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案件类型涵盖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征收、房屋土地腾退、违建拆除以及其他非典型不动产侵权相关的行政、民事纠纷,涉及私房、公房、商铺、厂房、农村宅基地、耕地等等。
学校搬迁一般应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这意味着在新的学校设施建成并可以投入使用之后,再对原有的学校设施进行拆除。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习不受影响,确保教学活动的连续性,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学生和教职工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一、先建后拆的必要性
保证教学活动的连续性: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搬迁过程中必须确保学生能够继续接受教育,不受影响。先建设新的学校设施,可以确保在拆除旧设施之前,学生有地方上课,从而保证教学活动的连续性。
减少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影响:搬迁过程中,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先建后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影响,确保他们在搬迁过程中有稳定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二、法律依据
虽然具体的法律依据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但一般来说,政府和教育部门会制定相关规定,要求学校搬迁时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这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和教职工的工作权,确保搬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学校搬迁应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以确保教学活动的连续性,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影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确保搬迁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如果孩子家庭住房已拆迁,应出具“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折”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材料,证明自己确实没有重新购房,有困难的拆迁户(因各种原因未购买新房的)其子女可以在原施教区入学就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
(对拆迁补偿的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一、商业用房的界定应当以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属证明为准。
二、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现状而言,房屋产权证上商业用途的房屋很少,在现实中,大量存在的是民房商用。
只要领取了合法的营业执照,有合法齐全的完税凭证,且营业执照注册地点和实际经营地点在一起,也可以按照商业用房进行补偿。
三、城市房屋的补偿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用途和区位进行。
商业用房除了要按照正常的城市房屋进行补偿,还应当补偿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和装修费,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各个地方会有不同的规定,装修费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协商不成,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提前7个月动工,为何学校可以未批先建
一所学校为什么选址在污染地块旁边?对此,当地教育部门是这样解释的,“这个地块的土壤,包括检测都是达标的,因为选址的评估报告中,它也是符合规范的,是符合学校用地的。
”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纪-忠说。
然而,据央-视报道,作为建校依据的这份环评报告批复时间是2012年3月31日。
而学校奠基施工的时间却是2011年8月21日。
由此可见,学校的动工时间比环评报告批复时间整整提前了7个月,是典型的未批先建。
“未批先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5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那么当地部门声称的“选址评估符合标准”到底从何而来?据专家称,评估报告其实存在严重瑕疵。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生就指出,这份环评报告中只考虑了氨氮、重金属、pH值等常规的污染物指标,却没有考虑到农药的成分。
此外,这份被作为选址建校依据的环评报告,已经指出常隆地块场地开展修复后,会产生一定的空气污染,常州外国语学校如果在修复验收完成前投入使用,“必须注意”“修复产生的污染对在校师生的影响”。
然而,实际情况是,2015年9月大批学生入校的时候,北边的污染土壤正在开挖修复。
对此专家提出,这份报告仅仅只是提到了“必须注意”,但却没有明确提出,学校搬迁应该是在污染场地修复完成以后,这是环评的重要缺陷。
然而,相关部门对于“必须注意”为何选择性忽视?
环境检测结果到底是超标10万倍还是符合标准?
在央-视曝光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显示,这片地块土壤、地下水里有机污染物以及重金属污染物普遍超标严重。
其中污染最重的是氯苯,它在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浓度超标达94799倍和78899倍,四氯化碳浓度超标也有22699倍,其他的二氯苯、三氯甲烷、二甲苯总和高锰酸盐指数超标也有数千倍之多。
然而常州市政府18日凌晨发布的通报中,称学校、家长已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常州外国语学校校区室内空气、土壤、地下水进行了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这不是相关部门第一次提出该地环境检测结果符合标准。
1月10日晚间,常州市新北区政府表示,对常州外语学校六项关键空气质量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4月15日校方官网发布《常外校区环境检测结果的说明》,说明称“土壤及地下水质量检测结果满足学校环境质量要求”。
此外,4月7日,常州外国语学校官网还发布了《关于个别人恶意散布歪曲环境检测结果的声明》,称学校发现个别人在微信群、QQ群内发布歪曲近期环境检测结果的截图,恶意散布谣言,学校已对此报警,并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边是超标“10万倍”这样触目惊心的数字,一边是相关部门坚持检测结果符合标准。
到底谁真谁假?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公众定会获知答案。
法律分析:
如果孩子家庭住房已拆迁,应出具“房屋拆迁补偿专项存折”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材料,证明自己确实没有重新购房,有困难的拆迁户(因各种原因未购买新房的)其子女可以在原施教区入学就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法律分析:
学校强行搬校区不违反国家规定。
学校的选址都是有一定的国家规定要求的,必须要考虑交通,环境,生源,经济等等好多方面的内容,新的选址有可能会有社会听证的程序, 用来征求社会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
1、学校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可以冲销土地成本
2、学校房屋拆迁残值从那年开始执行标准
3、学校房屋拆迁补偿款企业所得税
4、学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5、学校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6、学校房子拆迁
7、学校拆迁怎么赔偿
8、学校拆迁补偿
9、学校拆迁了
10、一般学校拆迁了学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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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学校房屋拆迁,拆迁孩子上学怎么办
内容审核:毕文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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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