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尺寸错误,农村宅基地确权尺寸和宅基本不符

咨询
黄晓丽律师

黄晓丽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团体性征地拆迁案件

擅长处理征地拆迁方面的大案和疑难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办案风格以理性、干练、高效著称,代理的征地拆迁维权案件遍及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河北、河南、广东、广西、贵州、内蒙、辽宁、吉林、甘肃等多个省市。

拆迁房屋尺寸错误,农村宅基地确权尺寸和宅基本不符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尺寸和宅基本不符

针对“农村宅基地确权尺寸和宅基本不符”的问题,首先应明确,宅基地登记面积与实际不符时,通常按照宅基地登记面积进行确权。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和法律依据:

一、重新申请宅基地

如果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小于登记面积,可以考虑重新申请宅基地。但这一方案需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来具体操作,并可能受到一些限制。

二、处理超出登记面积的部分

如果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超出部分通常被视为违章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超出登记面积的部分可能面临拆除或其他相应的处理。

三、协商、行政与司法解决途径

协商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首先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行政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处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调解或裁决。

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在提起诉讼前,应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处理。

四、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与法规

在处理宅基地确权尺寸不符的问题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综上所述,面对宅基地确权尺寸与宅基本不符的情况,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二、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

第一:

如果登记的信息是因为测量方法造成面积不一致的,那么各地区会采取精度比较高的测量方式重新给村民进行测量,最后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会给村民重新登记确权。

第二:

如果是因为非法超占宅基地面积导致测量的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那么各地区会按照原登记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农村宅基地确权面积不符怎么办

法律分析:

第一:

如果登记的信息是因为测量方法造成面积不一致的,那么各地区会采取精度比较高的测量方式重新给村民进行测量,最后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会给村民重新登记确权。

第二:

如果是因为非法超占宅基地面积导致测量的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那么各地区会按照原登记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一、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1、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宅基地确权的需要颁发土地证,其手续是什么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五、农村宅基地确权面积不符怎么办?

法律分析:

第一:

如果登记的信息是因为测量方法造成面积不一致的,那么各地区会采取精度比较高的测量方式重新给村民进行测量,最后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会给村民重新登记确权。

第二:

如果是因为非法超占宅基地面积导致测量的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那么各地区会按照原登记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农村宅基地确权面积不符怎么办 -宅基地

法律分析:

1.协商解决

2.行政解决

3.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两人协商解决。

根据此规定,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宅基地的纠纷,要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第十四条 个人间、个人和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各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土地管理法》中第十四条第4款还规定:在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的一方都不能够改变士地利用现状。

第十四条 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要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条例的规定,先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理。

然后对于处理决定感到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但是如果发生侵犯土地所有权或侵犯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就能直接将侵权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按照流程而先由行政机关处理该事件。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房屋尺寸错误怎么办

2、拆迁房屋尺寸错误怎么赔偿

3、拆迁房屋尺寸错误怎么处理

4、拆迁房子量错了

5、房子拆迁面积搞错怎么办

6、拆迁面积量错了

7、拆迁办 房屋面积有误

8、拆迁房大小

9、拆迁房丈量后发现不合理怎么反悔?

10、拆迁办来量我房子大小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房屋尺寸错误,农村宅基地确权尺寸和宅基本不符”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屋尺寸错误,农村宅基地确权面积不符怎么办?

内容审核:黄晓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房屋尺寸错误,农村宅基地确权尺寸和宅基本不符/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宅基地不确权就收回吗,宅基地未确权登记会回收吗

25年12月25日
集体土地纠纷确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确权管理办法

25年12月25日
同村集体土地确权怎么办,村里重新确权没通知我怎么办

25年12月25日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怎样继承,户口不在农村 怎么才能把父母的土地确权到自己名下

25年12月25日
乡镇农民集体土地确权,集体土地可以确权吗

25年12月25日
集体土地所有权实施方案,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

25年12月25日
外地人想买集体土地,农村的房子外地人可以买卖吗

25年12月25日
集体土地确权到户,户口不在农村了 土地确权了 地会被抽回吗,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什么证

25年12月25日
曹艳飞律师:拆迁户利害关系,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钉子户能确权吗

25年12月25日
两户一宅怎么确权,民法典规定一户二宅如何确权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子怎么测量尺寸,拆迁房子怎么丈量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有哪些尺寸的,拆迁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怎么丈量,房屋面积测量方法是什么

25年12月25日
农村房屋征收尺寸怎么量,农村房屋拆迁测量标准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屋尺寸与房本不符,拆迁房房本没有下来可不可以改为别人的名字

25年12月25日
征收房屋尺寸怎么量,房屋征收建筑面积测量及认定标准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测量办法,拆迁房屋面积测量标准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屋尺寸公示规定,拆迁时会改变尺寸吗

25年12月25日
拆迁安置房的房屋尺寸是多少,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

25年12月25日
拆迁房窗户尺寸多高好呢,自建房窗户尺寸预留大了 建房时可以自行改小吗

25年12月25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2月25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2月25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2月25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2月25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2月25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2月25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2月25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2月2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5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2月25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