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随着我们的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全国各地的经济形式,都在不断的飞速发展。我们身边的老旧房屋也在逐步进行着整体规划、改造,有的甚至被列入了拆迁计划。拆迁,对于老百姓来说,绝对是一次改变生活条件的最好机会,当亲情在面临巨额的拆迁款和安置房的时候,正应验了一句老话"谈钱伤感情"。面对巨额拆迁利益时,亲情或友情都变得不堪一击,脆弱不堪。
今天找到栏目组寻求帮助的是彭女士,居住九年的房子被拆迁,作为安置人的她却未能获得任何拆迁利益。十八年前的拆迁,至今仍有未解的谜团,到底谁拿走了彭女士的拆迁利益,这份迟到十八年的拆迁权益还能追回吗?BTV科教频道14:00首播节目《律师帮帮忙》中,来自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在明律师将为彭女士抽丝剥茧,逐层破解谜团,帮她理清十八年前的拆迁事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
早在1992年,彭女士的父亲从单位分得一套公租房,这套房子从分下来的那天开始,一直由彭女士和女儿居住,父母则一直跟随二姐生活。1993年4月,为了生活更为便捷,彭女士将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至该房产内,到2000年12月13日,彭女士成为该房产的户主。
2001年,彭女士居住多年的房屋拆迁,为了自己的拆迁利益,彭女士曾经找过开发商,开发商给出的解释是,公租房是彭女士父亲单位分的,拆迁利益归父亲所有。正是开发商给出的理由,让彭女士觉得,在这次拆迁中没有自己的利益,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不过,新房一分下来,局面却发生了逆转。对于拆迁利益,父亲一直称只要了货币补偿,而家中的二姐却在拆迁之后住进了新房。
彭女士的心中,对于二姐获得房产的事情,一直心存疑虑,但是碍于亲情,在之后长达18年的时间里,她也一直没有对房产的事情刨根问底,直到一次偶然机会,彭女士突然得知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原来,多年后哥哥和二姐在法院门前的一番争吵,让彭女士幡然醒悟。随后通过自己的调查,彭女士确认,在当年拆迁时自己和女儿是拆迁安置人,而本应被安置的自己和女儿,却没有拿到任何的拆迁补偿。
通过调取当年的拆迁资料,彭女士还看到了一份2001年8月24日,经办人向拆迁人手书的一份汇报材料。这份材料中显示,彭女士的父亲和彭女士以及彭女士的女儿只要货币补偿,同住的二女儿和在大学读书的外孙要求回迁安置。这份材料又是如何出现的?其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多年来,与女儿一直在外租房度日的彭女士,还能追回这份迟到多年的补偿吗?让我们看看杨在明律师怎么说。
杨在明律师支招
杨在明律师表示,确定房屋的承租人以及公房的同住人是本案的焦点问题。该房产的承租人是彭女士的父亲,公租房同住人是彭女士和她的女儿。当公房遇到拆迁时,作为承租人的父亲获得拆迁补偿,作为公租房同住人的彭女士和女儿,在拆迁过程中,可依据拆迁政策获得相应的补助。同时,因各地拆迁政策不一样,同住人所获得的待遇也不相同。
根据彭女士所述,房子是在2001年8月进行拆迁,适用1991年版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该条例中规定,公房的同住人可以获得安置权利。
针对彭女士提出,当年拆迁时的那份汇报材料是否合法的问题,杨在明律师表示,由于目前没有材料可以证明这份材料是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正因如此使彭女士理所当然的觉得自己的利益被侵害了。
对于目前彭女士希望获得拆迁补偿房屋的诉求,杨在明律师指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1991年版《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中的相关条例,将拆迁方以及父亲和二姐同时列为被告,以确认房屋拆迁协议无效为诉由,来进行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可以宣布当年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之后对拆迁利益能够与当年的拆迁方进行协商,则是最好的结果。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房管局或者有资格的裁决机关进行裁决。
除此之外,据彭女士所述,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货币补偿是父亲和彭女士以及彭女士女儿三个人的,而这部分补偿款彭女士也未拿到。如今父亲已经去世,对于这部分货币补偿杨在明律师认为存在两种可能性。其一,当初的货币补偿是彭女士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父亲去世后,先要将这笔财产中属于母亲的份额分割出来,之后作为父亲的遗产部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进行法定继承。另外一种情况是,如果按照拆迁方表达的意思来看,这笔补偿是给彭女士的父亲以及彭女士和她的女儿的,那么这笔钱将在三个人之间进行分割。而对于目前彭女士没有拿到货币补偿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查看相关材料,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