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公家拆迁,农村宅基地是公公名字拆迁媳妇有份吗?

咨询
耿佳慧律师

耿佳慧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有征地拆迁、民商诉讼、公司法律顾问实务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熟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中各类法律事务的处理。

农村公公家拆迁,农村宅基地是公公名字拆迁媳妇有份吗?

一、农村宅基地是公公名字拆迁媳妇有份吗?

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特有的产物。对于农村宅基地来说由于其只有使用权导致其产权分割并不像商品房那么显而易见。对于一些存在房产纠纷的农村宅基地,那么夫妻双方婚前婚后究竟宅基地怎么分配?农村宅基地是公公名字拆迁媳妇有份吗?这个问题,我和你说一说。

一、农村宅基地是公公名字拆迁媳妇有份吗?

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组织再把住用地分配给集体成员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只能在集体成员部转让,不能对外转让。在农村,有的地方对自建房屋颁发产证,有的不颁发产权证,仅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作为房屋产权证明这就使得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不像城镇私有房产那样明确,对自建房产权的认定也不能一概而论,针对“农村宅基地是公公名字拆迁媳妇有份吗?”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已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此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

4、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同样,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5、有些地方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属于整个家庭即一户的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应当首先从中分割出属于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然后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再进行分割。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要求对上述家庭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而各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又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先对夫妻双方所有的其它财产进行分割,房产的分割,则是让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

二、农村宅基地权属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则不具备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的合法性基础。农村村民结婚后,应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只有户口迁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后,另一方才能成为该村的村民,也才能成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时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于家庭成员共同建房时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在家庭共同建房时应就家庭房产的分配及时做出书面约定。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使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应的货币补偿。

综上所述,对于“农村宅基地是公公名字拆迁媳妇有份吗”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需根据夫妻双方的婚姻现状,对房屋建造的贡献程度,以及父母是否承认房屋归子女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是否有其他约定等情况综合考量,得出最终的结论。

二、宅基地拆迁儿媳有份吗

法律分析:

宅基地目前还不能列入遗产,所以儿媳没有份,但是若拆迁协议和后期购房协议中有关于儿媳的补偿,则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农村宅基地是公公名字拆迁夫妻

一、通常拆迁人对搬迁人的拆迁补偿可采取三种形式:

1、产权调换形式。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

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2、作价补偿形式。

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

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二、房屋拆迁领取补偿的流程

1、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3、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

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四、公婆名下老房拆迁儿媳有份吗

一、公婆名下动迁房儿媳有份吗1、公婆名下动迁房儿媳有没有份,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以户口来做补偿的,在户口迁进的情况下,这个动迁房儿媳是有份的;

(2)若此房屋属于公婆的私房,那么作为儿媳则无权享有,因为此房屋是属于公婆的个人私有财产。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拆迁和搬迁的区别有哪些1、补偿性质不同,拆迁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搬迁则不一定。

涉及政策行为的搬迁就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搬迁就没有经济补偿;

2、性质归属不同,拆迁属于国有用地性质。

而搬迁,则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属于集体用地性质。

但也有搬迁不拆房的情况,这种情况宅基地仍归属农民使用。

五、宅基地动迁儿媳有份吗

法律分析:

宅基地目前还不能列入遗产,所以儿媳没有份,但是若拆迁协议和后期购房协议中有关于儿媳的补偿,则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六、公婆宅基地拆迁款儿媳有份吗

宅基地目前还不能列入遗产,所以儿媳没有份,但是若拆迁协议和后期购房协议中有关于儿媳的补偿,则另当别论。

一、宅基地及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具有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质)

作为一种独特的用益物权,权利人对宅基地除了享有占有、收益等一般用益物权的内容外,还享有在土地上建造住房、附属设施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其所有权的权利。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一)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严格:

仅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该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住问题。

(二)客体:

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

(三)内容:

以“户”为单位。

(四)取得:

具有行政审批性和无偿性的特点。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五)无期限性和不可分性。

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不存在限制,只要房屋或建筑物存在,该房屋或建筑物所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就一直存续着;

若房屋或建筑物毁损或灭失,只要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愿意修复或重建(必要时经过批准),那么其对土地的使用权便可以长久地存续下去。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和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附随设施相分离而单独转让或处分,只能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进行转让或流转。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农村公公家拆迁怎么赔偿

2、农村公公家拆迁补偿标准

3、农村公公家拆迁有补偿吗

4、公公的房子拆迁

5、拆迁款公公全部掌握怎么办

6、拆迁时村公产怎么分配

7、农村拆迁公共土地归谁所有

8、农村拆迁公摊面积怎么分配

9、村里拆迁公共面积怎么补偿

10、公婆家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公公家拆迁,农村宅基地是公公名字拆迁媳妇有份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公公家拆迁,宅基地动迁儿媳有份吗

内容审核:耿佳慧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农村公公家拆迁,农村宅基地是公公名字拆迁媳妇有份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儿媳起诉公公腾退房屋,公公老赖儿子儿媳妇房产受影响吗

25年12月25日
公公的拆迁房,房子是公公的名字 女方离婚后可以分到吗

25年12月25日
公公婆婆房子拆迁有媳妇的补偿吗,公婆家拆迁媳妇有份吗

25年12月25日
拆迁的房子户主是公公的,公公婆婆要把户口迁进我们房子里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子是公公名字,房子是公公的名字 女方离婚后可以分到吗

25年12月25日
公公去世留下的拆迁房,公公去世了房子可以过户给孙子吗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在公公名下,房子是公公的名字 女方离婚后可以分到吗

25年12月25日
公公的房子要拆迁了,房子是公公的名字 女方离婚后可以分到吗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怎么过户给儿媳,公公的房子过户给儿媳需要什么手续

25年12月25日
公公的拆迁房儿媳有权住吗,公公的宅基地拆迁儿媳妇份额吗

25年12月25日
农村修路拆迁房补偿款,农村修路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25年12月25日
农村房屋拆迁协商策略,蔺高村拆迁 我买小产权楼房怎么办

25年12月25日
农村拆迁哪里查价格,到哪里查个人拆迁款补偿明细表

25年12月25日
农村征地补偿在哪里好,农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合理

25年12月25日
农村拆迁跟人数有关系吗,农村拆迁款跟户口人数有关吗

25年12月25日
农村拆迁商铺可以不要,商铺拆迁租客是否有补偿

25年12月25日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出租吗,农村的集体土地可以租赁吗,农村集体土地是否可以出租

25年12月25日
农村民房拆迁标准,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12月25日
农村拆迁老房子怎么办,确权停止了 明年起 农村老房子统统 这样处理

25年12月25日
江西农村拆迁赔偿标准,光伏发电出租屋顶遇到拆迁了后续怎么办

25年12月25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25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25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25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25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25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25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25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2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