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关于《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补偿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补偿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补偿内容
1. 土地补偿费: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应支付土地补偿费。
2. 安置补助费: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应支付安置补助费。
3.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
4. 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如农作物、树木等的补偿费用。
5. 社会保障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三、补偿方式
1. 货币补偿:
- 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通常包括房屋的重置成本或市场价值。
-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2. 产权调换:
- 提供与被拆迁房屋价值相当的房屋作为补偿,通常是在同一或类似地段提供置换房屋。
- 产权调换时,所选取的安置房的总面积按超出被拆迁住宅面积最小的原则控制。
3. 结合型补偿:
- 既给予货币补偿,又提供产权调换。这种方式旨在更全面地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
四、其他注意事项
- 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确保补偿的公平和合理。
- 保障居住条件: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五、具体补偿标准
- 房屋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 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 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六、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前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七、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对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作出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六项: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针对被征收土地的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针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的补偿。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时,应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因征地受到毁损而给予的补偿。这一补偿项目旨在弥补农民因征地而遭受的青苗损失。
5)农村村民住宅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助费是针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6)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是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助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这些补偿项目的设置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以下是对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最新政策的详细解读:
1)拆迁补偿安置房的性质与权属拆迁补偿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由政府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这类房屋的所有权在初始阶段通常归属于政府或相关安置单位。被拆迁人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从而享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的条件与限制1. 产权证书: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的首要条件是房屋必须具备产权证书。只有取得了产权证书,才能证明房屋的权属清晰,进而进行合法的买卖交易。
2. 交易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补偿安置房在取得产权证书后的一定年限内(如5年),可能无法进行自由买卖。这是为了防止投机炒房,保障住房市场的稳定。
3. 土地出让金与税费:拆迁补偿安置房在买卖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具体金额和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买卖双方需提前了解并做好准备。
3)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1. 查明房屋性质与权属:在购买拆迁补偿安置房前,务必查明房屋的性质(如是否为划拨土地、是否有限制交易等)和权属(如产权人是谁、是否有共有人等)。这有助于降低交易风险,确保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签订正规买卖合同: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应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应由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起草和审核,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办理过户手续:在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名下。过户手续需遵循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流程,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受到诸多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在进行此类交易时,务必谨慎行事,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拆迁赔偿款主要计入“专项应付款”或“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具体取决于赔偿款的性质和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
一般来说,如果拆迁赔偿款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且属于一次性的、非经常性的收益,那么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这种情况下,拆迁赔偿款被视为企业的非经营性收入。
如果拆迁赔偿款与企业的某些长期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且这些资产将被清理或处置,那么拆迁赔偿款可能需要首先用于支付这些资产的清理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拆迁赔偿款可以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待相关资产清理完毕后,再将剩余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适当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可能因企业的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规定,并咨询专业会计师的意见以确保准确处理。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拆迁补偿有明确规定,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补偿等。企业在处理拆迁赔偿款时,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留必要的文档和记录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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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土地征收有哪六项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最新政策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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