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定征公告〔2022〕1号

咨询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定征公告〔2022〕1号

  为提供山东绿色能源定陶50MW风电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东临李刘楼社区耕地,南临李刘楼社区耕地,西临李刘楼社区耕地,北临李刘楼社区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集镇李刘楼社区。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东临袁堂社区耕地,南临袁堂社区耕地,西临袁堂社区耕地,北临袁堂社区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马集镇袁堂社区。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东临大李村耕地,南临大李村耕地,西临大李村耕地,北临大李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王店镇大李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东临张董集村耕地,南临张董集村耕地,西临张董集村耕地,北临张董集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王店镇张董集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东临张董集村耕地,南临张董集村耕地,西临张董集村耕地,北临张董集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王店镇张董集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东临马邵楼村耕地,南临马邵楼村耕地,西临马邵楼村耕地,北临马邵楼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冉堌镇马邵楼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东临祝奶庙村耕地,南临祝奶庙村耕地,西临祝奶庙村耕地,北临祝奶庙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冉堌镇祝奶庙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东临祝奶庙村耕地,南临祝奶庙村耕地,西临祝奶庙村耕地,北临祝奶庙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冉堌镇祝奶庙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东临张坡楼村耕地,南临张坡楼村耕地,西临张坡楼村耕地,北临张坡楼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冉堌镇张坡楼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东临刘庄村耕地,南临刘庄村耕地,西临刘庄村耕地,北临刘庄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冉堌镇刘庄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东临洪寺刘村耕地,南临洪寺刘村耕地,西临洪寺刘村耕地,北临洪寺刘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冉堌镇洪寺刘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东临董庄村耕地,南临董庄村耕地,西临董庄村耕地,北临董庄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冉堌镇董庄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东临董庄村耕地,南临董庄村耕地,西临董庄村耕地,北临董庄村耕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冉堌镇董庄村。

  用途:基础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山东绿色能源定陶50MW风电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基础设施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菏泽市定陶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一个区片,为叁级区片每亩补偿6.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社区)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菏泽市定陶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5日由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菏泽市定陶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刘吉祥 联系电话: 0530—2568003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定征公告〔2022〕1号/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25年08月14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25年08月14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25年08月14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25年08月14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25年08月14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25年08月14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25年08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5年08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25年08月14日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孟家滩村王戈庄苗圃征收土地预公告黄征预公告〔2022〕57 号

25年08月14日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即征预公告〔2022〕7 号

25年08月14日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1

25年08月14日
胶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胶征预公告〔2022〕7 号

25年08月14日
平度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平拟征公告〔2022〕1 号

25年08月14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济阳区崔寨街道大钊村土地预公告济征预公告〔2022〕32号

25年08月14日
政府可以强制征收土地吗?

25年08月14日
土地补偿标准

25年08月14日
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

25年08月14日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即征预公告〔2022〕4 号

25年08月14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8月14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8月14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8月14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8月14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8月14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8月14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8月14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8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4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8月14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