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儿媳可以继承吗,农村的房子儿媳妇能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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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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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房地产 商事仲裁

宋晓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在数年的职业过程中,共代理各类案件上百宗,专业领域主要涉及房地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事仲裁、劳动仲裁、拆迁纠纷及重大刑事案件。

房屋拆迁儿媳可以继承吗,农村的房子儿媳妇能继承吗

一、农村的房子儿媳妇能继承吗

农村的房子儿媳妇是否能继承,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继承权以及房产的性质。

一、关于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如果公婆有遗嘱指定儿媳妇继承,或者儿媳妇是作为法定继承人(例如,儿媳妇在公婆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她就有权继承农村的房子。

二、关于房产性质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房子通常建在宅基地上,而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儿媳妇继承了房屋,那么她可以在房屋使用期限内继续使用房屋范围内的宅基地。

另外,如果儿媳妇的户口不在该村,她可能无法直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她继承了房屋,她仍然可以在房屋存续期间内使用该宅基地。

综上所述,儿媳妇能否继承农村的房子主要取决于公婆是否有遗嘱指定她继承或者她是否符合法定继承的条件,以及她是否拥有该村的户口。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她就可以继承并使用农村的房子及其范围内的宅基地。但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二、农村父亲的老房子怎么继承

能。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三、农村房子妻子能否继承?

老婆不可以继承自己家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这是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集体所有。

一、五保户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收回集体组织,如果该片宅基地上建造有农民的房屋,可以由该农民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并且继续使用该片宅基地。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属于个人,因此没有人能够直接继承宅基地,只能拥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遗产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是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的。

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就不是其个人财产而是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一项权利;

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当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而继承了房屋的继承人自然就会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三、父母的户口迁出后子女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子女户口迁出后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的问题:

子女户口迁出后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

1.宅基地的性质特殊:

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子女户口迁出后不为农村集体的一员,故而子女不能继承。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问题:

房屋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但房屋不得翻修重建,只能等待拆迁赔偿和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四、农村房屋如何继承

法律分析:

农村房子继承流程: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一个市场价值的评估。

评估公司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后,可以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产权归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和相关合法机关给出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还有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也应该要提交遗嘱原件。

如果有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就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五、儿媳妇能继承农村的房屋吗

能。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六、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

农村父亲的老房子继承:

1、农村房子继承,无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

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若是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2、法律上农村房屋的继承权是不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如果没有立遗嘱的,作为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但是这种继承仅限于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使用权的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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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儿媳可以继承吗,儿媳妇能继承农村的房屋吗

内容审核:宋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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