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对于企业合规、经济纠纷等民事案件,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行政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对于精准把握委托人实际诉求,结合案件争议焦点,运用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法律功底针对性为委托人制定最佳诉讼方案。
北京征地拆迁冯爱坤律师:解决征地拆迁法律问题
拆迁律师的办案秘籍你想知道吗?大家好!我是拆迁律师李顺华,欢迎大家收看我最新总结的拆迁律师办案秘籍系列课,今天讲第七课,题目是《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的维权工具包之申请查处违法征收行为》
上一课我们讲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的维权工具包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了解了经常需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对于咱们提高补偿所起到的作用,但是仅仅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是不够的,面对我们发现的违法问题,还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查处申请,对存在违法征地问题进行监督,比如前面所讲的,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便实施了实质性拆房行为,甚至是强拆行为,从土地管理的角度这是超越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权限和征地程序的,就是未经批准违法实施征地的问题,可以就此向上级土地主管部门提出查处申请,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主管部门有责任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另外,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的过程中,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该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很多地方象征性的召开所谓村民代表会,在广大村民不知情的情况自己被代表了,并且村委会甚至擅自作出了放弃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听证的证明,这样的行为不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可以就此申请有权监督机关进行查处。
还有村里存在未就涉及拆迁事项的信息进行村务公开,比如所征土地的位置面积、补偿款收支情况,补偿款的分配使用情况等村务不进行公开,而是几个村干部内外勾结侵害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也可以就村委会不履行村务公开职责一并要求有权机关进行查处,打击他们的软肋,重视我们的诉求。
还有就是如果咱们还没补偿没搬迁,结果发现开发商就开始施工了,这明显是违法施工,如果施工行为影响了咱们的正常居住权利,也是可以申请施工主管部门查处的,尽可能在他们违法拆迁违法施工的道路上设置障碍,避免把我们晾在一边。
另外还可能涉及违法出让土地的问题,假如发现咱们的土地被挂牌出让了,也可以就违法出让土地行为提出查处申请,因为如果所出让的土地还没有被征收,咱们还没有补偿搬迁,这时候我们继续占用土地的权利,将案涉土地出让就是侵害了咱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也违反了净地出让的规定,这类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查处。
很多人可能觉得,征收拆迁本来就是行政行为,与之相关联的违法行为再申请行政机关查处他们不查处怎么办,当然我们不会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如果他们不查处,咱们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法定职责,这样违法者和查处机关都会成为咱们的被告,会大大增加咱们的博弈筹码。
好本节课就讲到这里,如果您认为我讲的内容对您有帮助,请关注我,如有征地拆迁问题,欢迎来电或私信咨询。
我们下节课再见!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拆迁律师的办案秘籍你想知道吗?大家好!我是拆迁律师李顺华,欢迎大家收看我最新总结的拆迁律师办案秘籍系列课,今天讲第二课,题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维权措施工具包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一般发生在市区,征收依据就是国务院颁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们说依法维权,就是善于在法律法规中发现对方的违法点,并且善于在法律法规中发现可以利用的法律程序。
面对行政征收,可能很多被征收人会一脸茫然,主要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对于征收工作人员的说法总感觉哪些地方不对,但又不知道从何处反驳,对于征收方总感觉过于强势,根本没有把被征收人放在眼里,但又不知道他们哪些地方违法了,总感觉自己的利益被克扣了,却因为没有证件而有口难辩,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法律程序来解决,只有让他们觉得我们不好糊弄,才有提高补偿的筹码和机会。
