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与公共租赁房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产权性质、保障对象、租金标准、房源性质及交易方式等方面。
1. 产权性质:
- 商品房:购房者拥有完整的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开发商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 公共租赁房: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住户只有承租权,无房屋所有权,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政府无偿划拨。
2. 保障对象:
- 商品房:购买对象基本不受限制,有购房需求和足够资金即可购买。
- 公共租赁房: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特定群体,申请条件严格,需符合收入、住房等标准。
3. 租金标准:
- 商品房:租金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通常较高。
- 公共租赁房:租金低于市场价,一般为市场租金的50%-80%,旨在减轻租户经济压力。
4. 房源性质:
- 商品房:多为新建商品房,建筑质量有保障,配套设施完善。
- 公共租赁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产权归属多元化,既有政府投资建设,也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
5. 交易方式:
- 商品房:交易自由,产权明晰且无纠纷的房屋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转让。
- 公共租赁房:交易方式主要通过公房管理部门办理承租权变更手续,转让范围有限,通常限于特定人群,且需经过公房管理单位同意。
房屋性质主要可以从产权性质和使用性质两个角度进行分类。
1)从产权性质分类根据房屋产权的归属,房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国有房产:即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其中,直管产还可细分为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和拨用产。
2. 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3. 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4. 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5. 股份制企业房产:指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6. 港、澳、台胞房产:具体又分为合资产、合作产和独资产。
7. 涉外房产: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或合伙购买的房产,又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企产和外产。
8. 其他房产: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产,如代管产、宗教产和社团产等,均归在这一类。
2)从使用性质分类根据房屋的使用目的和功能,房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商品房:建在国有土地上可供销售的房子,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商品房包括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其中住宅用房拥有70年产权,非住宅用房如工业用地和娱乐用地分别是50年产权和40年产权,此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2. 公房:即公有住房,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房又分为可以出售的公房和不可出售的公房。
3. 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对较低的房子,一般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其他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经济适用房通常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
4. 小产权房:指居住者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子,一般建在集体土地上。
房屋性质包括产权性质和使用性质两个方面,每个方面下又有多种具体的分类。了解房屋性质对于房屋买卖、租赁、继承等法律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房屋类型根据使用性质和产权性质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根据使用性质分类1. 商品房:商品房是建在国有土地上可供销售的房子,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商品房可以分为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拥有70年产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非住宅用房中的工业用地为50年产权,娱乐用地为40年产权。
2. 公房:即公有住房,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房又分为可以出售的公房和不可出售的公房。
3. 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对较低的房子,一般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其他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经济适用房通常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
4. 小产权房:指居住者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子。一般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就是小产权房。
2)根据产权性质分类1. 国有房产: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具体又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等。
2. 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等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3. 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4. 股份制企业房产:股份制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5. 联营企业房产: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6. 港、澳、台胞房产:具体分为合资产、合作产和独资产。
7. 涉外房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等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8. 其他房产: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别的房产。
房屋类型多种多样,无论是从使用性质还是产权性质来看,都体现了房屋的不同属性和特点。了解这些分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管理房屋资源。
房屋性质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房屋的权利性质,二是房屋的使用性质。
1)房屋的权利性质房屋权利性质主要指房屋产权的归属,包括国有房产、私有房产、集体所有房产等。具体分类如下:
1. 国有房产: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2. 私有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3. 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还有股份制企业房产、联营企业房产、港、澳、台投资房产、涉外房产以及其他房产等。
2)房屋的使用性质房屋使用性质主要根据房屋的用途来划分,包括以下几种:
1. 商品房:建在国有土地上可供销售的房子,能够办理产权证和国土证。商品房分为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拥有70年产权,非住宅用房产权年限可能有所不同。
2. 公房:即公有住房,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房分为可出售公房和不可出售公房。
3. 经济适用房:价格较低的房子,一般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其他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经济适用房分为一类经济适用房和二类经济适用房。
4. 小产权房:指居住者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子,一般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就是小产权房。
房屋性质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包括房屋的权利性质和使用性质。不同类型的房屋在产权归属、使用目的、交易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与房屋相关的问题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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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性质包括哪些,房屋类型有哪几种
内容审核:司秉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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