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在房屋土地征收、房地产合同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特点,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委托人曾专程赠送锦旗,称赞张律师为“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
土地征收风险主要包括补偿不公、程序不规范、强制拆迁等,为防范这些风险,应当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措施包括:
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二、遵循严格的征地程序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防止损害征地农民的权利。这包括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法律救济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坚持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土地征收,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必须与被征地农民达成补偿协议,并在补偿费用支付到位后,方可进行搬迁工作。
综上所述,为防范土地征收风险,应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遵循严格的征地程序以及坚持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征地拆迁领域系列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通过全面调研查找制度、监督和管理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就如何科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完善预防腐败机制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用地的行为。
用地手续不全、未批先征、未批先建是征地拆迁领域贪污腐败问题的重要土壤和根源。
所以各级政府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拆迁工作,坚持三公告一登记制度,无项目用地手续不启动征地拆迁安置、资金不到位不拆迁、非货币安置区安置地未落实不拆迁规定,必须在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经审批之后再启动拆迁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体制机制。
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归口管理,统一由国土局、征地办承担法律主体及实施主体责任,而由相关镇、街道、暮云经开区、重点工程局、项目指挥部等单位承担协调责任,这些单位不再承担相关主体责任,不再自行组织征地拆迁工作。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当以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查究问责制度、责任包干制度等督促这些单位切实履行好拆迁协调等职能职责。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行为。
1、规范档案管理。
根据《档案法》等法律制度规定,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范;
制定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
所有征地拆迁安置档案作为永久保管档案负责保管(镇、街道、工业园留存档案复印件备查,用于处理信访、历史遗留问题等),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探索建立电子档案,严格规范保管。
2、严格公示制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严格实行阳光拆迁,将村组集体设施补偿明细公示情况纳入村务公开范畴严格规范管理,同时明确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及村(社区)的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公示工作,保证拆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对于所在村组拆迁户的入户调查的数据资料、影像资料、补偿金额及明细尤其是村组集体设施补偿明细、增补补偿部分等情况,必须按程序及时、全面、准确公示到项目所在地村组,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落实安置工作。
加快非货币安置区安置地的落实,加快限价房建设,加强拆迁户转户、社保医保等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与拆迁工作同步进行。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
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规定: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一、如何解读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
这两条规范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
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公告的很少。
有的小项目未进行公告,有的制作了公告未张贴,有的应公告两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内容不完整,还有的在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时即发出征用土地公告。
因此,公告内容缺少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
征地不依法进行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并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
应坚持做到先补偿后搬迁、先安置后拆迁,不随意降低原有生活水平,长远生计有保障;
必须是拆一还一,拆迁补偿价不低于房屋征收周边市场价;
不得进行非法拆迁、不得停水停电逼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征地拆迁领域系列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通过全面调研查找制度、监督和管理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就如何科学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完善预防腐败机制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用地的行为。
用地手续不全、未批先征、未批先建是征地拆迁领域贪污腐败问题的重要土壤和根源。
所以各级政府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拆迁工作,坚持三公告一登记制度,无项目用地手续不启动征地拆迁安置、资金不到位不拆迁、非货币安置区安置地未落实不拆迁规定,必须在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经审批之后再启动拆迁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体制机制。
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归口管理,统一由国土局、征地办承担法律主体及实施主体责任,而由相关镇、街道、暮云经开区、重点工程局、项目指挥部等单位承担协调责任,这些单位不再承担相关主体责任,不再自行组织征地拆迁工作。
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当以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严格查究问责制度、责任包干制度等督促这些单位切实履行好拆迁协调等职能职责。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行为。
1、规范档案管理。
根据《档案法》等法律制度规定,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规范;
制定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
所有征地拆迁安置档案作为永久保管档案负责保管(镇、街道、工业园留存档案复印件备查,用于处理信访、历史遗留问题等),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探索建立电子档案,严格规范保管。
2、严格公示制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严格实行阳光拆迁,将村组集体设施补偿明细公示情况纳入村务公开范畴严格规范管理,同时明确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及村(社区)的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公示工作,保证拆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对于所在村组拆迁户的入户调查的数据资料、影像资料、补偿金额及明细尤其是村组集体设施补偿明细、增补补偿部分等情况,必须按程序及时、全面、准确公示到项目所在地村组,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落实安置工作。
加快非货币安置区安置地的落实,加快限价房建设,加强拆迁户转户、社保医保等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与拆迁工作同步进行。
1、加强制度建设打好机制“补丁”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基础是建立规章制度。
针对征地拆迁现行政策法规明显滞后的现状,要从制度上规范征地程序要求和操作行为。
2、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落实“补丁”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关键是监督落实。
3、注重教育管理缝好队伍“补丁”要做到疏而不漏,不仅能够让百姓过的安康,更能让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在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前必须要规划好工作的方案以及流程,最重要的安全措施更加不能忽视,如果出现了任何有关于征地拆迁的事故,政府必须承担全责,为了大家的安全,征地拆迁的风险可不容小视。
一、房地产征地后什么流程
房地产征地后流程:
1、征地拆迁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及时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
2、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公告。
市国土资源局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发布征地第二次公告。
3、实施征地拆迁补偿方案。
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4、交付土地。
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流程是什么样的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流程是:
一、征迁准备阶段。
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
三、勘察核实阶段。
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二)实施征地拆迁。
五、资金兑付阶段。
保证征迁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偿。
六、拆迁安置阶段。
按照拆迁安置办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把因修建高速公路搬迁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个体工商户、集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恢复。
七、工程建设阶段。
地方政府办理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配合国土部门获取土地使用批文,满足项目对用地的法律要求。
八、竣工通车阶段。
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恢复施工便道原貌。
九、验收总结阶段。
征地拆迁验收总结是项目验收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预防农村拆迁建议怎么写
2、预防农村拆迁建议和意见
3、预防农村拆迁建议书
4、防止拆迁
5、农村拆迁存在的问题
6、对农村拆迁的新政策
7、如何制止拆迁
8、怎样做好农村拆迁工作
9、预防强拆有什么办法
10、农村拆迁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农村拆迁建议,土地征收风险与防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预防农村拆迁建议,征地拆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内容审核:张霞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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