需要了解的政府信息其实有很多,首先就是了解本次征收是否有合法的征收手续,按照征补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必须要广泛征求意见后作出征收决定公告,之后的征收才有合法基础,因此,如果没有见到征收公告,也没有征求过咱们的意见,就可以申请公开征收决定以及对被征收人征求意见的相关文件来了解。
对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根据意见修改的情况,很多时候是马马虎虎,甚至瞒天过海的,为了让这个情况进行曝光,也可以申请公开征求意见及处理情况。
对于自家房屋建筑面积等情况不清楚的,或者是有未登记的建筑面积,按照征补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需要进行入户调查测量公示,对于未登记建筑需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是否为合法建筑,因此,对于自己建筑面积情况和合法性不明确的当事人,为了不被随意克扣面积,完全可以通过信息公开有关调查公示文件来作为自己维权的权力基础,如果对于认定不合法,及时提出异议或者采取法律措施。
还有就是征收补偿资金专户存储的证明文件,也是涉及到征收决定是否合法的关键环节,很多情况是资金不到位就启动了征收,到头来补偿安置资金或者房屋迟迟落实不了,因此申请公开补偿资金到位证明是审查征收决定是否合法的关键一招。
另外,按照征补条例的规定,对于分户补偿情况,征收部门是需要进行对外公示的,但实际情况是存在不公平补偿现象,征收部门很少对外公示,因此申请分户补偿情况甚至是补偿协议公开是跟对方博弈的很好棋子,这样既可以有利于争取自己的补偿提高,也可以避免国家财政资金被滥用浪费。
总之他们越不愿意公开的,咱们就越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法律程序申请其公开。
很多人会问,咱们申请了他们不公开怎么办,完全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这类案件胜诉率还是很高的。
如果您认为我讲的内容对您有帮助,请关注我,如有征地拆迁问题,欢迎来电或私信咨询。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案情介绍:
张某某在辽宁省盘锦市某某区拥有两处合法的房屋,总面积将近1000平米,证件齐全,房产证上是住房,但实际用于经营公司,有营业执照,属于住改非房屋。
该地块于2013年就开始动迁了,但至今一直未看到征收公告、征地批文等相关需要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贴出向被征收人公示的文件。
后征收主体私自找了评估公司,但房屋评估价格非常底,还不到正常住改非房屋补偿价格的五分之一,经营用的设备设施补偿也非常底。
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都没有。
征收主体并不是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征收,而是打着为了公共利益实施征收的旗号,实际上是为了建设商品房征收老百姓的房屋,目前大部分被征收人都已被威逼利诱、胁迫、忽悠签字了。
将近十年的时间里,拆迁办几十次找张某某协商谈判补偿问题,但每次都是威逼利诱、胁迫、扯皮,让尽快签字,并没有合理合法的补偿文件及补偿标准。
2022年X月X日,征收主体作出了征补决定,该征补决定的补偿标准和之前一样低,没有任何提升。
该征补决定有征收主体的盖章,也告知了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和途径,“在收到该征补决定之日起,被征收人可以在60日内和6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征收人在该征补决定规定的时间内既不同意该征补决定的补偿标准,也不依法向法院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那么征收主体在该征补决定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张某某的房屋因征收拆迁已将近10年未经营,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房屋也因征收导致漏水漏电,小猫、小狗也被电死,这是很多人都知道并有证据证明的。
该房屋及企业是张某某亲自一砖一瓦建成的,企业也是由张某某实际操作经营,张某某认为,很多老百姓不懂法,被威逼利诱签字,吃了很大的亏,所以想引以为戒,谈几十次也不管用,所以不谈了,直接打官司,委托律师尽快介入法律程序,通过起诉打击对方的违法点,争取在合理的范围内获得最优的安置补偿标准。
张某某通过网络自媒体平台,了解到北京资深拆迁律师李顺华主任律师是一位非常认真负责任的优秀律师,代理超过1000件以上的征收拆迁案件,为当事人争取非常满意的拆迁补偿,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和良好的口碑。
所以张某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发给了李顺华律师团队相关评估标准、房屋相关情况等与征收有关的资料,李主任通过提前看资料,了解案情,再和张某某一对一线上咨询,再具体了解情况。
张某某也详细介绍了案件有关的情况,希望李主任全面了解案情后,作出分析、判断、案件的可操作性、从哪些方面入手进入法律程序争取合理合法补偿?以及律师代理征收拆迁官司如何争取补偿等打官司的原理?以下是李主任初步线上咨询后给出的几点建议、意见、及解决方案,以供张某某参考!
