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高先生在青岛市黄岛区a村依法享有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一处,并依法持有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证及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后因a村旧居改造项目,委托人高先生上述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但因未能与拆迁部门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暂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021年 8 月 6 日,a村村委会作出《收回决定》,决定收回委托人所涉宅基地的使用权。于是高先生委托了杨念平团队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为其处理本次征收事宜。
杨念平团队律师通过分析认为,村委会收回高先生的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事实依据、职权依据和法律依据。那么问题来了,村委会系村民自治组织,并非行政机关。那么如果要直接起诉该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且a村村委会是否具备被告主体资格呢?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本案中,a村村委会作出案涉《决定》系履行《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政职责,因此本案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因此,a村村委会在本案中具备被告主体资格。
于是,杨念平律师团队指导委托人向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案涉《收回决定》。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对原告作出《收回决定》系依据《土地管理法》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a村村委会依照〘村委会组织法〙举行党员、成员代表会议及董事会、监事会、党支部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审议通过,《收回决议》并上报,区政府作出《批复》同意《收回决议》内容,a村村委会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批复》及《收 回决议》,对高先生作出并送达《收回决定》。但a村村委会在作出该《收回决定》前未告知高先生享有陈述、申辩权,作出该决定也未告知高先生复议和诉讼的权利救济途径,违反程序正当原则,故a村村委会作出案涉《收回决定》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应予撤销。鉴于a村村委会收回高先生案涉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村庄整体搬迁改造,是为了更好改善村庄居民的居住条件,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且a村绝大部分村民已签订补偿协议并拆除房屋,撤销该《收回决定》将会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于是判决确认村委会作出的《关于旧村改造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决定》的行为违法。
因此,当村委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时,如果对此行为不服,是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小编提醒大家,当您遇到类似情况时,需要主动积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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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