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张先生与前妻离婚后,带着女儿和现在的妻子结婚,又生育了两子,一家人的户口均登记在了同一户口薄上。
2019年,因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张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拆迁范围内。根据当地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拆迁安置补偿是以户为单位进行,但是拆迁部门却以张先生的小儿子是超生子女,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为由,拒绝分配给其小儿子安置住房和拆迁补偿款。
张先生对此非常不满,认为拆迁部门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随后张先生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委托我们为其维权。
【在明案例解读】
对超生子女父母的行政处罚,与子女本人无关。因为违法生育的是其父母,被超生的子女本身并没有过错,其作为平等人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不能因为其父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受到影响。
我国《宪法》第33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因此,作为我国公民,超生子女与其他人一样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能因为超生子女的身份而歧视他们或者剥夺、限制他们的合法权利。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立法宗旨及有关政策规定可知,土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生活保障。按户口属地原则,村民应享有户口所在村的土地承包权和土地补偿利益分配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原始取得,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涉及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不能因超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而剥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上,只要符合条件,应当与其他人员平等对待。
本案中,张先生的小儿子从出生就自然取得了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应当享有本村村民的同等待遇,有权利也有资格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其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不应被剥夺。
拆迁部门以张先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为由,拒绝为其分配安置住房和拆迁补偿款的做法于法无据,且严重侵犯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应予纠正。
【在明律师点拨】:
超生子女和其他公民一样,应当平等地享有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对于非法限制或剥夺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构成侵权的,还有权请求判令有关单位或人员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33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5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16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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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