北京一讼专业征拆主任律师实例咨询分析、建议及解决方案:
一、李主任通过线上和张某某一对一沟通咨询,更详细全面的了解案情后认为,张某某刚才分析提供给李主任的几个方面都还是非常到位的,一是补偿标准的问题,比如说张某某提到不能因为征收导致生产生活水平下降,这是一个大的原则,这个张某某也和征收方提到了。
二是补偿标准按照周边类似的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不能够低于周边类似的房屋市场价值,这个刚才也提到了。
三是应该公平补偿,所谓公平补偿是指同一征收范围之内,相类似的情况大家应该同等对待。
主要从以上三个维度来衡量补偿的标准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二、现在的一个问题是评估报告的问题,评估报告作为一个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是确定补偿标准的一个法律文件,但是现在这个评估报告完全有可能是被操控了,就像张某某担心的一样,找当地的评估公司,就算找多少个也不会有一个本质上的改变,有这个担心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说想重新委托评估的话,李主任建议还是不要找当地的评估公司,如果能找外地的评估公司,还是找外地的评估公司。
但现在还不清楚征收方是否同意被征收人张某某找外地的评估公司,当然,关于这个问题,张某某也和征收主体沟通过,张某某认为,找外地的有资质的正规的国家认可的评估公司,比如从北京找,包括征收拆迁律师从北京找,也不是未尝不可。
三、目前维权的基础条件不错,一是房子还未被强拆,我们主动起诉,就占主动。
二是,张某某前面提起了复议,事实上把征收主体下的相关文件生效的进程中止掉了,这个是很有利的,所以说现在走法律程序,后边还有很大的律师可以发挥的空间,也就是说,后面除了诉补偿决定的诉讼程序,李主任考虑还要增加筹码,也就是说起诉征收决定,因为征收决定是根本的,也是剥夺我们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很多老百姓对征收决定不重视,但事实上征收决定来讲,征收方要做的工作、遵守的法律程序、如刚才张某某所说的怎么征求意见等,其实不止这么多,实际上还有各项的规划、计划,它要符合的条件很多,包括补偿安置资金,要足额存储,专款专用等这些,涉及的内容相当多的,总而言之,诉征收决定这个事,还得采取法律措施的。
三是通过信息公开了解下周边其他户的补偿情况,这个也可以作为我们维权的一个筹码,也是提高补偿的其中一个依据,所以信息公开也要重视起来,申请做一下。
四、李主任认为,总的来讲,咱们这个案件维权的基础条件还是相当不错的,将来法律程序要走好的话,应该不会像以前一样和对方谈了几十次还是原标准,应该会有所提高。
拆迁律师的办案秘籍你想知道吗?大家好!我是拆迁律师李顺华,欢迎大家收看我最新总结的拆迁律师办案秘籍系列课,今天讲第七课,题目是《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的维权工具包之申请查处违法征收行为》
上一课我们讲了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的维权工具包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了解了经常需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对于咱们提高补偿所起到的作用,但是仅仅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还是不够的,面对我们发现的违法问题,还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查处申请,对存在违法征地问题进行监督,比如前面所讲的,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便实施了实质性拆房行为,甚至是强拆行为,从土地管理的角度这是超越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权限和征地程序的,就是未经批准违法实施征地的问题,可以就此向上级土地主管部门提出查处申请,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主管部门有责任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另外,在制定补偿安置方案的过程中,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该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很多地方象征性的召开所谓村民代表会,在广大村民不知情的情况自己被代表了,并且村委会甚至擅自作出了放弃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听证的证明,这样的行为不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也是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可以就此申请有权监督机关进行查处。
还有村里存在未就涉及拆迁事项的信息进行村务公开,比如所征土地的位置面积、补偿款收支情况,补偿款的分配使用情况等村务不进行公开,而是几个村干部内外勾结侵害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也可以就村委会不履行村务公开职责一并要求有权机关进行查处,打击他们的软肋,重视我们的诉求。
还有就是如果咱们还没补偿没搬迁,结果发现开发商就开始施工了,这明显是违法施工,如果施工行为影响了咱们的正常居住权利,也是可以申请施工主管部门查处的,尽可能在他们违法拆迁违法施工的道路上设置障碍,避免把我们晾在一边。
