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园莉,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111292491)曾先后就职于某大型进出口贸易公司、某大型金融企业,2018年开始参与办理各类诉讼业务,办理案件涉及行政拆迁、刑事犯罪、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公司诉讼等多个领域。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户口迁出后,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怎么办1、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处理如下:
(1)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仍是农业户口;
(2)如果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无论土地是否在承包期内,按规定,都要将其承包地收回;
(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农村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却口所在地村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却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
法律分析:
这要看村失地后,还有没有为农民保留一部份的土地。
1,如果有,那还是失地农民。
2,如果没有了,那就是整体转非农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分析:
户口迁出农村,但是还没有退出土地的,征地时可以得到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怎么办1、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处理如下:
(1)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仍是农业户口;
(2)如果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的,无论土地是否在承包期内,按规定,都要将其承包地收回;
(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农村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却口所在地村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却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出农村征地一般不予补偿。
征地补偿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户口已迁出农村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无法获得征地补偿。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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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扬州农村老房拆迁无户口,农村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土地怎么办
内容审核:段园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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