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申请复核评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复核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这是被征收人行使复核评估权利的首要步骤。
评估机构复核: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接到复核评估申请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这一过程中,评估机构将综合考虑房屋的实际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处理:
如果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是为了进一步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提供更为专业和权威的鉴定意见。
专家委员会鉴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将组织专家对复核结果进行审查。他们将根据专业知识、经验和市场情况,对房屋价值进行最终评定。这一步骤旨在提供更具公信力和专业性的评估结论。
结果通知与执行:
评估机构或专家委员会在完成复核或鉴定后,应及时将结果通知被征收人。如双方对最终评估结果无异议,将按照此结果进行补偿。若被征收人仍不满意,可依法寻求其他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房屋征收申请复核评估的程序是一个多环节、逐层递进的过程,旨在确保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从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征收评估流程
1.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4.公开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5.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6.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选定机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签订合同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实地评估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4、公开解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5、交付报告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6、申请复核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方法有:
1.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
2.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
3.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
4.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
5.评估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
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评估的一般程序流程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
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
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
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
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征收评估流程
1.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4.公开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5.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6.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当由国家统一招标选定,评估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并遵守评估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在实施征收时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用。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是实施评估工作的机构,其选定办法需要符合国家统一的招标程序。
评估机构应当由国家统一招标选定,评估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并遵守评估标准和程序。
评估标准包括:
评估对象、评估方法、数据来源、评估结果表述等内容,而评估程序则包括:
评估前准备、现场勘验、数据收集、评估计算、评估分析、报告编制、评价审核等环节。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应当保持公正、客观、科学、合法,不得接受与评估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或利益相关人的礼品、请托等。
评估师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是否可以申诉? 可以。
如果被评估人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评估机构提出申诉,也可以向主管部门或上级评估机构投诉。
如果通过申诉或投诉处理后,仍然不能解决争议,可以向行政或司法机关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需要符合国家统一招标的程序,评估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并遵守评估标准和程序。
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果被评估人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政府或者其他依法享有征收权利的组织和个人在依法进行征收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涉及物权的房屋、构筑物等财产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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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复核流程,房屋征收评估有哪些流程
内容审核:周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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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