另外还可能涉及违法出让土地的问题,假如发现咱们的土地被挂牌出让了,也可以就违法出让土地行为提出查处申请,因为如果所出让的土地还没有被征收,咱们还没有补偿搬迁,这时候我们继续占用土地的权利,将案涉土地出让就是侵害了咱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也违反了净地出让的规定,这类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查处。
很多人可能觉得,征收拆迁本来就是行政行为,与之相关联的违法行为再申请行政机关查处他们不查处怎么办,当然我们不会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如果他们不查处,咱们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法定职责,这样违法者和查处机关都会成为咱们的被告,会大大增加咱们的博弈筹码。
好本节课就讲到这里,如果您认为我讲的内容对您有帮助,请关注我,如有征地拆迁问题,欢迎来电或私信咨询。
我们下节课再见!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拆迁律师的办案秘籍你想知道吗?大家好!我是拆迁律师李顺华,欢迎大家收看我最新总结的拆迁律师办案秘籍系列课,今天讲第六课,题目是《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维权工具包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正如我们前面的课程里讲到的,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维权工具箱里也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中的原理我们就不再重复了。
但由于征收权限、征收程序及补偿安置标准有很多不同,因此申请公开的内容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首先需要申请公开的,就是要了解正在进行的拆迁行为是否取得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征地批文,这个关系到对方是否有强制征收的权力,并可以据此了解目前征收所处的阶段,是启动征收的拟征收阶段还是正式征收,这个关系到对方实施的征收行为是否超过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如果是已经有了征收批文,那么意味着对方可以拆除已签约拆迁户的房屋,对于未签约的当事人可以强行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所谓的强制实施阶段,如果还没有征地批文,那么从法律上来讲,征收方还处在调查被征收财产,制定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或者协商签订补偿协议阶段,即所谓的拟征收或者预征收阶段。
在这个阶段对方是没有权力拆除房屋的,无论是否签订了补偿协议。
因为拆房意味着进入了实质征收,在没有取得省级以上政府批文的情况下,这样做就是超越了法定职权,违反了法定征收程序,其本质上属于涉嫌破坏被签约拆迁户的居住环境的逼签行为。
其次,可以申请信息公开了解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避免拆迁工作人员随便说补偿政策,另外,通过补偿安置方案也可以了解项目性质,实施主体以及补偿安置方式或者补偿标准,如果认为补偿方案太不合理,那就要提早做维权的准备,因为仅仅靠协谈商谈很难有实质性提高,只有加大维权力度才能提高补偿。
另外还有一项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对补偿资金是否到位以及安置房是否能如期交付等不放心,还可以申请公开补偿资金足额到位的信息以及安置房的规划建设审批信息,避免盲目签了补偿协议后安置又不能及时到位。
可以选择一项将来实现可能性最大的,而不要仅仅看当前约定的补偿利益。
还有就是,如果听说所涉及土地已经被出让了,而自己还没有签字搬迁,那还可以申请公开土地出让信息,如果确定土地已经出让,相当于把咱们的土地一女二嫁,这是违反土地出让需要“净地”出让规定的,咱们也可以据此起诉违法出让土地的行为。
如果您认为我讲的内容对您有帮助,请关注我,如有征地拆迁问题,欢迎来电或私信咨询。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1、市北区医院拆迁公告公示名单
2、市北区医院拆迁公告公示最新
3、市北区医院拆迁公告公示时间
4、市北区医院电话号码
5、市北区医院地址
6、青岛市市北区医院
7、市北区的医院有哪些
8、原市北区医院现在归哪里?
9、青岛市市北区医院
10、市北区医院是三甲医院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北区医院拆迁公告公示,北京征地拆迁冯爱坤律师:解决征地拆迁法律问题”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市北区医院拆迁公告公示,北京土地征收拆迁律师:房屋征收拆迁的几种违法征收行为
内容审核:刘清伟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孩子刚出生,赶上拆迁能算人头吗?
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打拆迁官司,法院要收多少诉讼费?
拆迁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晚上被偷拆了,怎么认定、怎么赔?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对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拆迁补偿方案还在公示,能提意见吗?听证怎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