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7年以上的征地拆迁业务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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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房管局
电话:0335-4041161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石塘路11号
海军秦皇岛地区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325号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0335-3427966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89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0335-5053920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西顺城街
秦皇岛市海港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0335-3260301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建国路279
法律解析:
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保障房局”)成立于2009年,是秦皇岛市政府管理房屋相关事务的行政机构之一。
保障房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拟定市政府委托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房品种的建设、销售和租赁工作;
2. 负责市政府委托的房屋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等工作;
3. 负责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市场秩序整治、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以及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
4. 完成市政府其他交办的工作。
作为行政机构,保障房局的权力来源于法律和法规,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监管和责任。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障房局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房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房地产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监督和检查经营者的行为,防止虚假宣传、强制交易、不合理涨价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法律主观:
秦皇岛市城市房屋拆迁标准第二十五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实际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用途,依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或者登记不明确的,依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
第二十七条拆迁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面积有异议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房屋面积的,由双方共同指定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
房屋面积按实际测量结果确定。
第二十八条拆迁有院落的住宅房屋,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被拆迁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面积(按房屋外墙勒角水平距离一点六米计算,但不超过土地使用证标记的范围)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二)有建房批准文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按该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但其办理产权调换住房或者另购置住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三)无建房批准文件的房屋,按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院内剩余土地,按照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和剩余使用期限给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拆迁非住宅房屋,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按该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予以补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产权调换的房屋或另购置的房屋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不予补偿。
(二)集体土地被征收或者征用为国有土地后,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货币补偿;不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的,按照临时建筑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拆迁共有房屋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各共有人对安置补偿方式和各自所占有的份额达成一致的,由拆迁人按房屋共有人的书面约定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各共有权人给予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二)各共有人对补偿方式和各自所占有的份额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拆迁人按本条例的规定对各共有人给予货币补偿并提供临时周转用房,所补偿的货币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第三十一条拆迁已抵押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费或者安置用房。
第三十二条拆迁市直管或者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时,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允许出售的住房,承租人可以按届时公房出售政策购买住房后,再按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不允许出售的住房,按照可以出售的同类房屋计算方法,分别给予房屋所有人、承租人补偿。
第三十三条拆迁产权不明确或者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法和补偿金额,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第三十四条拆迁私有出租住房,租赁合同经当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按合同约定的实际出租建筑面积,由拆迁人对承租人给予一次搬迁补助费和一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出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月租金标准给予三个月的租金补偿。
第三十五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六条拆迁时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仅有一处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四十五平方米的成套住宅作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四十五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不结算差价,超过四十五平方米的部分,按所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算。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享受前款规定条件的被拆迁人基本情况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十七条拆迁利用住房从事生产经营的房屋,经营者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给予搬迁补助费和三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拆迁已停产停业的非住宅房屋,根据经营者在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登记的职工人数,按经营者当年应当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给予十二个月的补偿。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经营者上年度所在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三至六个月的补偿。
第三十九条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需要临时过渡的按两次计算。
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标准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其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
实行货币补偿的发放六个月;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月起至迁入调换房屋之月止。
由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用房的,不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被拆迁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迁入调换房屋的,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负责市政府委托的房屋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等工作的行政机构。
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保障房局”)成立于2009年,是秦皇岛市政府管理房屋相关事务的行政机构之一。
保障房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拟定市政府委托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房品种的建设、销售和租赁工作;
2. 负责市政府委托的房屋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等工作;
3. 负责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市场秩序整治、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以及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
4. 完成市政府其他交办的工作。
作为行政机构,保障房局的权力来源于法律和法规,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监管和责任。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障房局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房屋服务。
秦皇岛市的住房保障政策有哪些?秦皇岛市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多种形式。
其中,经济适用房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但收入略高于公租房申请者的一种补贴性安居房,由政府按照一定标准购买或自建,并以较低的价格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廉租房是指政府或企业向低收入群体出租的房屋,租金比市场价格低20%-30%;
公租房是指市政府投资建设并专门用于公租人才安置的住房,租金较为优惠。
保障房局是秦皇岛市重要的房屋管理机构之一,为推进城市住房保障事业、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障房局必须坚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工作公正、透明,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好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房地产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监督和检查经营者的行为,防止虚假宣传、强制交易、不合理涨价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法律解析:
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保障房局”)成立于2009年,是秦皇岛市政府管理房屋相关事务的行政机构之一。
保障房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拟定市政府委托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房品种的建设、销售和租赁工作;
2. 负责市政府委托的房屋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等工作;
3. 负责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市场秩序整治、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以及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
4. 完成市政府其他交办的工作。
作为行政机构,保障房局的权力来源于法律和法规,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监管和责任。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障房局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房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房地产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监督和检查经营者的行为,防止虚假宣传、强制交易、不合理涨价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法律分析:
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局电话总机:
83334718;
局值班电话:
83336546,也可以拨打114电话进行内线转接服务。
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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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秦皇岛市拆迁房公示公告,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内容审核:王杰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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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空白协议不能签:金额、安置房位置、过渡费标准由对方填什么就是什么,事后无法证明当初谈的数;签了字却拿不到原件的同样要警惕。
这是集体土地征收的最后通牒,60日内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逾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打法是顺着决定往回查征地批文、两公告一登记与补偿到位证明。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