和产业链招商,努力实现龙头项目、配套项目、关联项目和填补空白项目的新突破。
1、要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力度。
着力引进代表国际先进水平、对产业升级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外资大项目,在引进大项目、好项目上下功夫、求突破。
2、要加大针对台港澳侨和新加坡的招商工作力度。
结合港澳台产业的新趋势,加强产业对接和项目承接,着力吸引台湾百大企业、大型侨资企业和台港澳金融、旅游、物流、广告、设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大企业。
3、要大力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
4、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要以大项目,好项目为切入点,围绕产业集聚开展各种形式的小分队招商、上门招商、产业链招商和专题项目对接招商,不求热闹,但求实效。
明确本地区缺什么,招什么;到哪招,找谁招,如何招;真正做到招得进来,落得了户。
5、要加强“零地”招商。
利用存量带动增量,强化对外资大企业的跟踪服务,推动其增资扩股。
(二)加大招商引资的政策扶持力度。
1、要用好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配套实施省市最新出台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奖励扶持政策。
2、要形成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导向,坚持引资与引智引技并举,更加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人才和研发机构,加快实现利用外资从数量型增长到质量型提升。
3、要加大招商引资奖励力度,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和考评方法,健全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三)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领导。
1、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既感动和说服投资者,又促进政府作风改变,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2、要加强招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抓好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的研究与掌握,努力形成和壮大投资促进工作的骨干队伍,提高驾驭涉外经济工作能力和主动性,增强在扩大对外开放中的竞争软实力。
3、要优化政府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开辟外资项目“绿色通道”,努力使环境成为名副其实的对外开放的第一竞争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解析:
基层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和政绩,往往会不惜一切代价吸引外来投资,导致环境污染、土地流转等问题。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无视环保法规,草率施工,致使大量有毒废水和废气排放,损害公共环境和民众健康;
同时,大规模开采土地也会造成农民失地、流离失所,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对乡村社会造成长期而深远的伤害。
为避免这种情况,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在招商引资时严格审查企业资质和环保措施,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同时考虑到长远发展的利益,以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为先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环境资源,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基层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和政绩,往往会不惜一切代价吸引外来投资,导致环境污染、土地流转等问题。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无视环保法规,草率施工,致使大量有毒废水和废气排放,损害公共环境和民众健康;
同时,大规模开采土地也会造成农民失地、流离失所,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对乡村社会造成长期而深远的伤害。
为避免这种情况,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管理,在招商引资时严格审查企业资质和环保措施,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同时考虑到长远发展的利益,以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为先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环境资源,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政府号召农村拆迁的通知
2、政府号召农村拆迁违法吗
3、政府号召农村拆迁怎么办
4、政府让农村拆旧房是什么政策
5、政府要求农村搬迁会赔偿吗
6、政府要求拆迁
7、村民要求拆迁那政府会拆吗
8、政府强行让村民搬迁
9、农村政府拆迁不合理怎么办
10、政府强行拆除农村房子怎么办那又让老白姓去住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号召农村拆迁,招商引资来开疆拓土,投资人豪掷数百万元,怎料村委翻脸不认账!”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政府号召农村拆迁,基层政府不顾一切的招商引资带来的后果是?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