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拆迁房屋决规,不动产证拆迁受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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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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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民商诉讼 刑事案件 征地拆迁

彭诚律师,2001年进入律师行业,开始在北京众意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之后分别在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成为合伙人,现执业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在明所执业年限最长的资深律师之一。

不动产拆迁房屋决规,不动产证拆迁受保护吗

一、不动产证拆迁受保护吗

现在大部分人的房子都是有不动产证的,那么有这个证件房子还会被拆迁吗?如果是政府想要征用土地的话,那么即使有不动产证也是会拆迁的,但是政府会给与所有人一些补偿款,弥补所有人的损失。下面请介绍下有不动产证能被拆迁吗。

一、有不动产证能被拆迁吗

可以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房子认定合法但没产权证能强拆吗

房子认定合法但没产权证不能强拆,政府对没产证的房子强拆的,只要被拆迁的房子是合法建筑的,拆迁方都应当无条件进行补偿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三、行政强拆的范围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有不动产证的房产可以强拆吗

律师解答: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房屋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土地的凭证,所以不动产的持有是以该证为基础的,更甚者,没有该证,也就不能证明土地是归自己所有的。

那么,具体来说,不动产证包括土地使用证吗然,是包括的,在买房后,需要及时办理这两样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不动产证拆迁受保护吗?

法律分析: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房屋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土地的凭证,所以不动产的持有是以该证为基础的,更甚者,没有该证,也就不能证明土地是归自己所有的。

那么,具体来说,不动产证包括土地使用证吗然,是包括的,在买房后,需要及时办理这两样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四、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拆迁吗

法律分析: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可以进行拆迁的,但是要到相关部门办理齐全相关证明手续证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不动产证拆迁受保护嘛?

律师解答: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房屋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土地的凭证,所以不动产的持有是以该证为基础的,更甚者,没有该证,也就不能证明土地是归自己所有的。

那么,具体来说,不动产证包括土地使用证吗然,是包括的,在买房后,需要及时办理这两样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六、不动产权证和拆迁有关系吗

有不动产证的房产可以司法强拆。

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遇到强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

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

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

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

5、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

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提前条件;

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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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彭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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