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拆迁安置房存在公摊面积。拆迁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等部分,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公用建筑空间的有仓库、机动车库等部分。
关于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的标准,一般来说,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在15%-20%;高层住宅相对更高,约在20%-25%。这些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楼盘设计等因素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时选择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一般单独计算在内。在拆迁过程中,当被拆迁人选择以产权调换方式接受补偿时,安置房的公摊面积应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提高。
拆迁安置房存在公摊面积,其计算方法和标准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在选择拆迁安置房时,应详细了解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拆迁安置房的事宜有哪些
拆迁安置房的事宜主要包括拆迁安置流程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拆迁安置流程一般如下:
1. 申请登记。安置房申请购买人需带齐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
2. 调查摸底。街道办事处将核验安置房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
3. 资格初审。区房改办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安置房购买对象的资格初审。
4. 辖区公示。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安置房购买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
5. 集中审核。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审核工作。
6. 审核发证。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安置房准购证》。
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了解房屋所属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以及房屋的性质是否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
2. 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以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购买条件及能否享受到相关政策优惠。
3. 确定房屋的权利人,即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以避免因产权问题产生纠纷。
4. 了解并准备相关费用的缴纳,包括购房款、税费等,以确保购房过程的顺利进行。
拆迁安置房的事宜涉及多个环节和方面,需要申请人仔细了解并遵循相关流程和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拆迁安置房未拿到能否公证
拆迁安置房未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进行公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拆迁安置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确认需依赖于房产证的登记。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未得到法律上的明确确认,因此难以进行公证。2)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状态、权属关系等关键信息无法得到确认,这使得公证机构难以对相关事项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查。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签订了相关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权益分配等事项,那么在该协议的基础上,可能可以对某些特定的事项进行公证。例如,对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权益分配方案,各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其进行公证,以确保各方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拆迁安置房在未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进行公证。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已签订明确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约定了相关权益分配等事项时,可能可以对特定事项进行公证。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公证机构的具体要求来确定。
项目核准所需的文件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立项文件:
- 项目建议书;
- 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记录、领导讲话;
- 专家建议文件;
- 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2.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对于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因此,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是必要的文件之一;
- 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 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 国有土地使用证。
3.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 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 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 有关行政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教育、卫生等)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 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4. 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 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
- 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 施工招投标文件;
- 施工承包合同;
- 工程监理招投标文件;
- 监理委托合同。
5. 开工审批文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因此,建设项目工程许可证是必需的;
-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社保文件;
-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 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等证明;
-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6. 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项目核准所需的文件涵盖了从立项到开工的各个环节,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开工审批文件以及相关机构及负责人名单等。这些文件是确保项目合法、合规进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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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项目核准需要的文件,
内容审核:徐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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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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