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土地权属等行政诉讼、刑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法律分析:1、拆迁人应提供依法取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时间等证明材料。
2、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出具委托拆迁合同书。
3、被拆迁人应提供被拆迁的合法建筑的面积、结构及质量级、附属物的名称、数量等证明材料,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年龄等户籍证明材料。
4、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包括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自投资金或单位投资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5、不能签订书面拆迁协议的原因、理由及强制拆迁的证据保全材料。
6、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农村拆迁纠纷举证应注意保留与收集原告的身份证明、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以及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
一、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提交哪些材料
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提交的材料如下:
原告的身份证明、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以及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
二、农村土地出租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纠纷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
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如下流程起诉:
原告方书写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应当记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负责人、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基本信息。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证据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
原、被告双方按照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并按照传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庭审,庭审时,被告还应提供答辩状等资料。
法院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决。
如双方约定了仲裁,仲裁程序和上述程序类似。
三、关于征地补偿款的法律规定
土地征收是一类国家进行相关建设或使用的一类行为,相关的被征收者可以得到我国的相关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土地所有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所进行的物质补偿,补偿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承包地上的生长物的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
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费用,体现的是补偿性特征。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它体现的是补助性特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纠纷的举证:
1、拆迁人应提供依法取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时间等证明材料。
2、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出具委托拆迁合同书。
3、被拆迁人应提供被拆迁的合法建筑的面积、结构及质量等级、附属物的名称、数量等证明材料,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年龄等户籍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在进行村民起诉村委会步骤前,应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
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诉讼费;
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何人都有权为回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村委会有为法行为,可以起诉的,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在进行村民起诉村委会步骤前,应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
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
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有哪些流程起诉流程如下:
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
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
第三,法院排期开庭;
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农村拆迁纠纷举证应注意保留与收集原告的身份证明、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以及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
一、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提交哪些材料
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提交的材料如下:
原告的身份证明、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以及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相关资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归属相关资料、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相关资料。
二、农村土地出租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纠纷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
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如下流程起诉:
原告方书写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应当记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负责人、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基本信息。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证据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
原、被告双方按照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并按照传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庭审,庭审时,被告还应提供答辩状等资料。
法院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判决。
如双方约定了仲裁,仲裁程序和上述程序类似。
三、关于征地补偿款的法律规定
土地征收是一类国家进行相关建设或使用的一类行为,相关的被征收者可以得到我国的相关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三部分。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土地所有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收所进行的物质补偿,补偿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对承包地上的生长物的补偿,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
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费用,体现的是补偿性特征。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它体现的是补助性特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由强制拆迁引发的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的案件中,被拆迁人往往是既针对政府的责成强制拆迁行为,又针对实施机关的强制拆除和搬迁行为。
司法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
有以市县政府作被告进行全面审查,有的以实施机关为被告进行全面审查,还有的分别以市县政府和实施机关为被告,分别立案、分别审查。
2、由于有关法律没有对市县政府如何责成以及责成哪些部门强制拆迁作出明确规定,各地政府在责成的时候很不统一,有时候仅口头通知,且被责成的对象随意性很大,诉讼的时候,法院列被告很困难,即使根据起诉人要求,确立了被告,被告在答辩的时候也往往是不承认自己参与了强制拆迁。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这些部门参与了强制拆除,而这些部门提供不出证据证明其未实际执行政府的责成决定也无法否定派人到场的事实的,法院就可以认定他们参与了强制拆迁。
3、由于实施机关不依法定程序办理公证等手续,简单粗暴执法,导致被拆迁人在主张赔偿的时候无法充分举证证明毁损灭失的财产的数量和价值。
这种情况下,法院在确定具体的损失金额时,应按照以下的思路进行:
原则上被拆迁人应当对损失的事实和具体金额承担举证责任。
但如果由于实施机关强制拆除时没有依法制作公证笔录和公证清单导致被拆迁人对灭失损坏的财物无法充分履行举证责任的,在被拆迁人能提供初步证据证明有财产损坏灭失的情况下,即发生举证责任的转移,实施机关应当对其强制拆除没有造成财产损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当然,被拆迁人的赔偿主张和请求也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对某些明显夸大损失的被拆迁人的不合理主张,法院也可以综合考虑,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
一、物业强拆是否违反故意毁坏财物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物业通过暴力的方式非法进行强拆的,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是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农村拆迁纠纷如何举证处理
2、农村拆迁纠纷如何举证责任
3、农村拆迁纠纷如何举证赔偿
4、农村拆迁纠纷找谁
5、农村拆迁打官司
6、农村拆迁问题找谁投诉?
7、农村房屋拆迁纠纷
8、村里拆迁纠纷
9、农村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
10、农村拆迁问题找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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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纠纷如何举证,农村拆迁纠纷举证程序
内容审核:毛利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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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